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可行能力与人的尊严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价值哲学研究;高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15级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马克思如何看待尊严”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作为当代西方主流的尊严观理论,纳斯鲍姆借助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建构起的能力尊严观反证了马克思劳动尊严观的现实性。批判契约正义的共同逻辑、核心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以及实现平等尊严的基本共识体现了二者在尊严观点上的亲缘性。尽管纳斯鲍姆的能力尊严观为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尊严思想开启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新语境,但由于片面地理解了马克思劳动概念的辩证性和历史性,一种跨文化、跨种际的能力尊严观最终并未超出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范围。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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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20]06-0028-10

       马克思在1835年的中学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和时隔45年后的《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对人的尊严作出了两种迥然不同的界定:“崇高的品质”和“较高的性格属性”。显然,从应然的价值评价到实然的属性描述是马克思的研究转向在尊严问题上的具体反映。但马克思晚年并未实际建构起一种与作为历史科学的《资本论》相匹配的价值论①,其尊严观也就由此变得晦暗不明,而一种由纳斯鲍姆所发展,在研究范式和核心范畴上都与马克思思想具有亲缘性关系的能力尊严观,为马克思与尊严问题的研究打开了新的思路。

       一、马克思与尊严问题的悬而未决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写道:“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起来、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众人之上的东西。”②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表达,人的尊严在粗泛的意义上可以界定为一种使人从非人的本质中脱离出来的心智能力,就此而言,人的尊严就是人的理念或本质。从哲学发展史看,个人尊严是在上帝退场之后人类自我关注带来的自然成果,随着近代道德哲学(包括政治哲学)把规范性的来源从外在事物转移到主体的内部③,人的尊严由作为客观价值的天赋特质转变为主体的内在规定。换言之,尊严与自尊同属一个“概念家族”,二者构成了主体间尊重的道德义务。青年马克思对尊严的认知正是对近代尊严概念的反映。

       显然,作为一种道德自主能力,尊严根源于人的意识结构,现代人类意识结构所发生的根本性改变折射着人类社会的“现代性”特征,即在祛魅了的现代世界中,如果人的尊严成为个人的选择问题,那么,崇高与祛魅就共同构成了现代性尊严的一体两面。这个现代性造成的后果便是马克思后来在《共产党宣言》中敏锐地指出的:“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资本主导的社会中,“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进而“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④。

       按照马克思的论证逻辑,既然“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那么,近代主体性哲学宣称的尊严是“规定一切价值”的至上价值就是一个可疑的命题。在主张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马克思看来,尽管康德苦心孤诣地提醒人们人是目的,黑格尔也不无洞见地说过“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⑤,但这些在睡帽中掀起的革命恰恰都以反讽的方式得以实现,因为按照人的情感取向,“正当”不如“善”迷人,“善”不如“美”迷人,而“利益”则有可能践踏这一切价值。如果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而“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⑥,又遑论尊严。这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先转变为利益”⑦。

       由此看来,在成熟的马克思思想中,那个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的“现实的个人”何以具有尊严并非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对此,迈克尔·罗森在《尊严的历史与意义》中指出,马克思是尼采批判尊严的盟友,他将一切以尊严之名的控诉贬斥为“空话”,和“从历史逃难到道德”没什么两样⑧。瓦尔加在《道德的历史避难所:马克思、道德和尊严》一文中指出,关于尊严,“马克思的观点是最令学者头疼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共产主义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等文本表述显示出马克思似乎是尊严概念最激进的批判者;另一方面,对于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似乎又表明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观点不单是为了获得物质和权力的斗争策略,它同时也是受压迫阶级为获得自主劳动的尊严而进行的道德斗争。⑨除此之外,这两种对立的观点也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就前者而言,在《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思想传记》一书中,艾伦·伍德基于马克思与亚里士多德关系的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对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考察,认为马克思出于其对非道德善的重视,并未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视为对工人尊严的侵犯甚至剥夺。就后者而论,在《自然法与人的尊严》中,布洛赫指出:如果不是因为另外有尊严受到蔑视的体验,仅仅是经济困苦和政治依赖的经历不能成为历史上革命运动的动力,因此,“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⑩可以视为马克思捍卫人之尊严的道德宣示。

       总之,究竟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尊严观,这一论题依然是开放性的。在当代政治哲学中,一种无论在研究范式还是在中心范畴上都以马克思的观点为思想来源的可行能力理论为推进马克思与尊严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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