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夏秋季节,一场史所罕见的特大洪水肆意侵袭着中华大地许多大江大河大湖的干堤,使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与洪水灾害进行了波澜壮阔的殊死搏斗,谱写了一曲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这场惊心动魄的抗洪抢险斗争,不仅使中国人民创造了战胜自然灾害的又一伟大业绩,同时也铸造了崇高而伟大的抗洪精神,把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每一种有价值的精神现象作为一定社会实践的反映都有其自身价值特征。江泽民同志强调:“抗洪精神,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的大发扬。”这一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抗洪精神的价值特征。所以,作为当代中国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的抗洪精神,它的最本质的价值特征就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是三者的精神聚焦点。 首先,抗洪精神具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的鲜明特征。一方面,抗洪是为了保卫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是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正是这样一个价值目标和最高利益,使十二亿人民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使全世界的炎黄子孙与祖国人民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可见,抗洪精神具有丰富的爱国主义的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这里的爱国主义是同社会主义不可分割的。这是因为,其一,从理论上说,“祖国”、“人民”及其生命财产都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于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来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它们就具有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其二,抗洪斗争是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地上发生的,是在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的一场伟大的抵御自然灾害的“人民战争”,因此,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支持和援助,其实质都是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持,是对已经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祖国人民的支持。其三,这场斗争捍卫的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中所积累起来的物质财富和人民生活环境。因此,严防死守,捍卫家乡,就是捍卫社会主义的江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果。 其次,抗洪精神高扬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应该肯定,这种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正是抗洪精神的价值核心,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原则的基础内涵是:一方面,坚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结合和统一。它既要求个人为社会、为集体作贡献,也要求社会和集体尊重、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为保护、实现个人利益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坚持集体利益、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原则,两者一旦发生矛盾,后者必须自觉地服从前者。抗洪精神正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价值原则。第一,抗洪斗争自然地把民族、国家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大团结、大协作精神。这种集体主义精神的价值整合,集聚了气势磅礴的雷霆之势,正是这种充实天地的浩然正气,征服了奔腾翻卷,来势凶猛的惊涛恶浪。第二,抗洪斗争中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关心和爱护,充分体现了集体主义价值原则中蕴涵和贯穿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军官兵们不仅拼死救助被洪水围困的群众,而且冒险抢救农民的家畜,这种感人的情景及其把人民的生命财产看作高于自己生命的价值观念,凸现了集体主义价值原则的人民性,即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和对普通个体利益的关注,荡涤了在“左”的条件下,对个人利益采取漠视和扼杀的所谓集体主义原则的遗毒。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从中具体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感受到人民军队的力量,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激发起他们关心集体,服从抗洪大局的自觉性,使得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更加丰富、更加全面,并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第三,在伟大的抗洪斗争中,涌现了无数的英雄人物,不少同志英勇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无论是烈士还是英雄,他们的行动和事迹宣扬着同一种精神,这就是勇于牺牲和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精神。这是履行集体主义原则的最高精神境界。有的同志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宣传和弘扬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精神发生了动摇,抗洪精神再一次证明,共产主义精神不仅是我们追求的价值目标,而且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动力。应该强调,这种共产主义精神在当前同样也是爱国主义的,因为英雄、烈士们乃至一切为抗洪斗争直接和间接作出牺牲和奉献的人们,他们的行为都是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至上为原则的。 精神的伟大决不仅仅在于它的崇高,其更深层的意义是在于它对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这是马克思主义者重视精神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江泽民同志强调:“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强大的精神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物质技术力量的发展,而且可以使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 从世界范围看,综合国力的概念,也是近20年来才明确提出来的。国际上关于综合国力的研究成果具有多种观点的分析模式,其共同之点是,在强调综合国力中的经济、军事等物质因素的同时,对精神文化因素特别是科学技术、知识、信息这种文化力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看重,同时他们往往把精神因素较多地局限在政治力的范围,把它看作是政府的决策和实施自己战略目标的能力。像日本,把“国民精神”只是作为应付国际危机时的生存能力的七项要素中的一项。相比之下,我们更加重视精神力量在综合国力中的作用。 我们强调精神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依据是: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与精神之间并不是互相对立,静止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所以,精神力量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第二,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的条件和中介是精神必须为群众所掌握,激发起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或者改进和创造出新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技术,推进物质技术的发展,形成新的物质技术力量;或者在运用技术力量过程中,由于人的积极性的提高而促进个人的工作效率和整体配合水平的提高,使得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发挥出更大的效能。这就是军事家们为什么重视士气,把它看作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根本原因。第三,作为精神支柱、精神动力的精神力量对于作为综合国力重要标志的文化力的特殊意义。因为文化力,包括教育、科技、哲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化艺术等精神产品的创造与生产,与创造主体的精神状态和社会的文化环境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文化力在综合国力中地位的日益提高,也就愈发显示出精神力量对于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性。 纵观我们党的历史,重视精神动力,精神支柱是我们党和军队的优良传统。我们党从只有十几个人的共产主义小组发展到今天有5800万党员的执政党,领导12亿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党一开始就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我希望宣传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从精神力量对物质技术力量的直接影响看,无论是抗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的胜利,我们常说,是以小米加步枪战胜了敌人的飞机加坦克。那么为什么我们能以低劣的武器装备战胜用先进的武器装备起来的敌人呢?就是因为我们充分发挥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民族团结的力量、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是精神力量的伟大胜利,是精神变物质的结果。“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我们自己搞乱了思想,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无论在经济实力,技术实力还是在精神力量上说,综合国力受到严重的削弱。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实现了党的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邓小平理论这一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也进一步振奋了中华民族的民族自立、自强和创造精神。这种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性飞跃和全民族精神状态的深刻变化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及其对综合国力的直接影响,在这次抵御特大洪水的冲击中得到了充分显示与证明。一是物质基础的加强。“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马克思语)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驾驭和制服特大洪水,所需要的雄厚的物质基础正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创造出来的。二是组织力的增强。这场涉及到众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大规模的抗洪救灾斗争,动员和组织了难以数计的人力和物力,显示了中国人民前所未有的组织程度。这种组织力既是一种政治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崇高威望和强大的号召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组织领导能力,也是一种精神力量,体现了中华民族巨大的凝聚力。三是人格示范力,即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干部,从部队的将军到农村的普通共产党员,在抗洪抢险中都成为群众的模范,他们的模范行动也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关系、军民关系、干部关系。不难理解,榜样的力量及其上述关系的亲密化所产生的巨大力量,正是克服困难战胜洪水的一种不可估量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