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动态系统与伦理学体系之构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华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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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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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伦理学研究中似乎有许多忌讳,体系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究其认识原因大体有三:一是认为体系问题不成其为问题,对现行体系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满足;二是认为体系问题太难,在没有对具体道德问题研究透彻之前谈体系问题为时过早,甚至是自不量力;三是体系问题研究有风险,可能招致不同方面的冷遇与责难。于是,对现行伦理学体系的不同程度的不满导致了无可奈何的普遍认可和接受,以致于千篇一律的教科书不断出现。当然,也不乏有一些勇敢的探索者提出过富有创见的构想,但也终因是一家之言的探索,也就只能成为探索中的一家之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现实任务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对伦理学体系问题的深入探讨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立足于对道德现象的动态性把握,展示道德运作由“存在→内化→外释→预测”的开放性视景,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思维路向和建设性意见,求教于同仁。

      一 道德现象的静态划分与现行伦理学体系之不足

      伦理学体系的建立首先依赖于它的研究对象——道德的系统结构。有了系统的道德和道德的系统,才有我们称之为“社会道德现象”的现象。不成为系统的道德的东西,就无法进入伦理学的视域,就不能成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正因为有了客观存在的道德系统,才有对这种道德系统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理论提升。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才可以说“伦理学是道德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由此可见,伦理学体系内容的展开是对道德系统内容的再现,有什么样的道德系统,就会有什么样的伦理学体系样式,二者不可分割。

      系统是事物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复合体。当我们用系统观点来分析道德现象时,就意味着道德是有多种内部要素的结构体,同时这个结构体同外部事物进行着能量交换,由此而在社会文化大系统中共生。由于系统本身的多元性要求,当对同一事物进行不同层面的系统分析时,就会出现事物内部要素的多种组合,即出现不同形态的系统。对事物进行动态分析,就会出现动态系统;对事物进行静态分析,就会出现静态系统。静态系统是共时性分析的结果,是某一事物在某一时刻的“定格”或“截面”,它是区别、比较、量度事物的前提,是认识事物性质的逻辑起点,展现的是事物的即时性、单一性、可直观性。动态系统是历时性分析的结果,它是预示事物发展的前提,它展现的是事物的变动性、中介性、过程性和丰富性。

      目前,国内伦理学界对道德现象的划分存在多种划分法,但基本上是沿袭了前苏联教科书,趋于一致的是“三分法”。有人把道德现象分为道德意识现象、道德规范现象和道德活动现象。也有人把道德分为道德意识现象、道德关系现象、道德活动现象。现行伦理学教科书基本上都是按照上述三分法把伦理学理论体系分为道德基本理论、道德规范、道德活动三大部分。在理论篇部分主要是论述道德的本质、道德的功能、道德的起源、道德基本原则、主要规范、道德范畴和社会生活中的三大道德要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在活动篇主要论述道德教育、道德评价、道德修养等个体或群体道德活动。这种伦理学体系布局确实突出了伦理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印证了由认识到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道德生活中的正确性,认识逻辑和理论逻辑达成了统一。这也是这种伦理学体系影响深广的主要原因。但现行伦理学体系明显存在两点不足:

      第一,缺少中介环节研究,宏观研究偏多而微观研究不够。由于我们首先把道德定位于社会意识形态层面,由此而展开伦理学的体系结构和基本理路:即立足于从道德的社会历史本质、社会功能和社会普遍价值导向来阐述社会道德现象(理论的、规范的和实践的),从宏观把握而言,有合理性。但从道德理论的一般性阐发,何以会引出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人们对这些道德规范的遵守何以可能?以至于我们所列的几种道德活动是否就是对所述道德规范的践履?都不得而知,使三类道德现象成了孤立存在的东西。同时,“对道德伦理现象的社会性本质和整体性价值意义的强调,多少使这一特殊现象的另一面——道德伦理的个体性,内在主体性和特殊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受到忽略,以致使其所提供的一些伦理原则规范缺乏主体内化的理论力量而置于客观化形式、外在约束性地位,不易为道德个体所自觉认同和践履。”(万俊人:《伦理学新论》,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第二,由于立论基点和服务目标都是意识形态,使得原本不限于此的伦理学体系缺乏应有的张力和必要的弹性,导致对现实道德生活关切不够。为了体系而抑制内容的黑格尔式的教训是深刻的。任何一种理论体系只有同社会生活保持开放式容纳,才能保持其生命力,才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新科学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们的道德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道德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将其纳入伦理学的研究体系。但由于体系本身缺乏必要的开放性,许多道德问题,诸如生命伦理、生态伦理、经济伦理、法律伦理等,都没有在伦理学教科书中得到体现,生活气息和时代气息未能得到反映,适应不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伦理学教科书变得越来越枯燥无味。

      二 从系统的动态性看伦理学体系构建的一般方法论问题

      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创立所谓“一般系统论”时,着重强调了系统的动态性。他认为一切生命现象本身都处于积极的活动状态,动态是系统保持静态的前提。系统的相关性强调的是各要素之间的空间分布,而动态性强调的是系统随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结构,其分布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二是系统都具有开放性质,系统总是在不断地同外界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活动。我们强调道德是一个动态系统,不是指道德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形态的前后承继关系,而是指道德在某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的运作过程。从动态性去看道德系统,在此基础上建构伦理学体系时应遵循下列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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