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和重视,这与人们的环保意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在我国,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并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现在,我们已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和办法,环境工作也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展开。改革开放近二十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基本形成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还相当严峻。有些地区还存在以下令人担忧的现象:生态平衡被破坏,大气、水体被污染,地下资源被掠夺性开发,稀有珍贵动植物被滥捕、滥伐……这些触目惊心的现象,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警告:大自然绝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以后的子孙后代还要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人们在向大自然摄取物质果实的时候,也应该懂得爱惜和保护大自然。 1949年,英国学者莱昂波特写了《大地伦理学》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明确指出:人类应重新确定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地位;人类应与其他动物物和平相处。后来,法国学者施韦兹也提出:人和生物的关系应该是特别紧密、互相感激的关系;一切生物和自然物都和人一样,具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现代生态伦理学家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思想,提出要反对以人为中心的“人类沙文主义”,否定以人为中心的伦理观,主张把价值观、权利观、伦理观扩充到自然界中,将对道德行为的研究从人与人之间推广到人与自然之间。 严峻的环境问题使我们重新反省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在传统观念中,人是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地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支配自然中的一切事物。现在,这个观念已经被粉碎了。我们必须承认,人类仅仅是自然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人们必须学会尊重自然,爱惜自然,不再把自然看作可以无止境盘剥的对象,而应与自然重新结盟,建立一种亲善关系。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绝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及,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是复杂的,因而调节这种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也应有多方面内容。本文试从几个角度对这些原则加以论述,以求教于同行们。 一、整体原则 自然界是一个由各种自然要素构成的生态体系,其中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土壤、大气、光、水等生物与非生物因素。这些因素相互影响,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森林系统、草原系统、农田系统、水体系统等许多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它们内部都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形成了双向制约、双向影响的关系,维护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如果其中一个因素受到干扰和破坏,就会表现出扩散性、流动性,跨地区、跨界限而蔓延,殃及整个生态大系统的平衡。森林系统受到破坏,首先殃及土壤,造成沙漠化、水土流失并进而影响水体。我国内蒙古的阿拉善地区,由于对草场盲目开发,造成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大片植被消失,50多万亩湖泊全部干涸。西双版纳的热带森林近年来也发生了令人担忧的变化。解放初期该地区的森林覆盖率为55%,到八十年代则下降到3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虽然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但最为珍贵的天然林面积仍呈下降趋势。其大面积减少引发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如森林生态呈退化趋势,林中物种丧失,多样性指数下降等。因此,人们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决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局部利益,而应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全局的生态后果,纵览全局,宏观考察。这不仅是一种科学观念,也是我们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即整体原则。 整体原则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处理问题,即把大自然看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在二者发生矛盾时,要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如果破坏了自然界的一个环节,虽也可能得到一定的局部利益,但其恶果将危及整个生态系统,破坏人们的全局利益。 具体来讲,整体原则要求我们做到: 第一,充分重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特征,在开发、利用某一自然要素时,必须考虑到对其他要素的影响。例如,在开发森林资源时,要考虑到这一开发过程对当地和其它地区的水分、土壤、气候、地表植被等因素的影响,切忌只顾近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环境效益。 第二,不仅要维持生态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平衡,还要全面考察各子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关系,使它们保持平衡状态。例如,农田系统的平衡是指农作物、微生物、水分以及土壤中的无机盐、有机质之间的动态平衡。各子系统内部的平衡,有利于整体生态系统的平衡。 第三,在进行一切经济活动时,要综合地考察周围的一切因素。例如,在决定农业经济类型时,要以周围的地理特征、气象、土壤等各种自然条件为依据,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渔则渔,使经济类型与周围各自然要素保持平衡,绝不能重演历史上那种“伐林开荒”、“毁草造田”的悲剧。 二、恒久原则 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在继承了前辈留给自己的自然环境后,就从中汲取着物质和能量;然后,又把自己改造过的大自然留给子孙后代。人类一代代的繁衍,都离不开富有的大自然。大自然也敞开它那博大的胸怀,慷慨无私地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然而,无论大自然多么富有,也忍受不了“杀鸡取卵”式的掠夺性开发。 就野生动植物而言,人们在急功近利的私欲驱动下,对它们进行着滥捕、滥采。在我国的海南岛,以前八百多种乔木中有几十种已经灭绝,过去分布很广的香花檀、子京、母生等也已十分罕见。由于大批毁林,长臂猿、坡鹿等珍奇动物也濒临灭绝。在东北地区,由于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被破坏和大量的猎捕,珍贵的东北梅花鹿已极为稀少,金钱豹和朱鸮已多年不见,很可能已绝迹。 具有再生能力的动植物资源尚且如此,而煤炭、石油等非再生资源也承受着同再生资源一样的破坏速度,情况更惨了。我国一些地方的小煤窑、小油矿、小金矿等,很多是土法上马,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差,资源开采率极低,浪费惊人,地下资源没有再生能力,如果这种破坏性的开采得不到遏制,能源危机已不再是耸人听闻,而是迫在眉睫的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