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载德

作 者:
曹刚 

作者简介:
曹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新时代公民道德不应该只是写在文件中或挂在口头上的口号,它需要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实践,其中道德的实践载体自然必不可少,而选择何种实践载体就是公民道德是否有效实施的关键。我们认为,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按照社会对个人行为的道德要求的高低程度,可以区分出三个层次的公民道德,即公共道德、社会角色道德和公民美德,相对应地,就有三类载体和三种运行机制。在公民美德层次上,是“导之以德”;在社会角色道德层次上,是“齐之干礼”;在公共道德层次上是“绳之于法”。如果我们对此没有理论自觉,就会造成公民道德实施的困扰甚至失效。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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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下文均简称《纲要》)中,我们可以区别出三个层次的道德。一是公共道德。这是社会基于社会秩序和生活安定而对个体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纲要》中要求的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内容的道德要求就属于这个层次。二是公民美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四部分“推动道德实践养成”中指出,“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途径。要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广泛开展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1]显见,这些要求是社会基于更美好的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而对个体行为提出的高要求。另外,在公共道德和公民美德之间,还有一个中间层次,即社会角色道德。作为居于中间层次的过渡性道德,社会角色道德是公民美德实现的途径和方式,也是公共道德得以延伸的广阔天地。在《纲要》的总体要求中,就提出要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这无疑是对社会角色的道德要求。可以说,我们在《纲要》中看到了关于公民道德的分层,也看到了因为分层而带来的公民道德实践的载体的不同,我们把相对于公民美德、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三个层次的道德运行机制分别称之为导之以德、齐之于礼和绳之以法。

       一、导之以德:公民美德的实践载体

       公民美德的实践载体有四个特点:一是情感性。美德的实现不单要诉诸于人们的理性认知,更要诉诸于人们实际的体验和感动。正如孔子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二是超越性。正如富勒所言,“愿望的道德”的目标指向人类所期望达到的最高境界,“是善的生活的道德、卓越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2](P7)。公民美德的考虑超越了功利计算,而致力于追求理想的人格和普遍的幸福。三是情境性。如果说,公共道德都是由规则或原则推演而来的,其思维形式是演绎推理,强调一种不可置疑的确定性,那么公民美德则是从具体的道德境遇出发,依据自我完善和社会公益的价值目的,所进行的实质性的辩证推理。借鉴弗莱彻的说法,公民美德既不是律法主义的,也不是反律法主义的,而是境遇主义的。四是形象性。就如同梅兰竹菊象征着君子人格一样,否则无所寄托,无处效仿。由此,公民美德往往借助于形象化、象征化的手段,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把美德的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显然,《纲要》自觉地运用了具有上述特征的公民美德的三类实践载体。

       1.《纲要》注重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

       道德模范能够将抽象的道德准则以具象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并通过效仿,再现道德模范的行为特征与行为方式,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纲要》提出,要“持续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广泛推荐宣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1]。道德示范载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在现代社会,我们除了重视个体道德示范载体之外,也要重视群体典范的价值引导。《纲要》为此提出,要“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公民道德建设既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也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党员干部的道德操守直接影响着全社会道德风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要加强政德修养,坚持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道德底线不可触碰,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品格,正心修身、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廉洁齐家,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1]。显然,党员干部作为一个领导者的角色,是一个社会的资源的管理者和分配者,他们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对社会生活进行组织和管理;对公共关系进行协调和设计;对社会的人、财、物进行全面的领导、管理、协调和服务,所以居社会主导地位。因为如此,社会才赋予他们以道德上的极高期望,他们的道德状况在整个社会道德中才占有一个关键性的示范地位。

       2.《纲要》重视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公民美德的实施不是一个有计划有目的的道德工程,它的实现往往是在良好的道德氛围中发生的道德感染,这是一个在人际交往中彼此影响和相互激励的潜移默化的过程,是一个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过程。当然,良好的氛围不会自然形成,而是需要全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去营造的。《纲要》在“重点任务”对此也有要求:“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舆论具有成风化人、敦风化俗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体现到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要以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要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礼仪礼节是道德素养的体现,也是道德实践的载体。要制定国家礼仪规程,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研究制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适应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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