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消费的伦理评价和伦理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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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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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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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与生产、分配、交换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生产是整个经济活动的起点和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它决定消费,而消费的增长又是产生新的社会需求,开拓广阔的市场,促进生产更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人们的消费活动不仅要将其置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考察,也要将其置于整个社会生活的背影中分析,特别是注意社会的伦理风尚、个人的道德观念对人们消费活动的制约和影响。为了协调好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使国民经济呈良性循环的态势,我们不仅要用经济的杠杆、行政的手段,同时也要用道德的力量引导消费,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携手共进。

      伦理评价是人类精神活动的重要内容,它通过善恶判断,表明人们对他人或自己行为的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的倾向性态度。在消费活动中,伦理评价总是将节俭归之于善,将奢侈归之于恶。中国古代的《左传》认为:“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根据司马光的解释,这一观点把消费与人的欲望联系起来,节俭是大德,因为它使人寡欲,一切德行皆从节俭来;而奢侈是大恶,因为它使人多欲,所有恶行都从奢侈发端。墨子认为,节俭是圣人之所为,而淫佚是小人之所为,并断定“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它把节俭上升到人格的人的生存发展的高度上,其节俭思想的丰富性、深刻性和严厉性,在先秦独树一帜。

      中国古代崇尚节俭、反对奢侈主要是从伦理道德角度论证、阐发的,而一旦把节俭和奢侈问题放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角度进行评价,分歧就生了。换言之,经济评价往往与伦理评价不相一致,甚至截然对立。在《管子·侈靡》篇中,作者认为,一方面“无度而用,则危本”,另一方面“不侈,本事不得立”。他甚至发出了惊世骇俗之语:“兴时化,若何?曰,莫善于侈靡”。富人大量消费,穷人因而得到工作,作者的思路是侈靡消费——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尽管《侈靡》篇的观点较为偏颇,但其中也有真理的颗粒,既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发展。北宋范仲淹运用了这一观点,在解决旱灾问题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而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宁愿粉饰“凯旋门”以增加就业的看法,现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公共工程政策,都与《侈靡》篇中的观点有不谋而合之处。

      我们断然拒绝“节俭有弊,奢侈有利”的观点,但对于消费问题的评价决不可简单化。人们必须从对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的两律背反中走出来,进行辩证的思考。

      一方面,对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完全统一起来。节俭是善的,不仅具有道德价值,而且在近现代社会发展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首先,作为生产过程中的节俭,直接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以“追求效率、讲究低成本、高利润、最优选择和合理性”为内容的经济和节俭原则是工业社会特有品格的基础。其次,节俭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一种信仰,它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精神动力。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享乐主义蔓延滋长,奢侈之风弥漫社会,就会消磨进取精神,窒息创新观念。节俭精神一旦丧失,经济的发展也会因缺乏动力而搁浅。再次,节俭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个社会的经济要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重视生产资源的节约。地球所能提供的物质资料有一个极限,人类正在趋向这一极限。如果不注意节约资源,改变奢侈与过度消费风气,人类的经济就不可能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耕地、水源、矿藏的人均占有量均比较低。因此,在经济工作中,节约更是一项基本要求,要节水、节地、节能、节财、节粮,千方百计地减少资源的占用和消耗,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对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又可能发生矛盾。伦理评价是价值判断,植根于人的理想、信仰,注重人的精神生活,而经济评价是事实判断,强调效果、收益,与人的物质生活紧密联系。节俭是朝着克制欲望,减少消费的方向发展的,它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业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看,消费具有“承前启后的效应”,它为生产创造需求,为生产提供市场。在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消费的“瓶颈”制约作用不可低估。刺激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是经济学派的重要理论。现代商业离不开广告,铺天盖地的广告目的是刺激消费欲求,创造消费欲求,说服人们去购买广告产品。没有消费欲求带来的广阔的消费市场,产品就会滞销,经济就难以发展。概括起来说,对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发生矛盾的焦点在于减少、抑制消费还是鼓励、刺激消费。

      当代中国评判一切问题的是非标准的基础在于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对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也要从这个基础出发,将两者尽可能地统一起来。在消费伦理评价上,要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社会在消费方面的价值导向方针应为“俭而有度,合理消费”。

      如何理解“俭而有度,合理消费”的价值导向方针。首先,这一价值导向方针既坚持节俭美德,又认为节俭必须适度。从“节”字上分析,《周易》曰:“节,亨,苦节,不可贞”。意思是说,节制而又适度,“刚柔两分而刚得其中”,则万事通达;过分节制(苦节)则不得其中。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多,底子薄,节俭是须臾不能离开的。但片面强调节俭,以致抑制了消费需求,无疑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当前,商品销售疲软,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刺激消费需求是必要的。这里的“适度”的标准要根据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个人经济收入的多寡而定。由于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经济收入的差异性,适度的标准具有相对性,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这一价值导向方针的核心是引导消费,使之趋向合理,既有利于物质文明建设,又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在消费结构上,要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与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相吻合。例如,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要鼓励人们将更多的货币投入住房消费。国家旨在通过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业的繁荣,从而有利于经济的振兴。在消费水平上,要肯定高中低层次共存的必然性、合法性,不能把消费水平的高低作为善恶的标准。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品升级换代的速度加快,消费者理应根据个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取舍,接受新产品,拒绝消费对象的更新与时代潮流不符合。对于“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也应作新的解释,这里的“入”不仅指过去和现在的,也指将来的,这样才能为分期付款等现代信用消费提供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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