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不回乡与回流不返乡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嘉玲(1957- ),女,浙江温州人,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讲座教授,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余家庆(1993- ),男,广东广州人,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研究助理(广州 510000)。

原文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超大城市人口疏解政策下,出现流动儿童为接受教育在城城间流动的新现象。这一流动方向有别于流动人口在城乡间“钟摆式”的流动轨迹,挑战了既有研究中农民工家庭成员单方“留守”或“随迁”的二元叙述。新型城镇化下中小城市落户政策与面向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产业,为流动家庭的子女教育提供了新选择,产生再迁儿童“离城不回乡”与回流儿童“回流不返乡”现象。通过解释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抉择背后的内在逻辑,彰显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人口市民化的潜力。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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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章编号]1002-3054(2020)06-0004-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262/j.bjsshkxy.bjshkx.200601

       一、前言

       2014年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国层面推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①-②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纷纷出台了人口、产业、教育等方面的疏解政策,很多流动人口被迫离开了生活及工作多年的大城市。其中,教育疏解给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影响:上海市收紧了对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政策,北京市提高了非京籍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的门槛,在城乡接合部的疏解整治过程中,拆除了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阻断了随迁子女在非正规学校就读的可能。由于入学政策和教育资源双双收紧,那些难以达到高入学门槛标准的农民工家庭面临子女教育的抉择问题,被迫踏上了再次流动的道路。

       有关中国人口流动的文献指出,在城市人口政策与家庭内部决策双重影响下,农民工家庭成员在城乡间“钟摆式”或“候鸟式”流动。③-⑦例如,农民工子女在“农村留守儿童”与“城市流动儿童”两种身份中转换。⑧通过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成员及家庭在城城间流动的新现象,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同于现有文献中农民工子女在乡城间“留守”或“随迁”的二元叙述的新类型学。研究发现,在超大城市人口疏解政策下,农民工家庭产生了不同的子女教育抉择。部分农民工家庭选择让子女流动至超大城市附近的中小城市就读;或选择让子女回流至户籍所在省份的城市接受教育,而非返回原乡镇学校就读。“离城不回乡”的再迁儿童与“回流不返乡”的回流儿童现象背后,是农民工家庭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家庭期待。借助就近城镇化与教育市场化,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间的流动得以实现。其中,农民工家庭在城市间的再迁及落户,彰显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市民化的潜力。

       研究资料来自第一作者所在研究团队,研究团队成员分别为:周纪平、杨东平、吴琼文倩、谭丽、杨佳星、乌尼日其其格、冯跃、赵佳、杨蕾、胡以彤。团队成员于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对从北京外迁的非冀籍流动儿童(再迁儿童)、从北京返回河北的冀籍流动儿童(回流儿童)以及从上海返回安徽的流动儿童(回流儿童)进行了田野调研。团队共走访了河北、安徽9所公立及民办教育机构,对部分流动儿童、学生家长及教育机构进行了访谈与座谈,并对部分访谈对象进行了二次访问。

       二、留守或随迁:农民工家庭的钟摆式流动

       (一)留守到随迁

       由于独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中国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流动路径,与西方国家城市化进程中人口迁徙轨迹不同。⑤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农村人口流动的限制有所松动,数千万的农村劳动力得以进城务工,但他们的户口依然留在农村,并难以在城市落户。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份上的不同,更是捆绑于户籍之上的城市公共服务与福利的差别。例如,没有城市户口,农民工子女很难在父母务工的城市接受义务教育,为此只能留守农村。农民工如同“候鸟”在城乡之间不断“钟摆”流动,往返于农村老家与城市的工作场所间,形成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状态。⑨

       农民工的流动模式造成了家庭间的代际分割,并产生了儿童、妇女、老人的留守问题。经验研究发现,农民工在老家生育子女后,父亲继续外出务工,母亲则选择留守在家照顾,待子女达到一定年龄,则交由家中老人继续照料,妻子也随夫外出工作。⑩对此,学界总结为“拆分型家庭模式”,即劳动力完成的再生产过程被拆分为两部分:涉及个人的再生产部分在城镇完成,而涉及家庭的再生产部分(抚养子嗣老弱)则在乡村进行。⑧实证研究表明,由于留守儿童在社会化的关键时期缺乏父母双亲的亲自照料,农村留守儿童在认知能力与非认知能力上的表现都要弱于非留守儿童。(11)-(12)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2001年起在“两为主”政策的推进下,中国的城市开始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就读,许多农民工子女进入公立学校的义务教育体系或城市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读书。为此,产生了随父母进城流动的“随迁儿童”现象,以及在城市出生的二代流动儿童,这些儿童群体被统称为“流动儿童”。根据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北京市流动儿童占流动人口的比例从2000年的6.7%上升到2006年的9.2%,(13)2015年流动儿童的比例提高到19.8%。(14)实证研究发现,由于农民工子女也可以在城市地区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在关键的成长社会化阶段可以与父母团聚,城市流动儿童较农村留守儿童拥有更高的认知水平。(15)-(16)

       (二)随迁到回流

       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异地高考及中考政策仍然无法惠及大多数农民工的子女。同时,大多数流动家庭不愿意舍弃多年来在大城市的发展机会,不得不把子女单独送回户籍地求学。这就产生了从城市返回农村重新“留守”的“回流儿童”现象。回流儿童一般被认为是在父母的流入地出生,或年幼即随着父母在流入地生活的流动儿童群体,其后因入学受限制而返回老家就读的儿童。(17)-(19)现有文献关注了回流儿童在回流地的认知能力、心理适应等状况,回流经历对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的认知能力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教学资源差异、城乡环境变迁和家庭照顾缺位等因素都是造成回流儿童面临困境的原因。(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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