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象学方法对设计思维的深化及对设计教育的启发

作 者:

作者简介:
代福平(1973- ),男,山西人,博士,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视觉传达与信息可视化设计、体验设计、中西设计哲学比较(无锡 214122)。

原文出处:
工业工程设计

内容提要:

运用现象学的“回到事情本身”与“本质直观”的方法,可以使人们深入理解设计的本质。设计是善的目的及其可视化表达,设计思维是指向“人的自由”的目的思维,设计思维的每个阶段都贯穿着人的自由。设计教育应立足于设计思维的本质,从设计判断力、设计表达力、设计创造力等方面培养学生的自由创造精神。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2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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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946(2020)03-0011-14

      DOI:10.19798/j.cnki.2096-6946.2020.03.002

      目前,设计思维的话题引发人们的广泛兴趣。设计思维这个词,和它的前缀“设计”一词,有着相同的命运,那就是,即使不被理解,也能令人喜爱。一个能触动人们心弦、引起人们共鸣和喜爱的词,一定表征了人性中的某种美好的东西。人们直观地觉得,设计是个好事,设计思维是一种好的思维。

      有一个很普遍但也很空泛的观点是:“从本质上说,设计思维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法[1]。”按这种理解,人们生活中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太多了,都能称之为设计思维了。比如,新瓶可以装旧酒,换汤也可以不换药;商贩为了缺斤短两占便宜,也可以在电子秤上使点新招;甚至连在牛奶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以解决检测时蛋白质含量不足的问题,也算得上是设计思维了。事实上,这些都不是设计思维。

      比较有深度的观点则是英国皇家艺术学院教授布鲁斯·阿彻(Bruce Archer)所说的“设计:一种目标导向的问题解决活动”[2]。设计是解决问题,但设计是按照“目标导向”解决问题。那么,设计是按照什么样的“目标导向”解决问题呢?这才是理解设计思维的关键所在。

      即使把前述两种观点合并成一句话,“设计思维是目标导向的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法”,人们大脑中似乎也无法把设计思维与工程思维、管理思维区分开来,无法对设计思维产生一个直观的理解。要做到直观理解,就涉及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为人们直观地理解事物的本质提供了非常好的方法。

      一、现象学方法:“回到事情本身”与“本质直观”

      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开创的现代现象学哲学,为哲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平台。当代著名哲学家邓晓芒先生指出:“当今国际哲学界,没有现象学的训练就像没有康德哲学的训练一样寸步难行,可惜今天意识到这一点的中国学者还不太多[3]。”《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编委会在该辑刊的每期封面勒口上,都写着这样一段话:“现象学的哲学和方法发展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以‘面对事情本身’的思维态度和‘工作哲学’的解析风格在哲学史上独树一帜,如今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与影响[4]。”在设计学研究领域,现象学方法同样可以发挥作用。

      现象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是“面对事情本身”。所谓“面对事情本身”就是直接去看事物显现出来的那个样子。这说来容易,其实很难,因为人们大多数情况下,往往并不去看事情本身,而是用已有的观念代替了直接的看。即使直接看到了事情本身,也不敢如实地描述它,而是要用已有的观念来修正它。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里,大家明明都看到了事情本身——那件新装根本不存在,却都在睁眼说瞎话。只有那个小孩,他看到皇帝在盛大的游行中裸奔,直接说出:“他没有穿衣服!”人们在读这个童话时,觉得那些成年人很可笑。但实际上,彼此的区别并不大。人们往往并不能做到“面对事情本身”,这是因为人们已经有了很多的观念,懂了很多的道理,不能像小孩子那样用单纯的心灵和眼睛去直接地看了。这导致人们往往看不到,即使看到了也不说,即使说,也不说自己所看到的。邓晓芒先生说:“胡塞尔的想法是内在直观的,有点像小孩的直观[5]。”要想体验胡塞尔现象学的直观,可以回味自己童年时的心灵和眼光,并在成人的阶段再次恢复它们。实际上,每个人身上都有根除不掉的童年眼光,只是被成人世界的观念所压抑着,摆不到台面上,只能偷偷使用。现象学就是要为这种眼光的正当性作辩护。

      当然,现象学的直观并不等同于儿童的直观。儿童的直观主要是“肉眼的直观”,属于感性直观。而现象学直观不仅包括肉眼直观,而且包括“心眼”直观,即理性直观,要在现象中直观到本质,这种直观也叫“本质直观”。为了达到本质直观,现象学要求人们悬置已有的观念,把它们放到括号里存而不论,这时候剩下的,就是你直接看到的东西。这就是“现象学的还原”。通俗地说,就是把与事情本身无关的东西放一边,还原到事情本身。那么,在面对事情本身时,如何看到其本质?胡塞尔提出“想象力的自由变更”。人们在面对自己直观到的事情时,自由地想象它的各种可能性,在它的各种可能的变化中看到的不变的东西,那就是事情的本质。邓晓芒先生对此有生动精辟的阐释,他说:“现象学是一门本质科学而不是事实科学,只是它的本质并不在现象之外、之后,而在现象之中,是通过对现象作‘想象力的自由变更’而直观到变中之不变、稳定有序的结构,它构成一个统一的先天直观体系。例如,我看到了很多红色,我把它们的存在(自然科学基础,如一定波长的光)存而不论,只注意直观它们的红,于是发现,不论什么样的红都与声音不同,也与黄色、蓝色不同,因而属于不同的种类并有自己独特的‘红色’类型。在这一类型中,我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从最深的红到最浅的红,其中有许多红是我从未见过的,但它们必然都属于‘红’并处于一个由浅入深的固定不变的无限等级系统中。这个系统是不依赖于经验事实的、先天的,不是事实系统而是本质系统。即使某种红色我从未见过,甚至也许世界上从未有过,我也可以根据这个系统先天地把它调配出来、‘创造’出来。艺术家实际上就是这样创造出了无限丰富的色彩效果。推而广之,一切复杂的发明,如飞机、电视等,从根本上来说是同一个道理。因此,虽然红色这个系统并不依赖于现实存在的红色,但所有世界上的红色都是以这个红的系统为可能性前提并成为它的摹本的(这从我能仅凭红的理念创造出任何一种红的事实存在可证明)。可见,这个红的系统并不只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是客观的本质;不是我的观念,而是由我的观念而发现,在我的观念中直观到的,具有‘主体间性’的艾多斯(相)。当然,这个客观系统结构的发现和建立要以人的主观自由(想象)为前提,但人的自由想象和创造毕竟可以在这种意义上纳入到科学方法中来作系统的考察,这种考察为人的自由和能动创造留下了无限可能的余地,但又不是非理性的、神秘主义的,而是循序而进,并最终包容和解释了人类理性活动的一切成就,如自然科学体系及科技发明成果,同时又使这些成就消除了对于人性的异化和压迫这种悖谬,回归到人性的‘根’(自由),因而实际上更‘合理’、更是严格意义上的‘理性’[6]。”通过想象力的自由变更,建立起事物的本质系统,它是一个可能世界,是一切现实世界的根据。东京大学教授横山祯德这样评价日本首位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理论物理学家汤川秀树的思维方式:“汤川老师凭借自己的直觉对看不到的部分进行了超越理论的构想,并在理论上提出这种现象可能会在自然界发生[7]。”这种思维方式就属于现象学的思维方式,他直观到了那个可能世界,因此,现实世界就有了那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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