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商贾家训对商德建设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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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少锦 南京审计学院教授 邮编:210029

原文出处:
审计与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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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商贾家训是整个古代家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宋明以前,虽然在贵族仕宦和儒者的家训中充满了鄙视商人的观念,但不少商人却能自尊自重、敬业乐业和传业子弟。中国古代商贾家训产生于先秦,经过两汉、隋唐时期的积累,至宋代因士商结合而发生转折,到明清时期达到高峰。科学地总结与有选择地吸取中国古代商贾家训的经验教训,对当前商德建设是有借鉴意义的。

      最早明确肯定商贾家训价值并加以提倡的,是春秋时期齐国的著名政治家管仲(公元前645)。亲自教育子孙经商并在商业史、家训上发生重要影响的,当首推春秋时期弃官“下海”的越国大夫范蠡。西汉初年经商致富的任氏,则为后人留下了著名的商贾家约。从春秋到汉初,商贾家训呈现出由商业知识的传授与品德修养的培养相结合的趋势。宋元以后,随着富商巨贾的大批出现及其社会影响的扩大,商贾家训也逐渐兴起,并趋于成熟。以明清时期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商人家教的主要内容有:

      一、立志从商教育。中国古代商人虽认为人的天赋资质有聪慧与鲁钝之别,但却没有生而知之者。清代山西商人编篡的《贸易须知》指出:“《论语》云:生而知之者也,上。你看世上有多少生而知之之人乎?皆系口传心授而知之。”正是基于这样朴素唯物的认识,他们非常重视对子弟的教育,使他们立志从商。如清代汪淏教导子侄说:“农工商贾亦当立志,凡所作生理,如猫捕鼠,如鸡抱卵,实心实意,不肯放过,此立志也。”(《生意世事初阶》)许多大商人就是在父母教导下经商致富的。山西榆次巨商常万育小时“读书家塾,用力甚勤,人皆许其能。”后因父亲去世而家计日窘,其“母独命学陶朱术”,要他学商谋生。他遵从母命,前后“经营二十载,家遂丰盈。”(张正明:《晋商兴衰史》第230页)以商为志而不以士为志,是明清时期商人阶层崛起的心志表现。黟县宏村富商汪定贵在住宅中专建“承志堂”,就是训示子孙继承父祖之业。有的商人居室中贴着“能受苦方为志士,肯吃亏不是痴人”对联,以激励子孙。太湖洞庭山商人罗舜工先祖或商或士,他戒子为士,但归庄(1613-1673)却认为,“然吾为罗(舜)工计,宜专力于商,而戒子孙勿为士。盖今之世,士之贱也,甚矣”。(《归庄集》卷六)当时,在工商业发达地区,商人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已高于一般的“士”,所以教子立志做商人已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二、从小学商教育。中国历来有家教宜早的宝贵经验。商贾们吸取了这一经验,教育子弟在少年时就走向社会,学习商业知识。徽州有首民谣:“前世不修,生有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做得生意,儿哪,娘的心头肉;做不得生意,在外成鬼也孤幽。”这些歌词的基本精神,就是父母狠心将孩子推向社会,让他们通过“吃苦教育”、“挫折教育”,在实践中学到商业知识,增加经商才干。晋商也是如此;“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纪昀:《阅徽草堂笔记》卷二三,《滦阳续录》五)学习也大多去小店锤炼。因为“大店本钞大,生意大,气概大,眼眶大。穿的是绸缎,吃的是美味,将上等排场逐日看在眼里,则渐习渐染,嘴馋身懒,岂不误却终身!”小店资本小,“论穿不过布衣,论吃不过淡饭,银子细算,分文毫厘,不肯费用。只讲勤俭,不务奢华。……况且烧锅做饭,上门下门(板),诸般粗活,都要他做。他既受过这般苦楚,见过这等行为,就晓得银钞来于难处,而亦知当家度日。自此人情物理,纤悉明白。”在这基础上再入大店,能使子弟“学问渐高,见识渐远,从前受过磨砺,到此时毕竟超群。”(《生意世事初阶》)许多事实证明,家庭贫穷后来成为巨富的商人,差不多都走过这段苦难的历程。即使富家子弟也是如此,出身富商家的张四教“年仅十六即服贾远游”,后屡获成功。

