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家庭伦理道德建设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祥俊 南京艺术学院 储兆瑞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原文出处:
江南论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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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组织形式。家庭是教育儿童、培养人才的摇篮,是关心老人、赡养老人的园地,是青壮年学习、工作、生活的加油站。搞好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对于保证广大社会成员的幸福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首先,家庭伦理道德是维系家庭和谐、幸福的主要精神支柱。家庭的幸福与否,固然与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平相关,但更重要的还在于用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来指导和调整家庭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由于家庭成员在年龄、辈份、性格、文化、理想、志趣等方面总是参差不齐的,因而家庭中的利益矛盾、兴趣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有必要用家庭伦理道德来规范、调节、约束家庭成员的行为。否则,家庭就会从矛盾冲突走向彻底破裂。可见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好坏是现代家庭健康向上、和谐融洽的标志。

      其次,家庭伦理道德是人类思想道德的基础部分,它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一脉相承。家庭是以人们的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黑格尔曾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为了维护家庭各种利益关系,不仅要靠硬性的法的力量,还要借助软性的道德力量。家庭伦理道德正是从婚姻家庭这个特定领域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的道德力量。因此家庭伦理道德是人类思想道德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成员所持有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不仅规范着家庭关系的存在和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家庭外部的一切事务的态度。

      再次,家庭伦理道德是社会安定团结、健康发展的保障。家庭伦理道德不仅对家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社会也具有强烈的辐射功能。家庭伦理道德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文明。我国历代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都极为重视家庭伦理道德的作用,强调“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的关系,所谓“教先从家始”、“家之不行,国难得安”、“正家而天下定矣”、“家和万事兴”、“妻贤夫祸少”等等格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相反,如果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夫妻反目,婆媳相嫌,姑嫂斗嘴,必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安定局面,影响经济发展。

      最后,家庭伦理道德是个体道德化的摇篮。家庭作为人类的初级群体,它是社会与个体发生联系的第一场所。它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一是因为家庭是人的生活共同体,家庭成员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密切接触,有着相互影响和潜移默化的作用;二是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伸,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深厚的情感;三是子女从小生活在家庭之中,心理上对父母有着强烈的依赖感和高度的信任感,易于接受父母的教育与训练。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伦理道德是个体与社会发生联系的润滑机制,当家庭伦理道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趋于一致时,个体道德的社会化就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当前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家庭伦理道德建设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方面欣喜地看到,新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壤上萌发、形成;在家庭成员关系上,传统家庭的“家长制”权威正逐渐消失,家庭成员之间的依赖性减弱,平等意识,独立意识不断增强;在婚姻观念上,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自由恋爱,自主恋爱从城市发展到农村,择偶标准进一步注重人的素质和情投意合;在生育观念上,人们抛弃了“多子多福”的旧观念,树立了“少生优生”的新观念;在消费观念上,人们吃讲营养、穿讲漂亮、住讲宽敞、用讲高档、行讲便当。夫妻由昔日的“生育合作社”、“经济共同体”向以满足夫妻感情需要为主的“心理文化共同体”过渡,夫妻关系已成为家庭关系的轴心,家庭内两性之间及代际之间的民主与平等关系日益确立,家庭向下一代提供精神心理帮助和人格素质投资化任务重于物质上的养育任务,家庭正在成为索求人伦亲情关系的主要场所。人们已初步形成共识:夫妻平等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爱幼抚幼是为人父母的道德责任,敬老养老是子女晚辈的道德义务,文明家风是家庭伦理道德的升华。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碰撞摩擦也给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

      一是重物质轻精神、重实惠轻理想。一部分人从“精神万能”一下子滑到“金钱万能”的极端,一切以钱为中心,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物质上的过分追求必然导致精神上的颓废,赌博、盗窃、卖淫、嫖娼、纳妾、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所抬头。

      二是重权利轻义务、重利益轻道义。一些家庭成员的国家意识、民族自尊、社会责任感趋于淡化。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一些年轻人组成家庭后,只顾营造自己的安乐窝,不愿尽赡养父母的责任,甚至嫌弃、遗弃、虐待老人;有一些子女一味地“刮老”,好像一切都是应该的。“第三者插足”和“情人潮”现象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离婚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在城市邻里关系淡漠,邻里间的舆论监督和道德的法律环境消失。

      三是重智力轻德育、重文凭轻能力。一些家长只注重子女的智力开发,忽视或放弃了对子女道德情操、理想信念方面以及能力的培养,导致一些孩子非智力因素不健全,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有的甚至成为高分低能,高人低德的“残缺儿”。

      切实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伦理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和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坚持爱国主义、国际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主旋律,开展理想教育、正确的义利观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尊老爱幼、民主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以及诚信谦恭、遵纪守法、积极进取、科学致富、健康向上的家庭文明新风。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以家庭伦理道德为灵魂的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因此,切实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理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为此,我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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