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华侨华人与我国南海资源开发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永连,刘旭,暨南大学 中外关系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32 刘永连,男,山东济宁人,暨南大学中外关系研究所教授,历史学博士; 刘旭,男,河南南阳人,暨南大学中外关系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南洋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最具海洋意识的社会群体之一。受近代中国政府优待奖励华商政策影响,华侨华人率先参与并主导了东、西沙群岛的开发,其中以陈武烈、何瑞年、冯德安、周苗福等人较为典型。上述人物的活动可以证明,华侨华人对海疆开发做出过一定贡献,在南海历史发展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当前南海各方积极寻求合作的形势下,对华侨华人的特殊作用应当予以重视。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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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56(2019)04-0066-11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近代中国政府长期坚持开发富源的政策,鼓励民众从事生产,吸纳包括华侨华人在内的各方力量建设海疆。①由于近代社会的变迁,晚清以降华侨华人群体日渐扩大,与中国的经济联系十分频密,对此学术界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②不过,既往研究主要集中于陆上侨乡范围,尚未述及南海诸岛。事实上,东南亚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始终关注着南中国海,其设立的开采东、西沙群岛海产及矿产公司,在近代南海海疆开发中居于先导地位。本文在充分挖掘近代档案、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其背景及主要过程做一考察,并尝试分析华侨华人在南海问题中的作用。

       一、陈武烈开采东沙岛磷矿

       1893年,清政府允许出国商民回国置业,承认华侨的合法地位。清末新政期间,政府开始留意吸收华侨资本,商部成立以后,先后制定多项鼓励华侨投资的政策,还特派侍郎杨士琦为“南洋宣抚使”,赴各地劝慰华侨。1910年,清政府邀请侨商在南京召开“劝业会”,特设陈列华侨出品的“暨南馆”,此后全国兴起侨商回国投资的热潮。

       我国南海诸岛临近港澳、南洋,地缘优势突出。清末两广总督张人骏向朝廷奏办东西沙岛时,特别考虑到华侨的利益,称:“粤人工作于外洋者,动遭他族之欺凌,欲归又苦无生计。该岛开辟以后,需用工役必多,招徕而安集之,尤为殖民之善策。”[1]为此,负责东沙岛开发事宜的劝业道,特在香港公告:“查粤中之营工商各业者,或为资本家,或为劳动家,每不惮远涉重洋,经营异域,矧该岛近邻港澳,物产富饶,利之所在,当必有踊跃趋赴者”。[2]果然,受公告吸引,有7名华侨商人前往考察,后因官员更迭,办理不周,招募华侨一策暂未见效。

       民国初期,广东政府延续了招商承办、善待华侨的开发政策。1912年2月,广东军政府实业部长王宠佑发布通告,招商续办东沙岛渔业。孙中山先生洞悉侨情,深知华侨作用。辛亥革命成功后,他积极倡导海外华侨回国创业,南海诸岛资源开发即纳入其中,报端以《孙中山新辟东沙岛》为题报道了这一善举:

       东沙岛曾经交涉赎回以来,前清官吏不谙交涉,懈怠经营,致使丧失主权。现闻孙中山以东沙岛不特关系利权,且海权所系,断难放弃。且兴办实业,开辟此种荒岛,最为相宜。特商诸都督将该岛开放,准令商人前往采取,并由政府资助,以广招徕殖民。此岛益固海权,计莫善此,现在筹拟一切。又黄埔辟作商场之筹议,前清粤督张鸣歧曾拟请侨商张鸿南组织,并在南洋各埠召集资本,回粤开辟。现粤政府为挽回利权、振兴商务起见,自可赓续筹议。且华侨归国投资,有所立足,为民国立一纪念,数美俱备,刻拟筹划一切云。[3]

       12月,即有南洋华商陈武烈呈请采取东沙岛鸟粪磷质。陈武烈是新加坡华人,长期坚定追随孙中山,常撰文宣传革命思想。1911年12月孙中山到访新加坡时,即住在陈家,将家眷安置于此,可见对他的信任。[4]陈武烈的承办,不难看出是受到孙中山的招徕。他曾拟具章程十二条,详列其开采计划,包括拟集股本300万元起,创立有限公司;以50年期限,在东沙岛内专营磷质;请广东政府于该岛酌设警卫兵士等。时任实业司长关景燊称其“热诚伟抱,嘉慰同深”,予以立案,广东都督胡汉民特对此事指令嘉勉。[5]

       陈武烈公司在东沙岛的开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时称:“陈武烈承领开垦数月以来规模大备,现陈特编就东沙岛开垦成绩报告书,印刷多本分送各处,以鼓舞国民之垦殖心。其书之内容言,该岛沿岸俱可设鱼塭,水族每月可产一万二千余元,尤以玳瑁最多,山中产鸟粪,月中所值数百元,磷质月产千余元。”[6]

       1913年6月,实业司请警察厅长陈景华选派长警,前往东沙岛担任守卫工作。该年7、8月份,长警均在岛工作,陈武烈不仅支付警察费用,还对不幸病故的长警发放抚恤金。陈武烈之所以呈请政府设警护卫,是因为事关华侨兴办实业的安全。民国初期,广东地方治安堪忧,携带资金回国的华侨往往成为抢劫勒索的对象。对此,广东政府于1915年8月出台了《保护回国华侨条款》,对华侨予以保护,规定“回国营业或暂时回国之殷实工商自领有本省护照后,尚未启行即由本省警厅或各商埠警察局,随时派员切实巡视”,路上遇到危险,则由政府“酌派兵警保护”,[7]这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华侨的重视。

       陈武烈开办止于何时尚不明确,惟1917年7月有台湾报纸称:“东沙岛,一名武拉他斯岛,系属中国广东辖内。近来(台北)大稻埕容燦波,及基隆水野、藤田氏等,合谋于该岛经营海产及采取磷矿等。赤司初太郎氏前亦参入,今则闻改换为香港之某有力者,广东政厅亦欢迎之,其前途似可瞩目云”,[8]说明当时广东政府已经在考虑矿权易手问题。该年8月,基隆渔业合资会社的渔船“第一台湾丸”在东沙岛附近捕鱼遭遇船难,台湾总督府命令水产试验船“凌海丸”前往救援。凌海丸于9月6日至10日到东沙岛展开活动,随船水产技术人员对气象、海况、生物、水产做了详细研究。[9]调查结果从侧面证实,彼时东沙岛的开发已经停滞,岛上处于暂无人居的状态。

       此次东沙岛开发之所以未能持久,从陈武烈的计划已可见端倪,比之于清末盗采日人西泽吉次以及广东政府的实践,其承办章程显得过于粗略,对人类在远洋海岛居住生产的困难估计不足,忽视了后勤保障的重要性,导致数名警察死于岛中。这说明,在南海诸岛从事开发具有特殊性,应立足于建设长期维持的能力,从技术上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我国行使主权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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