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经济因素与伦理因素的某些区别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晓离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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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伦理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区分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因素与伦理(或道德)因素。如果不做这种区分,而是将经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或将市场规则的形成和遵守仅仅归因于经济人理性利己原则等经济机制,那么经济伦理研究实际上就是多余的或将徒有虚名,因为其中的伦理因素已丧失独立性,而被归结为经济因素的固有本性或产物。

      一、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

      经济价值可分为个体经济行为的价值和整体经济行为的价值,前者如个体交换行为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后者如市场经济整体的帕累托效率。

      1.个体经济行为主体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区别。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排除欺诈和暴力的情况下,经济人追求自身利润的交换行为几乎都是在双方自由意志的前提下以互利的结果而告终的;有效的追求利润的行为本身就是合理的、合乎道德的;企业经济活动本身就具有伦理性,它追求利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人们创造必要的生活基础,企业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不是那些外在于企业活动的抽象的伦理道德原则,而是企业活动本身的伦理性。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的确,若排除了欺诈和暴力,由于交换双方意志自由,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必须至少以满足对方一定程度的利益为前提,从而这种追求便具有对交换双方的一定程度的互利性,而互利中的利他成分有些是符合伦理要求的。但是,由此不足以笼统地说“经济人交换行为以互利为结果”,以及“企业经济活动本身就具有伦理性”,因为上述经济人交换行为或企业经济活动本身所包含的互利性,与伦理价值中的互利性不只有相同之处,而且有相异之处。

      (1)经济价值中的利他只是结果利他,动机仍是利己的, 而伦理价值对动机本身也有要求:在公正价值中,虽不要求动机利他,但却要求动机不单纯利己,而且应把他人正当利益同时作为对自身利益追求的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换言之,对对方利益的满足不仅是达到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且也是一种约束;在慈善、助人为乐、为人民服务这一类价值中,动机利他则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成分。

      (2)经济人行为的利他结果可能只是短期的, 在长期中则会转化为损人的结果,如不正当的高利贷可能使借贷者在短期内受益后却在长期中陷入比借贷前更差的境况。这种转化不一定损害经济人自身利益,所以可能为经济价值所容许,但却一定为伦理价值所不容许,因为伦理价值反对一切不正当的损人利己行为。

      (3)经济人行为的利他结果可能同时也是害他的。 如毒品或淫秽物品交易,就满足对方某种畸形或低级需要而言,是利他的,但就损害对方正常或高级需要而言,却是害他的。这种状况也不一定损害经济人自身利益,所以可能为经济价值所容许,但却一定为伦理价值所不容许,因为伦理价值的利他不仅是手段而且同时也是约束或目的,它要考虑什么才是对方所真正需要的,而根据科学和事实,毒品或淫秽物品所满足的畸形或低级需要不是人的真正需要,相反,毒品或淫秽物品所损害的正常或高级需要才是人的真正需要。

      (4)经济人行为的利他结果本身可能就是不正当的, 如向犯罪集团出售武器。就满足犯罪集团的利益而言,这种出售是利他的,而就犯罪集团的行为具有反社会和反他人正当利益的性质而言,这种出售是不正当的。这种不正当同样不一定损害经济人自身利益,所以不一定为经济价值所反对,但却一定为伦理价值所反对,因为伦理价值的“利他”是有限定的,仅指“有利于他人正当利益”,而对于他人不正当利益,则不仅不能满足,反而要坚决反对。

      (5)经济价值中的互利性在利他的同时可能伴随着不公正。 如雇主在最低工资法许可的范围内付给雇员低于其贡献的工资。相对于失业或无业时的无工资,低工资对雇员无疑是有利的,但相对于雇员的贡献,低工资则是不公正的。经济价值通常漠视这种不公正,而伦理价值却并非如此。

      (6)经济人行为在使交换双方互利的同时,可能使第三方受害, 从而对第三方不具有互利性,如工厂排放的烟雾对附近居民的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这就是所谓的消极外部效应。经济价值往往只满足于使交换双方受益,而伦理价值则要求使交换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者均受益,至少不受害。

      (7)从经济人行为互利中的利己方面看, 行为者在交换中所获得的利益有些并不是因为行为者本人对他人或社会作出了贡献,而是因为某种偶然性、父母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的影响。这种情况显然是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价值要求的,但却不符合伦理价值的要求。在伦理价值看来,市场经济中的财富分配应当根据与财富创造具有内在因果关系的因素进行,即按劳动、贡献或生产要素分配,而偶然的因素或父母地位的影响本身与财富创造并无内在的因果关系,故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在伦理上是“不应得”的。

      2.整体经济行为的帕累托效率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区别。帕累托效率是经济学界广泛公认的效率概念,它表示社会整体经济活动应当向之趋进的一种理想状况,在资源配置场合,指一个社会对生产资源的配置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以致于没有一种可供选择的配置能使至少一种产品增加而不使其他产品减少;在利益分配场合,指一个社会对消费品的分配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以致于没有一种可供选择的分配能使至少一个人处境变好而不使别人处境变坏。有一种观点假设:效率与道德是等价的;凡在经济上具有帕累托效率的,就一定是道德的。这种假设有一定道理,因为帕累托效率要求一些人的获利不应使其他人不利,这里存在着最低限度的互利,但由此尚难以推论说效率与道德是等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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