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与公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两项伦理学原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桂斌,副教授,湖北省襄阳师专学报,441053

原文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功利与公正,虽然是由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明确提出和加以系统阐述的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但对我们今天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仍有积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把历史上分离的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统一起来:从社会宏观角度看,功利与公正是社会价值(利益)的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关系,是衡量和促进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尺度和动力;从功利与公正的内容上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公正具有深刻的功利内容,而社会功利中亦包含有公正的内容。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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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利与公正,作为较为集中地、典型地反映现代伦理生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规范模式,是由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明确提出和加以系统阐述的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在现代西方社会伦理生活中,它们仍然是比较典型的主要的伦理价值取向。在今天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功利原则与公正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原则与公正原则能否统一起来,怎样统一起来?

      一

      我们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经济的本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不应该肯定和提倡功利原则呢?

      长期以来,我们的伦理学不敢谈功利,因为谈功利,似乎就等于肯定个人私利,就是提倡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那么功利是否就等于个人私利,提倡功利是否就是等于提倡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呢?提倡功利会不会导致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呢?

      诚然,功利论是资产阶级学者创立并加以发挥光大的,但功利论并不就等于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功利主义产生于英国,它是伴随着英国18世纪中后期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由小工业自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化大工业生产方式发展的“产业革命”而生产并成熟的。边沁和密尔是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其功利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最大幸福”原则。边沁解释说,“这个原则讲的是凡是利益攸关的人们的最大幸福,这种幸福是人类行为(各种情况下的人类行为,特别是执行政府职权的一个或一批官员的行为)的正确适当的目标,并且是唯一正确适当并为人们普遍欲求的目标。”〔1〕二是效果原则。 认为评价一种行为,要视行为的结果而定,如果行为结果能增加当事人的幸福或快乐,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就应该予以肯定。行为的结果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终依据。三是以个人利益和幸福为基础的共同幸福原则。主张以个人利益和幸福作为人类行为的基础,同时强调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的利益协调、共享以及幸福、利益的总量增殖。

      以上可以看到,功利主义虽然提倡以个人利益、个人幸福作为人类行为的基础,没有离开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但它同时强调个人利益同社会、他人利益相协调,因而不能简单地将功利等同于私利,将功利主义等同于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相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应该正确地对待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起过积极作用的功利主义及功利主义者倡导的功利原则。

      客观地讲,功利主义强调追求个人利益和需求的合理性,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的相互协调,重视行为的实际效果,这对于我们今天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来说,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对18、19世纪英国功利主义学说有过充分的肯定,认为:“当代最大的两个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和葛德文的著作,特别是后者的著作,也几乎只是无产阶级的财富。”〔2〕

      肯定功利主义学说的某种合理性,并不是说要把它完全照搬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而是要对它加以改造,吸收其合理的东西,建构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伦理道德。这方面,邓小平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践中,提出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这可以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原则的科学阐述。

      为什么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要提倡功利原则呢?从经济形式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是一种效益经济,市场经济作为现代社会配置资源的最佳手段,能够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作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必然是能够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伦理道德。功利原则可以说就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效益原则相适应的伦理原则。

      功利原则在哪些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有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呢?首先,功利原则所肯定的个人利益和需求的合理性,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有着积极意义。在中国传统的以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以“义”节“欲”,以“义”制“欲”,个人合理、正当的利益、需求受到压抑,得不到满足,而在现代极左思想盛行时期,则以抽象的“集体”、“社会”湮没了个人,否定了个人利益需求的合理性,因而阻碍了人的积极性的发挥。市场经济之所以是现今最具活力和效率的经济发展形式,其原因在于它能调动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个人能力、积极性的发挥。而功利原则肯定个人利益和需求的合理性,确认个人独立、个性自由、个人成功和个人幸福等个人价值的合理地位,这就有利于打破那些阻碍人们“自由进出市场”和积极进取的不必要的道德限制,为个体进入市场发挥作用提供了必要的伦理支持,有利于发挥和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功利原则注重行为的实际效果,把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或预期效果作为最高道德目标,这对于合理地评价人们的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如何评价人们的行为,在我们这个以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社会里,存在着一种偏差,对一个人的评价,非常着重他的语言、然诺,却很少关注他的实际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以至产生了一批开口闭口谈圣贤、心性而不将其付诸行动的“空谈家”。在现代极左盛行时,也有一些人开口闭口谈马列,争辩姓“资”、姓“社”,却不管行为的实际效果。功利原则注重行为的实际效果,与市场经济注重获取最大利润、追求最高效率具有一致性,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首要原则,正如实际效果是功利原则的重要原则一样,两者具有内在的价值同构性。因此,功利原则注重行为实际效果,对于克服“空谈”(空谈误国),崇尚实际,具有重要意义。不过在提倡功利原则时,要克服功利主义只顾实际效果,不管动机、目的的局限,要把动机、目的同行为效果结合起来,把邓小平提倡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行为的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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