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20)03-0019-13 高清海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提出“‘人是哲学的奥秘’,‘哲学不过是人的本性的自我认识’”①。到90年代中期,他终于将这一认识定型为“类哲学”。由于“类哲学”恢复了费尔巴哈将人界定为“类”(Gattung)的传统,一经提出就备受关注和争议。但目前在对高清海“类哲学”的讨论中,还缺少对他的“类”概念的理论来源及其独特本质的深入把握。因此,本文拟(1)将它纳入从费尔巴哈、施蒂纳(Max Stirner)再到马克思的思想脉络中,还原“类”概念提出的初始语境和发展的逻辑线索,尝试从德国哲学的思想高度揭示“类”概念作为人之规定的意义;在此基础上,(2)揭示马克思和高清海的“类”规定的核心特征,即从个别性出发去说明与普遍性的统一以及从个体出发去解释“类”的生成;最后,(3)指出黑格尔的人的自我形成思想对马克思和高清海以劳动实践来说明人的本质的形成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 一、“类”:从费尔巴哈到马克思 (一)高清海和费尔巴哈 众所周知,“类”是具有费尔巴哈哲学特征的概念。作为一个历史事实,马克思虽然在1945年之前曾频繁使用这一概念,但在1845年之后,随着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他开始使用“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等来规定人的本质。从这一事实出发,人们很容易推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已摈弃人之“类”规定,如果再用“类”来诠释他对人的理解似乎就不合时宜了。但是,高清海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与这一常识相反,公开宣称“我们可以重新启用‘类’的范畴,用以表述人性与物性相区别的规定原则”②。这是一个远超过他那个时代的倡议。 他的“类”规定大概包含以下几层含义。首先,“认识人需要与人的特有本性相适应的认识方法”③,必须能够认识人之为人的本性,而“本性这一概念是个普遍概念,能够用在各种事物身上”。既然是“普遍概念”,就“须有一个相应的理念来标志它同人以外其他事物的本性规定方式上的区别”④。而按其本性而言,“理念”不是一个跟现象界和经验世界相关的,而是跟本体和本质相关的形而上学范畴。如果借用存在论中实体与属性的划分,从“理念”的高度来定义人,就意味着不能是对所有人的个体特征的汇集或者抽象,因为这充其量是对人的属性的界定;而必须是对人之为人的实体,即所谓的大写的“人”的本质定义。高清海深谙西方哲学史,特别是古希腊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他是从这一高度来提出规定人的方法论的。 之所以要首先建立这种方法论,是因为物和人的性质不同,“人是物而又超越了物性,既属于生命而又超越了生命局限”⑤的存在,对这两种事物的界定无法应用同样的方法。对物的界定,譬如对动物的界定可以采取“物种”的方式,即将该动物不同于其他动物的属性都抽象出来,以此来给它下个定义。界定人则不能采取“人是某种特殊的动物”之类的“属+种差”的定义方式。因为人包含“两重生命”,即“种生命”和“类生命”⑥,虽然“种生命”可以采取“物种”的定义方式,但“类生命”不行。因为“类体现的是对物种规定的超越本性。类在种的基础上生成,包括了种却高于种,内含了种的区别(‘种’通常就意味着‘界限’),却又超越了一切区别性的界限。从这一意义上说,类就代表着一种最高的统一性”⑦。这种“最高的统一性”只能是自己的“属”,没有“种差”之说,故只能用“类”这样的概念来定义。 从内容上说,人之所以能够是“类”是因为“这种人之为人的本性不是给予的和前定的,而是在人的生成过程中自己创生的”⑧,即具有自为性。“种生命”只能在“进化论”的意义上生存,它是由物种规定好了的“前定本质”⑨,其生命具有静止性、固定性等特征。而“类生命”,譬如人的道德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则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自为本质”。而且,人之所以能够是“类”,还是由人类个体的差异性和个别性造成的。动物不存在个体与“类”之间的区别问题,它们只是同质的集合体;而人是包含着内在差别和否定性的异质的统一体。“由于类本质与个体生命并非同一物,它也就不是表现为个体生命活动的某种抽象的共同性和普遍性。相反地,类本质作为人的本质的统一性,不但必须以个体的差别性、多样性乃至对立性为内容,而且它也只能在无限多样的个性中去体现自己、实现自己、完成自己。”⑩“类”决不是取消一切个别性和差异性的普遍性,相反只能是将个别性和差异性内含于自身之内的普遍性;“类”不仅不能离开个体的生命活动而存在,相反,“类”来源于个体生命的创造活动。离开个体的个别性和差异性,“类”规定就只能抽象。 总之,在高清海看来,只有用“类”来规定人的本质才能满足表征人的超越性本质的要求,才能从根本上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其“类”概念由两个要点组成:第一,人必须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或者说是实体意义上的普遍性存在;第二,人必须是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为使人的超越性本质不陷入抽象的普遍性,必须将个别性和差异性纳入到“类”概念。这是高清海“类”概念的最根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