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凯麟 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教授 长沙,410081

原文出处:
求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第一次以决议的形式,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明确地肯定了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新思路。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真学习、深入理解这一重要精神,把握这一新的思路,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地发展,加速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 为人民服务是道德中心问题的科学解决,是区分社会主义道德和一切非社会主义道德的分水岭

      道德的中心问题是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问题。任何道德都是“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的(普列汉诺夫语)。但是如何理解和认识“自我牺牲”?使“自我牺牲”指向何处?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们所持的立场和态度却是大相径庭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在“宗法整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下,把“自我牺牲”视为臣民维护“君权至上”的单纯的片面的义务,使“自我牺牲”在实际中成了否定人们正当的个人利益、抹煞个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精神枷锁;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则诉诸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把“自我牺牲”说成是人们以“远虑”或“互利”为鉴以便求得一种契约化或有规则的社会秩序,来谋取个人利益和个人幸福的手段,因而把社会集体利益曲解为个人利益的简单地相加,使之变成一种纯粹的社会虚设和伦理的假定。这些道德类型无论是以道德目的论形式还是以道德工具论形式出现,虽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都有其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并也曾在历史上起过某种短时期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讲都是对道德中心问题的扭曲。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它们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在道德领域的延伸,它们的本质都是一个“私”字,它们的价值指向都是少数剥削者个人的财富和幸福,而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表现则都是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的压迫和剥削。这就说明,如果不把“自我牺牲”同“为什么人的问题”联系起来,其行为的伦理性质和道德价值是要受到局限甚至是难以确定的。

      毛泽东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1 〕毛泽东的这一论断不仅是区分各种政治原则和观念的试金石,也是科学地解决道德中心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因而也是本质地区分各种不同的道德类型的分水岭。

      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在解决为什么人这一根本问题中来建构和发展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马克思学生时代就立下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为全人类作牺牲”的宏愿。〔2 〕但是当他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之后,他便意识到这些口号的抽象的性质,他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地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3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一最初反映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根本宗旨和无产阶级道德观念的全部精髓的论断,在列宁那里得到了更明确的论述和更具体的规定。列宁在谈到为谁服务的问题时指出:“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几万上等人’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4 〕列宁不仅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道德要“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的要求,而且还把它同资产阶级道德、同“努力消灭‘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这个可诅咒的准则”联系起来。毛泽东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些科学思想,他结合中国的实际和民族特点,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大众进行民主革命过程中的光辉革命实践和道德实践,在对“人民”的概念作出科学的界定的前提下,将这些科学思想高度凝炼成“为人民服务”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这五个大字集中地体现了无产阶级在对待为什么人的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它不仅揭示了无产阶级在解决道德中心问题时的阶级特性,显示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崇高价值,而且还使之获得民族化、大众化的形式,成为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道德箴言。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捍卫、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这一光辉思想。他始终把为什么人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反复强调必须“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他在尖锐地批评一些人试图以各种借口淡化甚至否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错误思潮时,义正词严地指出:“我们还要大声疾呼和以身作则地把这些精神推广到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中间去,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5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为人民服务”确定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第一次从党的决议的高度明确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精神和价值源泉,正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的思想的坚持和贯彻,它高扬了无产阶级解决道德中心问题的阶级特性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崇高价值,为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开辟了现实的道路。

      “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的历史地位和阶级本性的科学概括。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它更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它把人类道德发展史上在处理人我、己群关系问题上长期存在的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道义论和功利论的对立和分裂,第一次提高到是否促进历史发展的高度来考察,因而坚持了历史的尺度和道德的尺度的统一,实现了道德的目的性和道德的工具性的统一,促进了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的结合。这就为道德中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科学的基础,找到了现实的承担者。

      人民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对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总称。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要求热爱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自己一切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这就使“自我牺牲”始终同历史进步的方向联系起来,成为一种对社会发展利益的自觉追求,因而也就成为一种人们对自己的社会本质的积极肯定。因此,为人民服务绝不意味着是对个人正当利益的漠视,而是引导人们超越私有制条件下所特有的狭隘眼光的限制,真正把个人正当利益的满足同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个人的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这种对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问题的解决,凝结了马克思所揭示的任何“私人利益本质上都是社会的”科学真理,它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和特有的时代精神充分地表达了对人民群众的正当的个人利益的高度关注,它不仅为每一个能够对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开辟了现实的道路,而且把这种利益升华到历史的高度,高扬了个人正当利益的伦理价值,使人们的个人利益的满足过程成为对自身价值的肯定和实现的过程。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社会实践和道德活动的主体,因而为人民服务也是人们发挥其道德的主体性的坚实基础和现实源泉。很显然,那种一讲到“服务”或“自我牺牲”就认为是人的道德主体性的丧失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所谓道德的主体性,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对待所面临的道德客体即以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活动为载体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它具体表现为作为主体的人的自我道德意识、行为选择的意志自由和行为活动的自我调节。人的活动总是由某种需要所驱动的。而需要就其一般的本质而言,乃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外界对象的一种关系。人有物质生活的需要,就得同自然界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因而就得依赖于自然界;人有友谊、爱情的需要,就得有朋友、异性对象。人的这种精神生活的需要所表现的则是人在社会生活中个体对群体的依赖关系。所以,需要并不是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世界和客观过程引起的一种必然性,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必然的依赖关系。由于这种依赖关系,人的活动也必然是一个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集体交往和联系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内容和性质,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了的。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抗的社会里,由于人们被分裂为一个个单独的私有者,由于私人利益成了人们一切言论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因而一般说来,人们在对待和处理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集体的交往和联系时,总是要这样或那样地力图使之朝着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方向发展。所以尽管在历史上不少伦理学家都强调高扬理性精神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用理性来控制个人情欲和非理性的冲动在道德生活中的意义,并认为这是发挥个人的道德主体性的前提。但是,私有制所决定的个人情欲和非理性的冲动却成为一股不可抑制的洪流,致使人们不能不这样或那样地压抑或丧失自己的道德的主体性。封建道德把人变成宗法关系网络上的一个纽结,人成了维护这种宗法关系的单纯的手段。资产阶级道德则使资本家本身也成了资本的人格化。这哪里谈得上什么人的道德的主体性。无产阶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关系的确立和发展,更为人与人之间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为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的发展创造了现实的基础,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在这种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的真理〔6〕,才能真正显示出它科学理性的光辉, 才能使人们对其产生广泛的认同和自觉的意识。因此到了这时,弘扬个人的道德主体性就不是意味着个人的任性,而是意味着高扬自己的责任意识,用理性来调节自我,克服那些由于个人欲望和非理性冲动而产生的动机,加强“主体意志的自律”,在实现和完善他人、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和完善自我。这一过程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可见,在社会主义社会,为人民服务绝不是什么个人道德主体性的丧失,而是实现和充分发挥这种主体性的坚实基础和现实源泉。这就决定了人们在为人民服务中,“服从”不再是盲从,不再是奴性,而是自主自觉的行为选择,是对崇高道德价值的自觉追求,是必然和自由的统一;而“自我牺牲”也不再是单纯的失去,更不再是被剥夺,而是个别的、暂时的“失”和无限的、永恒的“得”的统一,因而也是人们实现自己的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价值、内在的价值和外在的价值的统一。雷锋所说的一个人“只有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是最幸福的”的名言,就道出了这一真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