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社会道德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伦理学学者做了各种努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伦理学的发展仍跟不上社会道德变化的速度,伦理学不能够给社会道德建设提供足够的指导,社会现实要求伦理学必须在一系列关键的理论问题上取得突破,道德的本质问题正是这些重要问题中的一个。 一 道德的本质问题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一直是伦理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学者们的观点众说纷纭,其中有两种观点最具代表性,一种观点被人们称之为社会本质论伦理学,另外一种观点则被称之为主体论伦理学,其它的关于道德本质的观点其本上是围绕这两种观点展开的。下面让我们探讨一下这两种观点在理论和现实方面的得与失。 (一)社会本质论伦理学关于道德本质的认识 “文革”结束后,我国许多哲学工作者把自己的研究方向具体到伦理学方面,这导致了伦理学研究中有了过多的哲学影响,以历史唯物主义代替具体的伦理学研究,在道德本质问题上有所体现。社会本质论伦理学一开始就认为道德的本质是被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在数年的讨论中,社会本质论论者也意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丰富,认为道德本质的揭示应该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道德有一般本质,即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属性;道德还有它的特殊本质,即道德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的性质,道德是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道德具有三个基本点,其一,道德是一种非制度化规范,它与政治规范、法律规范这些国家或政治团体制定的制度化的规范不同;其二,道德规范不使用强制性手段来贯彻,主要借助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其三,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规范,道德必须内化为良心才能够真正发挥社会作用。道德作为把握世界的方式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道德不是被动地反映世界,而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从特定的价值出发来改造世界;其二,道德的目的不是再现世界而是对世界进行价值评价;其三,道德把握世界不是让人盲目听从外界权威,屈从于现实中的邪恶势力,而是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和选择能力,动员全部身心力量克服恶行、培养善行,既提高自身的道德境界,又实现社会的道德理想。 社会本质论伦理学自从建国后就在我国伦理学界占据主流,“文革”以后,也是社会本质论伦理学结束了“文革”十年中把伦理学作为资产阶级学科的历史,同时在反思“文革”失误,拨乱反正,强化道德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社会本质论伦理学强调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突出了道德的政治性,把道德追求和政治热情在实践中结合在一起,这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社会本质论伦理学突出了道德的规范性,强化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调节作用和约束作用,这致使一些超高水平的道德规范也能够在现实社会中得以贯彻,这对于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渡过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困难岁月都有积极影响。 社会本质论伦理学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来研究伦理学是应该肯定的,经过丰富以后的观点,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阐发了道德的本质属性,但是作为对道德本质的全面的准确的表述尚有不尽人意之处。其一,它没有揭示出道德主体内在的价值特殊性和精神理想的特殊性,同时也没有很好地阐明道德的特殊本质的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人感到道德的本质不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二,它也对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建设的超阶段性负有一定责任。 (二)主体论伦理学关于道德本质的认识 主体论伦理学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一批年青的伦理学学者针对社会本质论伦理学提出的关于道德本质的新见解。主体论伦理学主张从本质上说道德是人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来说,其一,从道德的历史发展来看,是人的需要孕育了道德,并且推动道德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道德起源于主体的需要,而不是社会经济关系或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二,道德是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人对世界的把握是人对世界的各种本质、力量和特征的实在的占有,是人的本质的丰富和发展。道德不是规范的总和,道德体现着人的追求。道德对于人不仅仅是约束,更重要的是激励。道德不是社会对付个人的工具,而是在个人和社会之间造成一种适当的关系,它使社会求得和谐和进步,保证个人获得肯定和发展自己的条件;其三,人的道德的主体性相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是道德的接受者,但人会把接受过程变为主动探索认识自己、社会、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应有关系的过程,人不是消极地被道德规范左右,而是主动地选择道德规范,理解和内化道德规范;另一方面,人是道德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接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但也要勇敢地突破陈腐的传统和规范,为新道德的确定开辟道路,用新的道德理想引导人的精神建设。 主体论伦理学从“人与道德”的真实关系入手,寻找道德的主体性,而不是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入手确立道德的客观的社会基础,这是主体论伦理学和社会本质论伦理学在道德本质问题上的根本区别。主体论伦理学给伦理学研究开拓了一片新天地,它启示伦理学学者去创造更有利于个人实现的社会环境,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元的价值选择的可能性,为人的丰富和发展给予了更多的论证,从本质上使人们认识到道德不仅是社会现象而且也是个人现象,道德不仅约束人更丰富发展人。从实践方面说主体论伦理学确认道德是人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特殊形式,就确立了个人对自我需要、自我欲望满足的道德合理性,肯定人的自我需要的道德合理性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由此可见,主体论伦理学的产生有其理论的必然性也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伦理学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