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精神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燕青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生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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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精神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任何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一定的经济、政治条件、共同地域、语言环境的影响,形成了特定的文化传统,其中也包括一定的民族成员的伦理道德意识,在这些伦理道德意识中,那些居于核心地位、起支配作用的道德意识,内化为一定的社会成员的素质,使他们的价值观念表现出稳定性和共同性,并为他们景仰和称道。这种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支配作用,具有稳定性和共同性的关于善恶判断的道德意识,就是伦理精神。

      从根本上来说,道德关注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二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如果将经济利益概括为“利”而将道德概括为“义”的话,那么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则可视为义利关系,至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当两者之间出现不一致即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调节出现矛盾时,伦理道德的要求就会介入并影响着利益的分配与调节,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出发,这实际上仍是道德律令调节物质利益的分配关系即如何以“义”影响“利”,同样属于义利关系的范畴,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则可认为义利关系是道德观念的核心内容,伦理精神是关于义利关系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识。任何时代的伦理精神都必须通过对义利关系的阐述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具有求利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正是这种求利性将人的内在潜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精神作为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经济伦理意识在处理义利关系时,就不能否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合理追求,相反,它必须为人们以正当手段获取物质利益的合理性进行道德辩护,为经济发展注入道德动力。同时,“义”与“利”应是辩证统一的,道德进步与物质利益的增长都是人们的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在人类伦理思想史上,也曾有过将“义”与“利”分离的片面思维,但无论是重义轻利的道德本位主义还是重利轻义的拜金主义,不是使人落入了道德万能论的乌托邦式道德陷阱,将道德变为异己的“忍而残杀之具”;(注:见《孟子字义疏证》卷下)就是跳进了货币拜物教的“铁的牢笼”(注: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第142页。), 使人成为赤裸裸的纯经济动物。从“义”与“利”的辩证关系出发,人们的道德进步离不开物质利益的发展,这并不是将道德理解为物质财富亦步亦趋的附生之物,而是强调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物质财富的增长为道德进步准备了必要的物质前提。因此,不论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出发,还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行为主体的道德进步的物质前提出发,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伦理意识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精神在其价值取向上自然地蕴含了功利要求。

      谈到功利,则不能不提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是一种把功用或效用作为行为原则和评价标准的伦理学说,它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础,趋乐避苦是人的先天本性,衡量行为善恶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能满足个人利益,使人快乐的就是善,使人痛苦的就是恶。从本质上说,功利主义是资产阶级经济伦理思想核心内容的基本内容,是为“占统治地位的发达的资产阶级服务的。”(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2页、第2卷,第170页,第3卷,第434页,第85页。)但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并不意味着必须否定人们对功利的合理追求,片面否定物质利益重要性的道德本位主义割裂不了道德与功利的客观联系,任何一种伦理精神对待功利的态度是否符合道德律令,不在于它承认或否定功利,而是主要反映在它怎样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上。因此,义利关系的中心问题,不是在功利与道德之间进行二难推理式的选择,而是在于选择何种功利主义。“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段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个阶段的功利主义。”(注: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1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精神同样必须讲求功利性,讲求“功利主义”,只是这种功利主义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和个人利益确当性的辩证统一,正确处理了义利关系,能够推动物质财富的发展与社会主体道德进步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精神。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伦理精神,不仅在于它在价值观的层面上适应了市场经济的求利性要求,而且在于它克服了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片面性缺陷,正确地处理了义利关系,它在社会主义经济伦理意识系统中占有支配性地位,具有指导作用。

      社会主义功利主义对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克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首先,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将集体利益看作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人格化了的这种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2页、第2卷,第170页,第3卷,第434页,第85页。)它实际上强调并维护的仍是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功利主义则既强调集体中个人利益的个人性质,把集体利益看成是个人利益总和的载体,又强调集体利益自身的独立价值,认为汇总起来而构成为集体利益的个人利益,是经过筛选的个人正当利益的总集,它强调的,是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与集体利益至上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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