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被稱爲新教傳播的“偉大世紀”①。這場傳教運動肇始於英國,美國緊隨其後,使新教傳播到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以中國爲中心的東亞地區,自然也成爲英美新教傳教士最爲看重的傳教區域。 1807年,英國新教傳教士馬禮遜(R.Morrison,1782-1834)受倫敦傳教會派遣來華,標誌着新教在華傳播的開始。在英國新教傳教事業的影響下,1830年2月,美國海外傳教部總會(以下簡稱美部會)派遣的傳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1801-1861)到達廣州,成爲首位來華美國傳教士。②到1850年,美國各差會在華傳教士人數已達88人。③毋庸諱言,各差會派遣海外傳教士的目的是傳播所謂的基督福音、歸化異教徒,但從馬禮遜開始,就有爲數不少的傳教士頻頻捲入外交事務之中。費正清(J.K.Fairbank,1907-1991)因此指出,“研究在華傳教士,是瞭解中美關係的主要鑰匙”④。那麼,“作爲一個上帝的工具”⑤的傳教士,是如何一步步捲入對華外交事務的?又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這是本文重點探討的話題。 一 在華傳教遭遇困境使然 19世紀中葉前,英美來華傳教士之所以頻頻捲入外交事務,與他們在華面臨的傳教困境有直接關聯。 首先,英美傳教士來華之時,清政府正厲行海禁政策。早在1757年,乾隆帝即頒諭:洋船“將來止許在廣東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准入浙江海口。諭令粵海關傳諭該商等知悉。……嗣後口岸定於廣東,不得再赴浙省”⑥。自此,廣州成爲對外貿易唯一口岸,外商衹在貿易季(即每年九月到翌年三月)可以居留廣州,貿易季結束,必須前往澳門或回國。兩廣總督李侍堯還就外國人居留廣州作出細緻規定:“且省會重地,亦不便任聽外夷久居窺伺,應請嗣後各夷商到粵,飭令行商將伊帶來貨物速行銷售,歸還原本,不得已居住粵東者,亦令該夷商往澳門居住,將貨交與行商,代爲變售清楚,歸還價銀,下年務令順搭該國洋船歸棹。如洋船已去之後,仍復任聽夷商居住省會及侵吞貨價,致累遠夷守候者,即將行商通事,分別嚴行究擬查追,地方官不行查察,及實力追還,嚴參議處。”⑦即使在貿易季,外商在廣州的活動亦受到嚴格控制,活動空間僅限於租賃的商館及公所,活動範圍不得超過商館之後的十三行街。1809年,兩廣總督百齡奏《酌籌民夷交易章程》,其中第二條對外人留居中國限制更嚴:“各夷商銷貨歸本後,令其依期隨同原船歸國,不得在澳逗留,即有行欠未清,止准酌留司事者一二名,在澳住冬清理,責令西洋夷目及洋行商人,將姓名造冊申報,俟次年即令歸國。如敢任意久住,或人數增多,查明驅逐。”⑧ 在這種背景下,1807年9月馬禮遜初抵廣州後,爲能獲得居留資格,遂隱瞞英國傳教士身份,扮作美商,住在由兩位美商租用的一間古老的法國商館。⑨1808年底,馬禮遜致函倫敦傳教會:“我目前沒有再進入這個帝國的希望。說實話,除非我有更大的自由度,我也不想進去。我現在在這裏(指澳門——引者註)或檳城,比在中國更方便我去完成我計劃中的事工,也更利於我幫助未來的宣教師學習中文;更有甚者,很可能藉着上帝的福佑,甚至要比住在北京産生大得多的好處。”⑩這番話可視爲馬禮遜對不能合法居留中國的宣泄。1809年2月,由於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聘請他爲中文秘書和翻譯,馬禮遜可以藉此合法居留。 其次,清政府厲行禁教政策。自康熙朝末年起,清政府逐漸實施禁教政策,歷經雍正、乾隆,到嘉慶朝益趨嚴厲,造成傳教活動的窒礙。馬禮遜來華前兩年的1805年4月,嘉慶帝批准御史蔡維玉的奏請,嚴禁西洋人刻書傳教,“京師設立西洋堂,原因推算天文、參用西法,凡西洋人等情願來京學藝者,均得在堂栖止,乃各堂西洋人每與內地民人往來講習,並有刊刻書籍、私自流傳之事。在該國習俗相沿,信奉天主教,伊等自行講論、立說成書,原所不禁,至在內地刊刻書籍,私與民人傳習,向來本定有例禁,今奉行日久,未免懈弛,其中一二好事之徒,創立異說,妄思傳播”,“嗣後着管理西洋堂務大臣留心稽察,如有西洋人私刊書籍,即行查出銷毀,並隨時諭知在京之西洋人,務當安分學藝,不得與內地民人往來交結。仍着提督衙門五城順天府,將坊肆私刊書籍一體查銷,不得任聽胥役藉端滋擾”。(11)嘉慶十六年(1811)五月,頒佈《嚴定西洋人傳教治罪專條》: 西洋人素奉天主,其本國之人自行傳習,原可置之不問。至若誑惑內地民人,甚至私立神甫等項名號,蔓延各省,實屬大干法紀。而內地民人安心被其誘惑,遞相傳授,迷罔不解,豈不荒悖。試思其教不敬神明,不奉祖先,顯畔正道。內地民人聽從傳習,受其詭立名號,此與悖逆何異?若不嚴定科條,大加懲創,何以杜邪術而正人心?嗣後西洋人有私自刊刻經卷,倡立講會,蠱惑多人,及旗民人等向西洋人轉爲傳習,並私立名號,煽惑及衆,確有實據,爲首者竟當定爲絞決;其傳教煽惑而人數不多,亦無名號者,着定爲絞候;其僅止聽從入教,不知悛改者,發往黑龍江……旗人銷去旗檔。至西洋人現在住居京師者,不過令其在欽天監推步天文……除在欽天監有推步天文差使者,仍令供職外,其餘西洋人俱着發交兩廣總督,俟有該國船隻到粵,附便遣令歸國。其在京當差之西洋人,仍當嚴加約束,禁絕旗民往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