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0)04-0048-07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0.04.007 在《资本论》理解史上,德国的“价值形式”的解读方式标志着一种客观的、“非人格化”(impersonality)式的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典范”的诞生,从而与阿尔都塞等为代表的法国“症候阅读法”和哈特、奈格里为代表的意大利自治主义一道,并称为欧洲学术界对《资本论》解读的三种模式。但是,如查尔斯·巴索德在对法国著名的马克思研究学者巴里巴尔的一次访谈中的发问一样,我们也十分关心一个问题——“哪一个或哪一派最有效地思考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资本主义”[1](P.236)?对此,巴里巴尔的回答触及到了一个根本的议题,“价值形式”的解读方式“这个德国传统延续了法兰克福学派和卢卡奇的思路,优先思考了《资本论》的第一篇,特别是商品拜物教问题”[1](P.237)。那么,拜物教被重新关注并加以研究不是已经呈现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了吗?诸如当下国内学术界各种“资本逻辑”“形式分析”或者其他形式的抽象统治的研究,它有什么问题吗?局限于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一种“客观”统治形式的视角,巴里巴尔与朗西埃、巴迪欧、南希(Nancy)、德里达或德勒兹乃至稍微年长一些的阿尔都塞和福柯一样,将拜物教与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统治给予了一种过于结构化的处理关联在了一起。“这种现代统治形式的非人格化(impersonality)表现在商品的拜物教特征上,它们充当社会权力和实践思考的信息通道”[2](P.227)。也就是说,当我们从拜物教出发,强调和建构马克思的批判力量,便是朝向那种隐性化的社会权力,以及在拜物教的维度上看待人的认知这两个层面上展开。这一点在以前对马克思的拜物教研究中,思想史图谱是非常清晰的。前者诸如卢卡奇对物化权力的论证,后者我们则可以在索恩·雷特尔用力于论证理性起源于社会存在,从而达到“理性的拜物教化就终结了”的目的[3](P.124)和克里斯蒂安·罗茨的“资本主义的图式论”中看到[4](P.14)。之所以要绕这么一个学术史的圈子,只是想表达以往研究呈现的两个特点。(1)资本主义被看作一个权力体系,而其中的权力是“非人格化”的,可以叙述为价值,可以是资本,还可以是观念等各种关系的抽象;(2)西方学术界乃至汉语学术界始终将这一资本主义的权力结构看作一种人之外的“静态结构”,它在权力构造的深层结构上推向了一种与人无关、具有自治性的领域,人受这一结构的主宰。那么,本文的写作是要提出,仅依凭这样一种阐释方案如何能够让主体介入参与到抵抗、消解这一抽象统治结构的解放事业中去,即使不是在利奥塔“元叙事”那种革命的意义上,也得给人改变自己的命运留下一丝的缝隙。否则,我们在资本等“抽象的结构”主宰的命运之前无所作为,只能是臣服顺从地苟且,那我们这样对资本主义的理解方式不正是一种宿命论式的理解吗?这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理解存在的距离不需要在文本上引证其革命与斗争的观念,只要从文本结构的外观上审视一下《资本论》的“最后一章”,即从商品起点的论述最终落脚到“阶级”一章,便能够理解马克思为什么着意将阶级主体置放在资本运动过程中,从而在分析上述自治的资本等抽象统治之后,又返回到阶级主体上。可惜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资本论》之后写出一部“阶级论”。然而,在西方激进左翼的思想世界里,无论是文本式的阅读马克思还是以社会运动的方式理解《资本论》[2](P.311),都可以看作是对于阶级、阶级斗争的“猜想”。为此,解决如“价值形式”分析之类的抽象结构化阐释的主体困境应是当下靠近马克思解放思想最需用力的方向。 一、价值形式化的围城:一种纯粹的资本主义理论阐释 在《资本论》“价值形式”一节之后,马克思叙述了“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其实,这是一个值得反复玩味的文本安排(德文第一版中价值形式的篇幅安排与今天我们看到的并非一致)。如果说,“价值形式”一节分析了价值如何成为现实生活世界的主导原则,那么,“拜物教”一节则是要反过来追问,为什么现实生活的内容要采取价值形式呢?只有理解马克思在此处的如此这般的发问,才能最终将原因推向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分析,这就是“价值形式分析”的重要意义所在,也是西方学者特别注重拜物教这一节的重要原因。但是,拜物教的含义始终被人们“顾名思义”地对待了,认为拜物教就是人受物的支配,由此将拜物教推向了全面物化和对物化生活世界的分析。拜物教成为物的世界主宰人的世界的结构化的分析,是对拜物教的非常浅表性的认识,更遑论玩味《资本论》两节直接的文本安排了。那么,我们现在需要揭示出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的更深一层的意图,然后,对“价值形式”一节的认识才能找到真正的“方法论”入口。 对拜物教的批判是对那种将特殊误认为一般的、永恒的形式的提示,它是借助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认识论进行批判而展示出来的。在马克思看来,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这些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他们“从来没有从商品的分析,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从而,“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5](PP.98~99)在马克思看来,之所以如此还有深刻的原因,那就是,“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因此,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5](P.99)。之所以征引马克思这一颇为绕口的说法在于,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价值形式是一种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中的特殊存在。但是,人们往往将其“误认”为“永恒的自然形式”。显然,人们在价值形式化的世界之中,对社会形式本身的认识也实际上跟随着这些经济学家的“资产者视野”。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作为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形式也是由历史发展而来,但是,所谓的“过去的历史”是被人们站在现在向过去回溯而形成的“历史”。可以肯定地说,社会契约论也不过是基于现代市民社会而形成的一个原初设想。此类理解都是把过去与现在“同质化”的历史演进。而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拜物教就是要破除此种历史观,他将以价值形式化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个“异质”于其它社会的“特殊存在”。这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塑造的资本世界是一个异于之前世界建构原则的“全新原则”,而资本主义之后的世界则会是另一个全新原则的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