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世纪之交亦是千年之交的历史转折点上,回溯近代以来特别是本世纪以来伦理文化的传承、建设及其伦理现代化过程,总结伦理学科百年来发展的经验教训,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北京大学并将其与北京大学联系起来作整体观照。没有哪一所大学像北京大学那样在创建之初就注重伦理之学的研究与教学并始终以阐扬伦理真义为职志,也没有哪一所大学像北京大学那样将伦理学的思考与求索同国魂民魂的锻铸、社会道德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期化理论为德性,变哲思为人伦,更没有哪一所大学像北京大学那样在百年的伦理学术史上群英荟萃、大师辈出,刘师培、蔡元培、杨昌济、李大钊、陈独秀、胡适、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张岱年、周辅成、朱伯崑等各以其精思睿识不仅引导着20世纪中国伦理文化的潮流,书写着20世纪伦理文化的丰厚篇章,而且启发着国民的心智和伦理觉悟,指导着道德启蒙和伦理现代化建设。他们的著作与人品早已融入民族伦理的机体之中,化为人们实践—精神地掌握世界的动力资源。 一、北京大学是近现代中国伦理学的源头 弗兰西斯·培根在谈到人类诸知识的作用时曾指出,伦理之学使人庄重。中国素有重视伦理道德的传统,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载着沉甸甸的一份伦理道德遗产。然而,也许是综合性或偏重于统观性的思维方式的局限,也许是只求人伦实用而忽视理性的分析,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在近代以前一直未能有科学意义上的伦理学(尽管它的伦理道德思想极为丰富)。作为一门学科化的伦理学,本质上是中西文化碰撞交融的产物,是近代以来一批先进的思想家会通中西并借助西方伦理学来整理、改造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结晶。在这一融会中西和创造中国特色伦理学的过程中,刘师培、蔡元培、杨昌济等北大教授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刘师培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编著的《伦理教科书》(上海国学保存社印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体系化的伦理教科书。该书既旨在继承传统伦理思想,弘扬传统伦理思想之精粹,又兼采西方伦理学学说,熔中西各种伦理说于一炉,阐幽发微,统合整观,以期“振励国民之精神,使之奋发兴起”,颇多理论建树。全书共分上下两册,每册36课,上册详论身心关系并以此阐述个人伦理,下册重点在论述家庭及社会伦理。该书以身心关系互相制约、个人与社会互相影响为基点,强调伦理是社会进化和社会生活的产物,伦理的本意是各守其为人之规则,它要求以己为主体,以家庭、社会、国家为客体,因而首重修身。在强调修身的同时,该书提出勤劳、节俭、和睦、严肃四项齐家之道和仁爱、正义、秉礼、诚信、洁身等社会公德,主张合群之道必须由近及远,由个人而社会。作为中国第一本体系化的伦理教科书,该书所作出的开创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虽然以传统伦理为宗,理论核心是儒家思想,但对宋儒道学的腐败道德观又颇多抨击与贬抑,指陈宗法伦理之弊,倡导对传统伦理进行全面的清理与改造,具有一定的伦理启蒙作用,不失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伦理思想的代表作。 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伦理之学更被提到国民教育的首要地位,在他的德、智、体、美教育方针中,道德教育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蔡先生以“公民道德为中坚,世界观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军国民教育及实利主义,则必以道德为根本”的精神献身并改造教育,充满着对伦理之学的无比推崇。不特如此,蔡先生本人还精心探究伦理道德问题,写下了《中国伦理史》、《中学修身教科书》等重要的伦理学著作,并翻译了德国著名伦理学家包尔生的《伦理学原理》,将伦理学的教学与研究推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蔡元培看来,道德教育乃国民教育之根本,一个民族的道德水平才是这个民族文明的核心内容。真正的爱国主义“在养成完全之人格,盖国民而无完全人格,欲国家之隆盛,非但不可得,且有衰亡之虑焉”。道德教育实为完全人格的根本性工作,“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无益也”。基于此种认识,蔡元培十分重视德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他的《中国伦理学史》是第一部系统整理和研究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学术著作,阐释并论述了从孔子到王阳明二十八位思想家的伦理思想,附录中列叙了戴震、黄宗羲、俞正燮三人的道德学说。该书以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评价了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及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各家的伦理学说,辨析其优长与缺失,审度其弃取与抑扬,既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又合情合理,褒贬有度。尤有意义的是,蔡元培在此书中将法兰西革命中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同中国古代的道德观念进行比较,主张中西汇通,互相学习,因而他特别注重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这样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孔孟的中庸之学,认为这是民族伦理或民族精神之根本;二是孟子所谓大丈夫的品格,认为这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座右铭;三是以礼乐教化为治政之本的政治理想。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学修身教科书》是蔡元培对伦理学所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该书上篇侧重于道德实践,对个人修身、婚姻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均有独到而深刻的论述,提出并阐发了与之相关的道德原则或规范,诸凡勤勉正直、谦让公正、爱护公物、敬业乐群、孝悌博爱等均在其中。下篇侧重于伦理学原理的论述,由“绪论”、“良心论”、“理想论”、“本务论”和“德论”五篇组成。在“良心论”中,认为良心不是天赋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良心是人行善的动力,也是一种深刻的道德责任感,良心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而不是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同情心是良心作用的基础。在“理想论”中,提出至善的学说,认为至善是个人完美的道德境界和人生的目的,它既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也是品德高尚之人的行为动机。在“德论”中指出为善、去恶、悔悟、自责等养性的方法,推崇自知和自我完善。蔡元培的伦理研究,推崇公民道德或国民道德的培育,认为只有重视公民道德教育,国家才能兴旺发达,民族才能振兴繁荣。“顾兵可强也,然或溢而为私斗、为侵略,则奈何?国可富也,然或不免智欺愚、强欺弱,而演贫富玄绝、资本家与劳动家血战之惨剧,则奈何?曰:教之以公民道德。”他把公民道德的具体内涵界说为自由、平等和亲爱,认为此三者诚一切道德之根源,“道德之要旨,尽于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