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伦理的研究,已经引起了学界的重视。如何进一步推进经济伦理的研究,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伦理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主要的课题。本文拟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作一讨论,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 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近代的事。经济伦理的研究处于经济学和伦理学的交叉处,随经济学的兴起而发生,所以它的课题也是世界历史进入近代时才发生的。这是因为经济生活只是到近代才获得了独立的地位。经济的独立化的过程在伦理上的合理性问题,既是现实生活中经济动机要获得合法地位所必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要获得合法地位所必需解决的问题。与此相关的是人们在经济动机在伦理上的正当性问题。 恩格斯在《论未来的联合体》一文中指出:“迄今存在过的联合体,不论是自然地形成的,或者是人为地造成的,实质上都是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但是这些目的被意识形态的附带物掩饰和遮盖了。古代的巴力斯、中世纪的城市或行会、封建的土地贵族联盟——这一切都有意识形态的附带目的,它们是奉为神圣的,而在城市望族的血族团体和行会中,则来源于氏族社会的回忆、传统和象征,同古代的巴力斯的情况差不多。”[1]这就是说,在古代和中世纪, 虽然经济生活事实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这些不同类型的共同体都是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但是经济的目的被意识形态的“附加物”所掩盖,意识形态则被奉为神圣。于是意识形态就成为评价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个人的经济动机是被蔑视的。 马克斯·舍勒也有类似的分析。他认为,在古代和中世纪,通过出生和传承来划分的等级,由此决定的“政治的身份有优先权,有这些身份随后才获取或才能获取财富”。“一切获取追求都是由‘与身份相符的生计’的观念来决定衡量和限定的”。在这里,政治权力地位无处不对财富形成的可能性和纯活动空间加以限制和决定。[2]换言之, 政治的身份以及相应的道德才是衡量一切经济活动的最高的准则,关键的问题是等级身份,“与身份的相符的生计”才是合法的、符合道德的、正常的;不受身份限制的经济动机是不正常的、不道德的、不合法的。因此,超出身份限制的经济动机只能通过像寻找金银财宝、烧丹炼金、有组织的掠夺、玩弄迷信牟利等非法的手段,“在生活康庄大道之外的旁沟暗角里搞些冒险活动”。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使以往被视为“不正常”和“不正当的”经济动机变成“正常”和“正当”的。 当代德国学者科斯洛夫斯基认为,“在传统社会中,由社会和文化价值决定的相互关系占优势地位”,“交换模型受亲缘等级的影响”。经济的动机,尤其是商业的动机结构“从宗教和文化的联系中被解放出来却是现代的特征,它不仅是一种资本主义的特征,而且预示着经济时代的到来”[3]。 他把经济联系从社会与文化准则中脱离出来的过程称为“经济独立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经济时代到来的一个标志,也是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区别所在。而这一过程必定带来一个伦理问题,即对经济动机和经济活动的正当性如何评价的问题。 从西方近代的思想史来看,这一问题确是经济学、伦理学、哲学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 西方传统的伦理学说,包括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学说都强调人们应当遵守其身份所规定的行为规范,而把人们超出“符合身份的维持生计”之外的经济动机视为不正当的。传统的基督教更以禁欲主义为主要信条,对经济活动作了种种具体的限制,如对利息和经济合同的道德上的谴责。争论最初是在基督教内部发生的。中世纪后期关于利息和合同的正当性问题的争论,以放宽传统教义对利息和合同的谴责而告终。后来新教伦理的一个内容就是把人们在现世生活中谋求利益的经济活动及其所取得的成功视为被上帝选中的标记。这就使经济的动机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正当的地位。新教伦理的一些信条,如富兰克林的“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条,就是一个生动的表现。 至于近代的世俗的伦理学说则更是把论证人们的现世欲求的合理性,作为一项主要的任务。从霍布斯开始,英国经验论的哲学就从感觉论出发把快乐,即欲望的满足视为善。把“权力欲、财富欲、知识欲和荣誉欲”视为人的最基本的欲望。到十八世纪,法国的爱尔维修明确地提出了“利益”的概念,并且把利益视为人性的根本,强调“利益支配着我们的一切判断”[4]。“利益在世界上是一个强有力的巫师, 他在一切生灵的眼前改变了一切事物的形式。”[5] “如果说自然界是服从运动的规律的,那么精神界就是不折不扣地服从利益规律的。”[6] 爱尔维修虽然声称“利益”一词的意义是指一切“增进快乐,减少痛苦的事物”,不能仅仅理解为金钱。但是经济利益,显然是作为增进快乐的事物而包含在他的“利益”概念之中的。这样,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就成为人的行为的原动力而被肯定下来了。把这种人性学说同经济思想联系在一起,并且为人们的经济动机作出最强烈、也是最极端的辩护的,要数曼德维尔。他认为,人类社会是在分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社会分工中,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活动来满足自己私利的需要。这种自私心是有益的,人们之间的交换和互相帮助也是自私心的产物。他断言:“人生来就是自私的、难以驾驭的动物,因为需要并意识到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够使自己生活舒适,从而把他们联合起来;让别人从为其提供的服务中得到的好处和利益才能使这种帮助自觉自愿和持续不断”[7] 。“世上被称为劣行的东西,才是我们成为社会造物主的伟大原则,才是无所不包的各种贸易和职业的牢固的基础”[8]。 这里他把人们的经济动机,以及由此产生的贪婪、奢侈和傲慢,视为经济繁荣和技艺进步的动力。尽管他所提出的“私恶即公益”的公式,及其非道德主义在后来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但是他把伦理问题同经济问题直接联系在一起,试图通过分工的理论来说明被视为“劣行”的人们的经济动机是经济繁荣所必需,是贸易和其他许多职业的基础,这一观点把超越“符合身份的维持生计”的经济行为从传统的伦理中解放出来,为经济学摆脱传统伦理学的束缚创造了前提,具有深远的影响。他的人性观,事实上为后来作为主流经济学出发点的“经济人”假说奠定了基础,因此被称为大胆的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