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20)03-0005-12 一、生活的边界内外 从维特根斯坦的问题出发来讨论伦理学,不太正常。维特根斯坦很少讨论伦理学,尤其没有针对伦理学内部的问题来讨论过伦理学,比如公正、公平或平等之类,只是从伦理学外部来反思伦理学,于是伦理学本身被问题化了。在这里,我也试图从伦理学外部来讨论伦理学的困境,而伦理学本身的困境比伦理学内部的任何一个问题的悖论或两难都要严重得多。现代伦理学早已画地为牢而建立了自身合理化的观念框架,因此,在伦理学内部去讨论伦理问题,很容易受制于既定格局而形成“只在此山中”的效果而意识不到伦理学本身已经陷入困境。当在伦理学外部去反思伦理学,或许会失望地发现,伦理学劳而无功的许多问题却可能在别处获得更合理的解释,只留下伦理学身陷困境。在当代社会科学语境中,伦理学的大多数问题已被抽空,尤其是被政治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或社会学夺取了解释权,比如公正、自由、平等和权利,而留下来的无人争夺的伦理学问题都是没有答案也无法回答的形而上问题,诸如善、生命的意义、人的概念、人的责任、道德的牺牲性和绝对价值。进一步还会发现,伦理学理论在其内部似乎总能够为某种伦理观点给出看起来具有合法性的辩护,然而伦理学自身的合法性或立足理由却令人迟疑,就是说,伦理学未必能够为自身辩护。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定义的可说与不可说的边界,直接解释的是语言、逻辑和知识所确定的世界,而那些不予解释的落在界限外的形而上问题,正如他自己承认的,虽不可说,却是更重要的问题,正是那些边界外的问题涉及了生活的全部秘密。当然,“不可说”不是指不能用语言去说,而是指无法说出普遍必然的答案,因此就等于没有答案。不幸的是,那些严格属于伦理学的问题就是没有答案的问题。这个对伦理学釜底抽薪的见解显然不受欢迎,然而一种思想如果不打击人,就不是足够深刻的思想。 现代思想的基本精神是对人的美化乃至神化,在理论上把人定义为至高无上的存在(康德理论是关于人的现代神话顶峰)。现代人实在太爱这个关于人的神话了,以至于忘记了需要证明。人的神话可能是所有神话中最不可信的。人类中确实有极少数人高尚无私甚至舍生取义,但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平恐怕不如动物,动物只在求生时才捕杀其他动物,而人为了权力和不必要的利益,出于宗教甚至偏见,就制造血流成河的灾难。如果人真的高于神或自然,就必须有能力完全解释自身的一切,这显然做不到,因为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不可能超越自然的存在论限度,这决定了人的价值不可能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让那些注释着生活的问题从逻辑中解放出来,在生活游戏的实践中直接现身说法,于是,形而上问题以类似投影的方式进入了真实语境,也有了多种非知识的说法,但仍然没有答案。答案并非形而上地“依然在空中飘”,而是问题落地了也依然没有答案,因为形而上问题在生活游戏中的现身只是无法捕捉的投影,而问题本身具有不可触及的超越性。凡是没有答案的问题,都被认为是哲学问题或宗教问题,因此哲学和宗教共享超越性。宗教把超越性的问题化为信念,哲学把超越性的信念化为问题。后期维特根斯坦把边界概念换成了“硬底”,意思是说,对生活问题的挖掘式追问,很快就触底了,“问题链”断了,下面再也提不出问题了,只好原地踏步在对硬底事实的重复描述上,只好说:生活就是如此这般的,说来说去,事情终究“就是这样的”,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了。总之,生活事实如果有真相,那么真相等于描述。维特根斯坦止步于此。 可是问题却没有结束。如果说“生活就是这样的”,显然可以问:那么到底是哪样的?也许维特根斯坦会说,只要足够认真,把事情一件一件罗列清楚,一件一件描述清楚,就像讲解一种语言,这个词如何用,那个词如何用,如果全都说清楚了,事情就说完了,再也没什么了。人类学家可能会喜欢维特根斯坦的这个解释,但我却不太满意。人类学家格尔茨提出了一个推进维特根斯坦解释的有趣概念“浓密描述”(thick description),但就是不知道多么浓密才算足够浓密。无论在何处停止描述,都是一个主观主义的决定,或者,如果无限细致的话,描述就变成一项永远无法完成的工作,都不可能抵达真相。更重要的是,描述理论没有触及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做了离经叛道的事情,而且不承认既定规则的合理性,我们真的有充分理由说明他是错的吗?对此,描述是不够用的。假如所谓正确或好事就是符合既定规则的事情,而违背规则的事情就是必须被禁止的坏事,那么人类文明就应该从来都是静止的,没有发生过任何创新。这显然不是事实。其实维特根斯坦涉及了类似的问题,却没有展开深入的分析。这或因为维特根斯坦只专注于语言和数学而没有涉及政治和历史,甚至很少讨论伦理和宗教,而政治性、历史性和价值性的事实与生活演化有着更根本的关系。按照中国理解文明活动的基本分类“作与述”来说,维特根斯坦只解释了“述”,却几乎没有解释“作”。涉及价值的问题都发生于“作”,这意味着,价值的问题具有本源性。这是留给我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