      三、商德教育。古代商贾家训的精华是德训。就是使子弟学会做人,存心良善,以德经商,以调节好与雇主、与伙计、与同行、与债主、与顾客的关系。具体来说,一是以义制利。如明代富商王文显(1469-1523)“尝训诸子曰:‘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汙。故利以义制,……身安而家肥矣,”(李梦阳:《空同先生集》卷四十四《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二是诚信不欺。有一徽商居室中贴着这样的楹联:“泪酸血咸悔不该手辣口甜只道世间无苦海,金黄银白但见了眼红心黑哪知道头上有青天”,就是警戒自己与教育子孙要诚实经商,不要欺诈奸刁去赚黑心钱。三是买卖公平。“店铺生意,无论大小,……斗斛秤尺,俱要公平合市,不可过于低昂。”(《工商切要》)“宁奉法而折阅(亏损),不饰智以求赢(利)。”(《丰南志·良宦公六十序》)尽量做到廉平,这是诚实不欺的要求与核心。四是辛勤经营。教导子弟勤于进货,勤整货架,勤管店房门窗,勤管帐目。五是俭朴节约。清代富商鲍志道虽“拥资巨万”,但以勤俭严律家人,“其妻妇子女,尚勤中馈篑帚之事。”(《徽商史话》第51页)六是谦恭逊让。清代杭州盐商周世道(1722-1786)训子曰:“居家以孝友为本,处世以和平为先。”(卢文绍:《抱经堂文集》卷二十九)因为和气才能生财。

      四、守法教育。训诫子弟依法交纳税款、勿逃赋役。“凡出外(经商),先告路引为凭,关津不敢阻滞,投税不可隐瞒,诸人难以协制,此系守法,一也。”(《士商十要》)明代闽商李晋德也把“榷征莫漏,赋役当供”(《商贾一览醒迷》)作为诫戒子弟的重要内容。指出:“货至榷场,必须实报,毋为小隐,侥幸欺瞒”。即使有人帮你逃税,也是不能讨便宜的。因为赋税劳役“多为九边军需,披坚执锐,苦冒星霜环卫,中土之民,得以奠安。”(同上)“良民”、“良商”有交纳的义务。

      依法经商包括不销售违禁商品。“凡犯禁物件,虽明明买来转卖利钱加倍,不可见利贪心,防有官吏兵差人等缉私,不但本利尽失,而且身家性命不保,贻累不浅。”(《营生集》)

      五、杜恶习教育。最突出的是训诫子弟力戒嫖赌烟酒“四毒”,做到“五不准”。指出:“嫖赌二事,好者无不败家倾本,甚至丧命。”(《工商切要》)“烟酒最为误事,有损无益”。(《生意世事初阶》)山西祁县乔姓大贾为子弟立下家规:“一、不准吸鸦片;二、不准纳妾;三、不准赌博;四、不准冶游;五、不准酗酒。”(张正明:《晋商兴衰史》第220页)由于子弟恪守家规,勤俭经商,故能承继祖业,裕家保泰。与此相反,与乔氏始祖乔贵发共同创业致富的秦氏不重视家教,致使其“子弟吃喝嫖赌,挥霍浪费,渐从(商号)内将股抽出,全部花光。”秦氏抽出之股均由乔家补进,两家一起创办的“复盛公”便归乔氏所有,乔氏家业更加兴旺。再如太谷曹氏家族,传至23代曹克让时,生活糜烂,全家每天山珍海味,男女老少都吸鸦片,每年家用10万元以上,最后由富而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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