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形态世界构建论纲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新汉,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44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人类在构建“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形成了生活于其中的价值形态世界。价值形态世界以物理形态世界为载体,价值事物以物理时空和价值时空为存在形式。人是价值形态世界唯一的主体。主体的人通过实践实现自愿和自觉相统一的自由。信息文明形态是价值形态世界展开的最新形态。人的信息化存在方式深刻地提升了人的存在内涵。人文精神是实践在意识中经历史积淀形成的社会基本价值观念,其内核是追求自由的主体意识,是独一无二的“世界精神”。人文精神把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作为发生作用的载体,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实现“实践诠释”。在价值形态世界的构建中存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两种异化,以人文精神的“原则”对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作用进行批判是克服异化的重要路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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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7-0039-10

       马克思指出,人们用不同的方式把握世界,世界通过“表象和直观”以被“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①的形式呈现于人的意识。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人们通常用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宗教、哲学等等方式来把握世界。马克思主义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门新的学科,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就会在我们的意识中呈现出一个不同于其他学科的世界图景,把这个图景与其他学科所呈现的图景相比较,有利于更深刻地理解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对这个图景予以研究,有利于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

       一、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价值形态世界

       (一)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构建中形成的价值形态世界

       人的实践活动使得“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②。价值存在于实践构建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体现着“客体主体化与主体客体化”的双向转化,是显现“人自己本质力量的现实”。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我”是主体,与之发生“为我”关系的事物是客体。

       主体通过实践在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构建价值关系。无限多样的价值分别在两个层面中并在两个层面之间发生着相互作用,由此就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关系和联系的特有对象区域”,在这个区域里存在着一个秩序(Ordnung)和一个等级秩序(Rangordung),它“完全独立于一个它在其中显现出来的善业世界的此在”,并且对于创造价值的主体而言,是“‘先天的’(apriori)”③。这就是价值形态世界。价值形态世界属于物质世界,是物质世界无限多样性的一种形态。

       (二)物理实在及物理形态世界和价值形态世界之间的相互关系

       价值形态世界的产生使人类面临着两类世界,即物理形态世界和价值形态世界。在经典物理学视域中,“物理实在”由实物和场构成,前者包括“气体、液体、晶体”等“一切具有聚集态的宏观物体”和“原子核、原子、分子、离子、大分子”等构成一切宏观物体的粒子,后者包括“电磁场、引力场”等相互作用的“物理场”。“场以实物为依托”,“实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须靠有关场来实现”,使组成实物的粒子呈现为“波粒二象性”④。在当今地球上,物理实在以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形态存在。无限多样的物理实在构成了物理形态世界。

       人们常常把物理形态世界与自然界等同。自然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具有无限多样的宇宙中的一切存在”⑤,与“物质世界”相当;后者是“人及人的世界之外的种种事物构成的世界”⑥。物理形态世界必然以载体的形式参与到“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构建之中,否则,“对人来说也是无”⑦。由此,物理形态世界就分别与广义的和狭义的自然界相区别。物理形态世界属于物质世界,是物质世界无限多样性的一种形态。

       价值形态世界与物理形态世界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一方面前者离不开后者。价值结构中主体和客体的构成要素离不开物理实在,组成主体的人的肉体离不开物理实在,组成主体的人的意识离不开对于物理形态世界的观念反映;无论是以物理形态的具体事物作为载体的客体,还是以精神形态的具体事物作为载体的客体,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物理形态世界联结在一起。另一方面后者也离不开前者。因为:(1)后者只有通过前者的“中介”才能与人类发生作用。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是“趋利避害”,人类的生命活动以高级的形式遵循之。“利”和“害”就是价值,整个的价值形态世界就是以此为核心而构建的。人的生命活动在与物理形态世界的接触中,必然会通过实践将其转化为以“利”和“害”为核心的种种价值关系。(2)后者只有通过前者的“折射”才能为人类理解。人类总是从“为我”的角度,也就是通过价值形态世界的“折射”,来理解周围的物理形态世界。这样的理解与把物理形态世界“全体恶劣地加以主观化的做法毫无共同之处”⑧。

       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构建“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必须把按照人的意志改变了形态或结构的物理实在作为载体,从这个意义说,物理形态世界以特殊的形式内在于价值形态世界;作为载体的物理形态世界有其规律,这就决定了价值形态世界除了遵循自身的规律外,还必须遵循物理形态世界的规律,从这个意义说,价值形态世界就成为物理形态世界的特有样式。人类生活在物理形态世界以其特殊形式内在于其中的价值形态世界之中。

       (三)价值形态世界中的双重时间和空间

       时间作为事物运动的“延续性、间隔性和顺序性”和空间作为事物运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⑨,是“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⑩。价值形态世界与物理形态世界之间相互缭绕的状况,决定了价值事物——体现“为我而存在”关系的以物理实在形式、社会关系形式及作为此两者观念反映的意识形式呈现的价值事物——的运动,必然以双重时间和空间作为其存在的基本形式。兹分析如下:

       首先,价值事物的运动以物理形态世界的时间和空间即物理时空作为其存在的基本形式。由于价值形态世界以物理形态世界为载体,这就决定了价值形态世界中的任何价值事物必须遵循作为其直接或间接载体的物理实在所属的物理时空规律。任何价值事物都存在于物理时空(即“此刻”和“此处”)中,“这种此处与此刻的统一”便是该事物的“位置”(11)。这种“位置”,使任何价值事物处于前后相继的序列以及与其他价值事物的共存和相互作用中。由此,价值事物就具有了在物理形态世界中的确定性。其次,价值事物的运动更以价值形态世界的时间和空间即价值时空作为其存在的基本形式。实践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基本存在方式。价值形态世界的时间和空间分别与人类实践过程的持续性和广延性联系在一起,实践可以使价值事物运动的时间和空间形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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