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才吾加甫 (蒙古族)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原文出处:
新疆社会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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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生活中各种关系的精神表现。它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又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社会主义道德是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首要保证。它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开展各种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包括我们提倡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佛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发挥着道德劝化和行为控制的社会功能。这主要从佛教的教义、教规和戒律中体现出来,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基本要求是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佛教中某些教义和道德规范与其是相通容的。如佛教提倡“报国土恩、报众生恩”,“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难学能学,尽一切学,菩萨要学五明(包括文学、工艺学、医药学、伦理学和宗教学)”,“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广结善缘”,“慈悲济世”等等伦理要求,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规范相吻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有其一致性。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满怀信心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佛教道德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和精神资源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过重新发掘、提炼、筛选,弘扬,它可以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服务,而且有助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佛教宣教的基本内容就是行善积德,我国的传统文化是把道德置于首要地位的。佛教的重心在于道德范畴,在于世人的伦理规范,其中知识在道德最高境界的作用,在佛教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大乘佛教道德以“般若”为先导,以利他为基础,“般若”意即智慧、知识。当然,这也是关于成佛的智慧或知识。佛教徒为自利和利他,应当重视知识,他把无知说成无明,而无明是一切烦恼(罪恶)的根本,唯有通达一切知识的人,才能攀登佛的果位。因为知识是自利的先导,“有信无智长愚痴”,知识又是利他的方便,是道德的源泉。佛教道德的这种尊重文化的思想是比较难得的。

      佛教道德与其它宗教的道德标准和善恶标准基本上是一致的。这种善恶标准如果从效果上看,那就是人们的言行,能够引起好的效果就是善,否则就是恶;如果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看,则凡是做事对他人有利的就是善,否则就是恶。佛教具体区分善恶的界限大致有四种情况:对己对他都有利的是善;对己不利但对他人有利的是大善;对己对他人都不利的是恶,对己有利对他人不利的是大恶。这种以他人为重的道德观表现在实践上就是以“慈悲为本”,慈心为希望他人得到快乐,慈行为帮助他人得到快乐;悲心为希望他人解除痛苦,悲行为帮助他人解除痛苦。按佛教的缘起说,自他原是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害人等于害自己,能令人离苦得乐亦即使自己离苦得乐;菩萨看一切众生“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姊如妹,和平相向”。这种利乐一切众生,救济一切众生的愿行反映出佛教道德中沉积着人道的因素。佛教道德的具体德目或律则,大多是在吸取了以前一切人类道德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强烈地表现出人类文化的继承性。

      佛教对信教者有高层次的形而上的理想道德要求。人生苦短,乐生畏死是人的本能;追求人生的幸福,追求真、善、美是人类的共同理想与愿望。佛教对信教者还有一般层次的具体道德要求。善恶观是佛教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的基本点。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佛教基于“佛祖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要求人们待人以和、以诚、以宽、以情,建立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鼓励朴实,宽恕、尊重、文明、礼貌、团结和睦,敬老爱幼,扶危济贫、劝人行善,止人作恶等美德。讲真情、不讲虚伪、反对抢劫、偷盗、奸淫、杀人越货、欺男霸女、恣意妄为、吹牛撒谎、诽谤诬陷、妒嫉猜测、拨弄是非,轻信谗言、奸诈狡猾、心胸狭隘等行为。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佛教要求人们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守法制,服从上级,勤劳善良,尽职尽责,尽社会义务,建立公平,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还要求人们孝敬父母,慈爱子女,夫妻互爱,兄弟相亲,和睦家庭,友爱邻里;反对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丧廉寡耻,违法乱纪。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佛教告诉人们,人是来自于自然的,自然界中人最珍贵,自然是养活人类的,因此要求人们要爱护自然一草一木,不能破坏安宁和谐的人类生存环境。

      佛教道德的内容是建立在自尊、如法、利生的基础上,受崇高的理想和忘我精神的启导,自觉去实践自利和利他的德行。自尊即确信自己能成圣贤,成佛成祖;如法又要求遂顺真理而行,不能与法相违,法即善行;利生则要求道德行为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此三者不可偏废,不然就只能做到自利而不能利他。佛教道德虽然把幸福寄托于来世和天堂,但却又是立足于今世、尘世,尤其是把自己的幸福同他人的幸福联系在一起,把自己的解脱同拯救人类联系起来,把自尊同尊重他人联系起来,这不能不说在佛教道德中蕴含着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蕴藏着与“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的内容。佛教的道德戒条是“五戒十善业”,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业中包括身业,语业,意业。身业有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语业有四: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业即离贪,离嗔,离邪见。五戒的特点着重于身业,十善的特点着重于语业和意业。所以,佛教道德戒律事实上反映了人类道德要求的共同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固然需要“独立”、“自由”、“坚强”、“重视学识”等个体价值观,但我们更需要“责任感”、“义务感”、“忠诚”、“奉献”、“宽容”、“友好”、“和谐”、“服从”、“有信仰”、“有理想”等社会价值观,需要人民公仆的服务意识,需要公共道德的权威性。佛教道德恰恰在这方面对其信仰者提出了具体的,普遍适用的伦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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