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章的道德范畴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志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100872)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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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献章作为一个儒者,对仁道观念表示认同,并且以他的本体论加以阐发和论证。但他同时又是一位隐者,因而同官方哲学家又有所不同。他并没有公开拒斥正统儒家的理论思想体系,但立足于自己的哲学立场作了某些加工改铸。他从整体上接受儒家仁的观念,而对传统的道德范畴系统则有所选择,并没有全盘接受,从而表现出不同于俗儒的个性特性。

      宋代理学家在谈到仁的时候,一般都同三纲五常相联系。例如,程颢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二程遗书》卷二,上)朱熹也说:“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曰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故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朱文公文集·仁说》)他们从天理的普遍性引申出仁德的普遍性,然后再把仁德同三纲五常相联系,把仁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总汇。陈献章也以天道的普遍性论证仁道的普遍性,但并没有从仁德中引申出三纲五常等道德范畴。他没有像宋代理学家那样,把自己的学说当作三纲五常的理论支柱。对于三纲五常,他没有积极地加以维护、宣扬,当然,也没有明确地表示反对。但是,他毕竟有自己的思考,对为数不多的儒家传统道德规范表示认同,而对三纲五常一类的正统观念几乎不置一词。

      一

      陈献章认同的第一个道德范畴是“孝”。他在《望云图诗序》中写道:“夫孝,百行之源也。通乎神明,光于四海。尧舜大圣也,孟子称之曰‘孝弟’而已矣。故君子莫大乎爱亲。”他把孝行看成各种道德行为的根源,认为孝道与天道相通,尧舜等圣王皆是行孝的典范。可见,他对孝是相当重视的。“孝”为四德(孝悌忠信)之首,历来受儒家的关注,但各个时代的儒者对“孝”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孔子和孟子把尊亲、事亲看作孝的主要内容,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离娄》)后来孝又被当作宗法等级制度的道德基础,《中庸》强调“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志也”,主张子继父业。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巩固,孝被提到根本大法的地位,《孝经》认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宋代理学家把孝同忠紧紧联系在一起,主张移孝作忠,程颐说:“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河南程氏遗书》)他们把孝变成单方面的道德规范,主张子绝对地服从父,臣绝对地服从君,宣称“天下无不是的君父”。经过这样的解释,孝道变成了维护君父权威的工具,变成了维护人身依附关系的工具,从而也就变得越来越不近人情。陈献章强调孝为百行之源,粗略地看上去,同汉儒和宋儒的说法没有多少区别,但仔细琢磨一下便会发现,陈献章对孝的理解与他们有很大差别。

      陈献章把“孝”界定为“爱亲”,包含着与前儒不同的新见解,其实质含义是把孝理解为对母爱的回报。这是他从自身的经历中得来的最真实的感受。他是一个遗腹子,他的母亲林氏24岁就守寡,为了培养陈献章兄弟二人,真可以说吃尽了苦头,奉献出自己全部的爱。陈献章正是从爱母亲的崇高而真挚的感情出发提倡孝道的。他主张普遍的爱亲,把孝视为人生的第一位的信条。在他看来,为人之子对双亲实行孝道,完全是自然而然、理当如此的事情。这种孝道观同他的“天道自然”的哲学本体论是一致的。陈献章的孝道观同孔孟的“尊亲、事亲”的观念比较接近,但他把孝同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却是他的独到之处。他对孝的理解,更有人情味,更能体现出人道主义精神。在传统的儒家孝道思想中,孝往往是同父权联系在一起的,即所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孝对于父亲来说是一种权利,而对于儿子来说只是一种义务。在陈献章的孝道观中没有父权意识,因而也就没有造成权利与义务的疏离。在他的心目中,行孝的对象是母亲,而不是父亲。众所周知,女性在封建社会中没有社会地位可言,陈献章不受世俗之见的限制,他对母亲行孝,完全出于内心的真感情,出于人性之自然,并没有掺杂着家业传承一类的功利意识。在传统的孝道观中,由于权利与义务的疏离,父为子纲,子成了父的附庸,于是孝成了论证人身依附关系的合理性的工具;而陈献章的孝道观没有把父亲视为行孝的主要对象,当然也就没有传统孝道观的弊病。

      在封建时代,“孝”几乎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讲的口头禅,但有人讲孝是真实的,有人讲孝却是虚伪的,他们把孝挂在口头上,并不打算实行,更有甚者竟把讲孝当作沽名钓誉的手段。针对这些伪君子,陈献章强调,行孝应当出于本心,出于真诚,出于对双亲的至爱。他在《风木图记》中说:“夫孝子之事其亲,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奚存殁间哉?”他认为孝子对待自己的双亲,应当体贴入微,发自内心,至诚相待,才算尽了孝道,而不能只作表面文章。所谓孝应当是两代人心灵的感召,情感的沟通,精神的互慰,“具足于内者,无所待乎外,性于天者,无所事乎人,又非事亲一事为然也,一以贯之。”在他看来,这才是儒家孝道的真正含义。可惜,孝道的真正含义并没有得以发扬。在普通人的眼里,孝不过是“丰其养,厚其葬,生之封,死之赠”一类的事情,陈献章认为这距真正的孝道相去甚远。他并不否认“丰其养,厚其葬”之类的行为也属于孝,还曾对别人赡养老人表示赞赏。但他认为养亲只算是行小孝,而不算行大孝。因为这样的孝行是外在表现出来的,大家有目共睹,并且是针对亲人的。这只算是意向所向的好,还不是意向本身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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