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悖论情景下的战略决策逻辑与模式匹配

作者简介:
蔡双立,男,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战略管理研究(天津 300222);徐珊珊,女,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保定 071002),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战略管理研究;许思宁,女,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网络组织研究。

原文出处: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保护与开放式创新之间存在明显的张力,如何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的“开放悖论”成为当前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关注的焦点。基于开放式创新情境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理论与现实困境,本研究从内生变量视角构建了整合型知识产权战略概念透镜。以此为基础,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开放式创新两大复杂系统的过程性融合与策略匹配,最终构建开放式创新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合型决策分析框架。期望通过本研究,为企业解决“开放悖论”提供灵活权变的战略权衡模式,为开放式创新各个阶段进行最优知识产权决策提供策略选择依据,为实现知识产权和企业创新价值最大化提供现实的借鉴。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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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20)03-0003-16

      DOI:10.19559/j.cnki.12-1387.2020.03.001

      保护与激励创新是社会创建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1,2]。基于自利逻辑的封闭式创新范式下,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保护性和排他性成功解决了信息披露悖论[3],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创新垄断租金。但在开放式创新范式下,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独占性、排他性思维,与倡导合作与分享的开放创新的核心逻辑存在明显的张力,学术界称之为“开放悖论”[4]。有学者认为传统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阻碍了创新要素的必要流动与分享,降低了创新效率,应扩大创新成果的开放边界。但也有学者认为开放不当会带来搭便车、无意泄露和恶意窃取等损害创新的行为,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降低开放带来的负外部效应。在现实企业经营与实践中,开放悖论决策困境也经常不期而遇,一方面,开放内容、开放生态、开源,企业在开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另一方面,加快专利申请与布局,不断发起专利攻击与诉讼,企业对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保护的注重程度越来越高。在一系列复杂决策背后,企业处在开放与保护的两难抉择之中。

      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多建构在法律、技术、制度和流程控制之上,对开放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开放式保护研究不足;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多建构在排他性、垄断性和非合作性逻辑上,对合作经济下知识产权的开放性保护研究不够;现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着眼于垄断性租金的获取,而对合作创利、结构性获利和价值的协同创造研究不够;在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下,商业模式建构在内生性资源整合与核心能力之上,而对于开放条件下企业的免费经济、分享经济、协同化生产研究不够。本研究针对网络经济下竞争与合作同在、开放与保护共存、利己与利他共依等典型情景与特征,提出悖论情景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决策逻辑与模式匹配,应对逻辑与战略匹配,探索知识产权开放性保护战略模式下商业模式的创新问题。主要探讨的核心问题是:(1)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与管理困境;(2)开放与保护悖论情景下战略决策逻辑与理论分析框架;(3)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价值创造与模式匹配。

      本研究可能的理论贡献在于:从理论上提出了开放式创新环境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战略匹配分析框架,探讨了开放与保护悖论情景下企业战略决策的逻辑问题;从现实价值上,为企业解决“开放悖论”提供灵活多变的战略权衡模式,为开放式创新各个阶段进行最优知识产权决策提供策略选择依据,为实现知识产权和企业创新价值最大化提供理论和现实指导。

      二、开放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现实挑战、理论悖论与研究述评

      开放式创新概念提出至今的十多年来,联合研发、技术竞赛、研发外包、兼并重组和战略联盟等传统开放式创新形式不仅发扬光大,而且花样翻新。如今,进入网络时代,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web 2.0、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兴信通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开放式创新进一步跨入更加广阔的2.0时代[5]。在这个时代,基于用户的开放式创新让传统意义的企业研发部门以及创新活动边界逐渐“融化”,以兴趣为聚合点的创新社区、开源协作社区和众包等新型创新形式不断涌现[6]。其次,企业创新实践活动框架也由传统垂直模式向横向平台模式转变,基于平台的开放式创新以数字化、网络化的存在方式改变了企业与世界的中介方式,使创新思想的表达实现从间断到连续的飞跃。最后,聚合共生的生态圈成为企业开放式创新发展的最高形态,主动开放合作、跨界互补融合、赋能生态伙伴、共同做大市场和共存共生进化成为其典型特征[7,8]。开放、创新、融合与发展成为企业网络化发展的时代特征。

      (一)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现实挑战

      作为占有制度的重要内容,独占性、保护性和排他性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特征[9,10,11]。在封闭式创新情境下,企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Arrow(1962)[3]提出的信息披露悖论。基于完全排他占有理念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是解决信息悖论,帮助企业抵御外部竞争威胁,获取创新租金的有效路径。而基于共享文化和使用自由原则的开放式创新环境下,普遍的“开放”趋势,如开源、开放内容和开放数据等成为企业创新活动的内在要求;知识创造分散化、知识联通与共享化、技术迭代加速化、竞争者合作化以及网络发展生态圈成为企业创新活动的外在发展趋势。针对这种变化的内外在发展趋势,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面临着如下问题与挑战。

      1.管理模式与能力的挑战

      传统企业以内生式、原子式管理任务为其边界,而在网络化开放创新环境下,组织的管理模式建构在网络化关系基础之上,组织网络化管理模式与能力决定着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与竞争优势。

      2.资源与财富获取方式的挑战

      传统原子式企业资源获取与整合建立在企业自我利益算计的交易成本逻辑架构上,资源的获取规模与效率受企业有限边界与财富支付能力约束。而在开放式创新网络化发展环境下,网络组织利益创造的最大化决定着节点企业的资源配置能力与财富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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