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及其对本质问题的释疑

作 者:
高永 

作者简介:
高永,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思想政治教育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表明这一实践活动是具有鲜明阶级性的实践活动。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问题,应当将一般本质与阶级性质区分开来。列宁运用阶级分析方法,从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和使无产阶级掌握科学武器的角度提出并论证了“灌输论”。只有坚持“灌输论”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性与阶级性、政治功能与育人功能的统一,才能真正避免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狭隘化、单一化、唯政治化。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2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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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20)08-0113-005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出版前后,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讨论重新活跃起来。教材把“灌输”定位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不仅回归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的“初心”,而且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重新确立“灌输论”也在学界引起一些争议,有些学者担心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界定为“灌输”,会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功能和育人功能对立起来,有使思想政治教育狭隘化、单一化、唯政治化的局限。实际上,坚持“灌输论”不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功能和育人功能的对立,反而是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前提。只有坚持“灌输论”,才能真正扩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范围,才能有效提高教育效果,也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思想政治教育学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之所以对“灌输论”存在诸多质疑,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认识不清。回应对“灌输论”的质疑,首先需要澄清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质。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具有鲜明阶级性的实践活动

       作为一种教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教育活动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教育内容的特殊性。思想政治教育专注于思想品德和政治意识相关内容的教育,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人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之间存在的差距”。[1](P75)学界对这一主要矛盾的争议不大,可以将其作为我们立论的起点。从表述来看,这一矛盾所指的是超越社会制度差别的一般思想政治教育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这一表述虽然没有直接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但能让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存在着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质。

       自原始社会末期出现阶级分化以后,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仍旧是存在着阶级和阶级矛盾的社会。不同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人们具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不同阶级对思想政治品德提出的要求也不同。“在为阶级矛盾所分裂的社会中,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意识形态。”[2](P326)因而在存在着阶级对立的社会中,“社会发展的需要”只能是一定社会中的一定阶级,特别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及相关制度而对思想政治品德提出的要求。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3](P178)在这样的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将统治阶级对人们思想政治品德的应然要求转化为社会共同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实际状况的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品德的主体内容就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思想,是这个阶级的阶级意识或者说意识形态。在各种社会意识中,意识形态是反映人们对一个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的观点、主张的总和,是和阶级利益最为相关的社会意识。思想政治教育所要“灌输”的,正是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在阶级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总是一定阶级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教育实践活动。

       当前,虽然阶级矛盾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仍旧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阶级矛盾还可能激化。近年来香港社会安全形势遇到的挑战表明,在局部地区,这种阶级矛盾激化的可能性是现实存在的。社会思潮总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的利益诉求,国内各种社会思潮的交锋说明在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仍旧十分激烈。国际上的资产阶级仍旧企图颠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防止颠覆依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任务。在这种阶级形势面前,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仍旧需要坚持意识形态的灌输,为维护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服务。这都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以及由这种阶级性所决定的意识形态灌输的重要意义。

       二、应当区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与阶级性质

       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争论不休,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性质”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事物的本质和现象是有层次的。探讨事物的本质,首先要确定我们是在何种层次上进行讨论。在这里,我们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界定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本质,即在思想政治教育与人类其他实践活动相区分的意义上界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我们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界定为由教育主体的阶级性质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本质,即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质。这就可以解答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是否应该有稳定的一般本质的疑问,并为正确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变化奠定基础。

       如果说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在历史中是变化着的,那么这显然是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比较中去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而不是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人类实践活动相区分的层面上来认识。思想政治教育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呈现出的不同本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本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所具有的特殊本质是由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所决定的,是不同历史阶段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的阶级性质。这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本质并不矛盾。

       有的学者认为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应当“克服脱离社会实践与具体历史来考察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倾向”。[4]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还不全面。科学研究应当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这就要求对具体的社会实践进行一定的抽象。只有首先抽象掉一些现象层面的、次要的影响因素,才能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认识的进程还要求我们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使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与具体社会实践统一起来。

       一方面,“社会实践和具体历史”不仅指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历史,也应当指整个的人类历史。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界定为“灌输”——准确地说是“意识形态灌输”,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学考察的历史范围可以涵盖自产生阶级分化以来的整个人类历史。在出现了阶级分化,产生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之后,思想政治教育就已经作为一种不自觉的人类实践活动存在了。这样,思想政治教育学可以研究的历史范围就十分广泛,在这方面不会窄化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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