一、第285 窟南壁故事画扇状持物图像 第285 窟是莫高窟有明确纪年的最早石窟,据其主室北壁发愿文可知其开凿于西魏大统四年(538)、五年(539)。其主室“南壁上段画伎乐飞天和五百强盗成佛故事;中段东端画化跋提长者,度恶牛因缘故事,西端画婆罗门闻偈舍身本生故事,四禅室间壁面画沙弥守戒自杀因缘故事……”[1]。 在这些故事画中,五百强盗成佛故事及沙弥守戒自杀因缘故事中均有人物手持扇状物的图像。 五百强盗成佛故事别称得眼林故事, 出自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梵行品》《大方便佛报恩经·慈品》:五百强盗抢劫作乱,国王派兵征剿后被俘,遂受剜眼酷刑并放逐山林。佛以神通力使群贼双眼复明,并现身说法,五百强盗皈依佛法。第285窟五百强盗成佛故事画, 取横卷式连环画的表现形式按时间顺序描绘五百强盗与官兵作战、被俘、受刑、放逐深山、复明皈依佛门、落发听法、深山修行七个场面。扇形持物出现在五百强盗受刑部分,描绘了国王坐殿上,王臣指挥行刑,五百强盗受刑挖眼的情节。国王手中持一扇形物(图1)。
沙弥守戒自杀缘故事出自《贤愚经·沙弥守戒自杀品》,讲述了一长者笃信佛教,送其子到一高僧门下为沙弥。有一清信士,每日供养寺庙高僧饮食。一天,清信士外出赴宴,嘱咐其女在家看守门户,但忘了给寺庙僧人送食。高僧派小沙弥到居士家取食。少女一见沙弥,心生爱慕之情,求与沙弥婚配。可是沙弥守戒志坚,不舍佛法,当即反锁门户,自杀殉戒。少女破门而入,见沙弥身亡,悲呼哀泣。清信士回家后问明原因,呈报国王,依法缴纳罚金赎过。国王为了表彰沙弥守戒的高行,以香木火化其尸,起塔供养。第285 窟沙弥守戒自杀缘故事画绘于南壁下段禅窟楣饰之间。全图六个画面,从东向西,情节由上至下再由下至上,最后由上至下,形成横向的S 形,分别绘沙弥剃度出家、比丘令沙弥迎食并对沙弥讲授戒律、沙弥与少女相见、沙弥自杀殉戒、少女向父哭诉、清信士缴罚金、火化沙弥尸首七个情节。在清信士缴罚金画面,国王手持扇形物(图2)。
二、扇状持物图像辨析 周方、卞向阳《莫高窟第285 窟南壁故事画中的持麈人物》一文认为上述故事画中两人手持之物是麈尾[2]。故而,笔者将先从麈尾入手,进而对第285 窟主室南壁故事画扇状持物进行名称及形式上的辨析。并结合第285 窟多元化的特征,进一步从佛道融合、中西融合、南北融合角度对扇状持物进行图像学意义上的考辨,从而说明在佛教汉化进程中,视觉图像有着明晰与含混并存的特点,并阐释这种含混体现出的视觉图像上形制与内涵、形式与功能相分离的原因。 (一)文献及图像资料中的麈尾 关于麈尾,要从“麈”说起。考察中国基本古籍,关于麈的记载最早应见于《山海经》。最早整理《山海经》的西汉刘歆,在其《上山海经表》中认为此书是三代时所作。书中多处提到“麈”“闾麈”,如“有大青蛇,黄头,食麈”[3]。 古今中外学者有认为“麈”就是“麋鹿”的,如《说文解字》《中华大字典》等。但翻看古文献资料,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对麋鹿的记载:“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4]《山海经》将“糜”与“麈”并提:“东流注大江。其阳多黄金,其阴多麋、麈。”[3]190 可见,二者虽同为鹿属,但并非同一种。 还有认为“麈”是驼鹿的:“麈似鹿,逸周书七麈,即今之四不象,名驼鹿。”[5]然,早在南北朝就有对驼鹿的记载:“彼疑是犯波罗夷不?佛言:犯。如是牸牛、马、驼鹿、驴、羊、猪、狗、雁、鸟、孔雀、鸡。如是一切尽波罗夷。”[6]《梦溪笔谈》将糜、麈、驼鹿三者并列:“又北方戎狄中有麋、麖、麈。驼鹿极大而色苍。[7]”故而,所谓“麈”,并非如学者们研究的那样是麋鹿或驼鹿。其实,对于麈,我们不必非要与今人熟知的某种动物相匹配,只需知“麈兽似鹿而大”即可[8]。 麈尾则是用麈之尾制成,其形“员上天形,平下地势。靡靡丝垂,绵绵缕细”[9]。学术界在对早期考古学图像资料分析后,确认麈尾的早期形态“整体呈桃形,四周皆附麈毛”[2]60。“汉代的麈尾只有数根条缕形若笤帚; 魏晋南北朝的麈尾多数呈尖桃形状;隋唐的麈尾多数呈蒲扇形状(源自三国时的羽尾扇)”[10]。无论是早期还是后期,麈尾为扇状物应是无疑了。而文献中亦有“麈尾可为扇也”[11]的记载。 据现存考古学资料, 结合上文相关的文献资料,且在不论及麈尾柄长、柄部材质、制作工艺、以及颜色的前提下, 仅从其平面呈现的样式划分,可知麈尾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一种为桃形。根据其中间面板的造型,又可分为如下三类: A.中间面板为桃形,上、左、右三面附毛,如河南洛阳东郊朱村曹魏墓中男仆所持之物、朝鲜安岳前燕(晋)司马冬寿墓壁画墓主人手持的麈尾(图3)[12];
B.中间面板为椭圆形,四周或三面附毛,如唐阎立本《历代帝王图》中吴主孙权手持的一柄麈尾(下页图4)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