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荣誉制度建设:理论探析、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作 者:
郑浩 

作者简介:
郑浩,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共青团的双重联系功能决定了荣誉制度的双重属性,二者构成了共青团荣誉制度运行的组织基础。团员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在本质上都是共青团荣誉制度的产物,共同形成了团员青年自觉履职尽责的持久内在动力。具体来讲,团员荣誉感是团员自豪感与责任感的内隐基础,团员责任感是团员荣誉感和自豪感的现实基础,而团员自豪感是团员荣誉感和责任感的中介桥梁。当前的共青团荣誉制度建设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现实困境:荣誉获得率偏低,两极分化明显;荣誉标准泛化,政治特征不突出;团内荣誉的自我成长作用不强;荣誉设立制度碎片化,缺乏系统性等。建设一体化的共青团荣誉体系,提高共青团荣誉的社会认可度;完善分级激励的共青团荣誉制度,实现对青年全方位教育引导;构建“政职相辅”结合,兼具政治性、专业性和客观性的共青团荣誉制度;创新政治信仰核心标准,确保共青团荣誉制度的政治本位等举措,有望成为共青团荣誉制度建设的有效实践路径。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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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荣誉制度作为“团员激励表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共青团改革发展的实践问题,又是团基本理论的重要学术课题。2017年,团中央印发《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提出“完善团员激励表彰机制”,从政策层面为共青团荣誉制度与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团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多次强调,“以有效激励为重点”“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求从成就动机、荣誉动机、机会动机、物质动机等多角度激发团员、团干部积极主动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内生动力和荣誉感。2019年,团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也将团内荣誉制度作为发挥团员作用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从学理上深刻认识共青团荣誉的相关理论基础和现实困境,是进一步完善共青团荣誉制度与体系建设的基础与前提。

       一、共青团及其荣誉制度建设的理论探析

       1.共青团组织的双重联系功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从组织作用看,共青团既是党的青年组织,也是青年的政治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组织载体,也是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载体,具有双重的组织联系性功能[1]。一方面,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首先是作为党的青年组织而存在,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首要政治责任,发挥着党联系青年的组织载体功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另一方面,共青团是一个由广大青年群体组成的青年的政治组织,具有鲜明的“群众性”。共青团通过让青年群众做主角,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成为青年群体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是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载体,实现了青年群众有序高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功能。“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在共青团组织的双重联系功能中,党联系青年的组织功能是本质与核心功能,该功能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功能。

       因此,党联系青年的组织功能对于共青团职责使命的实现就具有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导向意义,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功能对于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就有更多意义上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作用。可以说,党联系青年的组织功能和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功能分别是共青团荣誉制度构建的价值导向和逻辑依据(见图1):一方面,党联系青年的组织功能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责任分工,是权威自上而下的自然延伸,这成为共青团荣誉制度权威的主要来源,因此,共青团荣誉制度的价值导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明确的政治性;另一方面,青年参与政治的组织功能,其实是共青团作为一种社会青年组织所具有的普通组织联系功能,而这种功能更具“行会共同体”的民主性,个体要获得荣誉就必须在品德、能力、成绩等方面得到组织大多数成员认可,具有“众望所归”的群众性基础,这就构成了共青团荣誉制度“自下而上”的逻辑依据,因此,共青团荣誉制度也体现出了“专业性”“能力性”甚至一定“职业性”。

      

       图1:共青团荣誉制度的作用机制模型

       2.共青团荣誉制度的属性与功能

       “荣誉”常被视为伦理学的学术概念,指一定阶级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2][3]。“一定阶级”或“特定组织”通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决定人们被“肯定和褒奖”的具体“道德行为”内容和评判标准,因此,荣誉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价值属性。这些阶级或组织为了将自己所倡导的价值观在社会群里推广,就需要利用创立特定的法令、规定等形式将其落实和形象体现,这种能够体现“肯定和褒奖”积极评价的制度就是荣誉制度。当个人通过荣誉制度获得荣誉后,一般都会在内心产生积极的心理情绪,这种因获得荣誉而产生的自我认同感就是荣誉感。荣誉感的产生会从心理上进一步强化和激励个体做出荣誉制度所希望和要求的行为,这种“正向强化”是荣誉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不难看出,如何建构适当的荣誉制度,以使之产生最大的主体荣誉感,从而对主体的“被荣誉”行为形成应有的正强化效应,对于一个社会或组织来说是极其重要的[4]。

       从共青团的组织功能分析,共青团荣誉制度兼具政治属性和功能属性的双重性,“被荣誉”者荣誉感的来源,既有来自政治权力,也有来自职业的认同。具体分析,一方面,团员基于对政治信仰和共青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团组织有着深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因自己履行团员义务而得到团组织的嘉奖和肯定,获得了团内荣誉并产生满足、自信和骄傲的心理体验。这种荣誉感的获得很大程度上与共青团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共青团荣誉感的获得还源于个体的职业精神和岗位职责很好地履行了职业义务而受到团的荣誉制度褒奖,如因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青年岗位能手”等团内荣誉,此时个体的荣誉感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职业的荣誉感,因自身岗位的特殊价值获得社会的认可,而在内心产生了强烈的快慰、满意、强自我效能感。总之,共青团荣誉制度的双重性和荣誉感来源的多样性,从本质上将其与政府荣誉和普通职业荣誉进行了区别,成为共青团荣誉制度形成发展、发挥作用的内在原因,也成为现阶段共青团荣誉制度繁多、认同度低、影响力较弱的根本原因。

       从管理科学分析,科学完善的共青团荣誉制度可以实现“成员激励”和“价值宣导”两项主要功能。首先,荣誉作为一种组织管理的激励因素,通常也被称作是终极激励,具有强大的成员激励功能[5]。团组织对表现突出的团员给予相应的组织认可和职业褒奖,同时从物质、晋升机会、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奖励,可以让团员从内心生成归属感和荣誉感,最终形成团员从内心对团组织认同、自觉履职尽责的内在动力。其次,由于“荣誉不外乎一个国家或一个阶级用来进行褒贬的特殊标准”[6],荣誉制度本身就带有“价值宣导”的功能。共青团荣誉制度本身就是共青团组织价值信仰的形象表达,荣誉制度所赞赏和推崇的团员行为和组织事迹都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和教育宣传倾向,对团员和各级团组织进行价值宣导和集中教育,也是共青团荣誉制度的一项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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