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主义的兴起及其意义

作 者:
康健 

作者简介:
康健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主任、博士

原文出处:
理论前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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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社会思潮的涌流都不是无源之水,近些年来西方社会内部对于社会需要和共同利益的理论兴趣的增长,可以视为是相对于极端个人主义的发展的一个逆动反应。从更早些时候起,以社会良心自命的许多知识分子就已经注意到个人主义的偏颇和极限性质,提出了与他人的共在,对他者的责任,对他者及周遭世界的关系以及交互主体性问题,这些都可以视作从某种意义上对于单纯个人主义观点的异议。个人主义的极限涵义不独为学者和专家所揭示,而且也引起了政治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关注。美国现任总统克林顿在一项国情咨文中提出主张“机遇与责任并存”的新社会契约的设想,以此作为对个人主义极端化发展的一个矫正。美国政治家布热津斯基则在其新著《大失控》中指出,西方国家以消费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文化生活模式绝不可能向全体人类提供一个值得仿效并获得成功的有效方式,市场制度下创造的巨大财富,却使得占地球人口近十分之一的西方社会陷入“丰饶中的纵欲无度”,他们不是出于需要而是以自我满足为行事准则,以物质福利的要求为唯一的幸福,而未有自我克制则势必陷入价值相对主义,酿成精神危机。因此,“西方社会需要经历一场艰难的哲学和文化上的重新定向”。可以设想,这种“重新定向”必定是含有对于原有的对于个人需要和个人权利所做的个人主义解释之重新调整和定义。美国现代思想家贝尔则为本国政治家们的观点提供了某种诠释,他接受并发挥了“需要”(Needs )和“欲求”(Wants)的传统区分原则。指出,“‘需要’是所有人作为同一‘物种’的成员所应有的东西。‘欲求’则代表着不同个人因其趣味和癖性而产生的多种喜好。……社会……满足必需要求,否则个人便不能成为社会的完全‘公民’。 ”(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 三联书店1989年中译本,第22页)不过,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提出有关这一区分的思想时,是把二者区分为绝对需要和相对需要,认为后者无止境,而前者则不是这样。因此,个人主义的逻辑,是以具有相对性质的欲求(想要)置换具有绝对性质的需要,并进而把欲求(想要)原则规定为自我实现的原则,只求自我满足,而未有社会利益的观念,则必定沦为对社会构成分解威胁的因素。但是,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他接受并造就社会生活,个人主义必将受到客观辩证的修正和否定,其偏至和极限在事实上已经引发了人们对与个人相对应的另外一极的兴趣的不断增长。近20年流行于北美社会中的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即是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支。

      共同体主义以其对个人主义的彻底批评与否弃,以其与主流传统的不合,而成为在现代伦理学从个人伦理向社会伦理、从微观伦理向宏观伦理的发展中别具特色的一种。社会伦理的对象主要的不是单纯的“个人权利”,而是“社会正义”,其中,诸如社会政治理想及其价值合理性,社会制度或结构的正当合理性,社会价值的创造与分配的公平合理性,社会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和个人对社会的合理期待之相互作用等等,都在社会伦理关注之列。社会伦理可以转型为宏观伦理,它亦不限于以“个人问题”为对象,而是扩展为对“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生活问题”的探究。现代社会与生活实践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器官移植、堕胎、安乐死等问题及其相关的问题,是宏观伦理之理论论证的现实基础。以“社会伦理”而论,新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三足鼎立,构成当今美国伦理学界的基本形势。虽然新自由主义中罗尔斯一派甚至以其“作为公平的正义”核心观念和义务论伦理学立场,试图克服极端个人主义之偏弊,但其自由主义之前提仍是个人主义的怂恿。共同体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显示出北美社会哲学发展的两极分化状态,二者的对峙是多方面的,在价值观取向上则是作为共同体或群体的社会本体(我们)与作为个人本体(我)的分立。以哈马斯的“商谈伦理”为代表的社会批判理论在其先行建立的“交往理论”之前提之下,通过“对话方式”建立一种建设性的共享境况,而介入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分立之中,并试图最终达到一种新的整合。但是社会批判理论经常因其根本立场上的暖昧性和理论形式上的抽象性,而被认为并未根本超出其所批判对象的根本立场,亦未在社会层面上表现出其广泛的积极意义。倒是共同体主义对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传统的否弃,表现出一种新颖的立场和鲜明的特色,并在社会层面产生普遍的现实影响。以“宏观伦理”而论,共同体主义则否弃了把人作为一个封闭的孤立主体去理解的抽象立场,而代之以基于同社会环境和周遭世界之相互关联中的现实的责任主体(不仅是权利主体),则伦理学可以理解为第一哲学。至于在现时代时隐时显的新保守主义,却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坚持彻底的个人主义。总之,只有共同体主义才是对个人主义的鲜明否定。

      共同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彻底批评是深入到各个层面上的。共同体主义缘于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而被认为是“一种后自由主义哲学”,其锋芒所向直指“以罗尔斯为轴心的时代”。虽然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显示了“社会批判伦理精神和历史主义思维维度”的基本特点而为社会客观伦理的一种,但该理论仍以无约束的个人或物质占有性的自我为基石,而导入一种“占有性的个人主义”伦理,因而必予打碎而重建之。共同体主义首先从形而上学上批评说,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把社会视为一藉以满足私欲的工具性价值,也使诸个人自绝于传统而沦为无方向性人群之聚合,而不成为社会。从社会哲学上看,自由主义把自由个人或个人自由置于社会历史的中心,把这种个人主义概念视作理解人们自己及其在社会中地位的理想方式,其结果却造成了社会生活的分解及其意义的消解。从道德哲学上看,自由主义以个人权利优先为中心的权利伦理学,其实是以牺牲共同利益与价值为代价的,必将造成正当与善或权利与价值的对立,这一对立亦在实质上表现了个人取向与社会取向的分立与对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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