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所进行的哲学革命的实质是什么?这可以说是马哲史研究中的一特大问题。传统教科书解释系统认定这一革命的实质在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由此实现了哲学的科学化,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被视为科学的世界观、科学的方法论、科学的认识论、科学的历史观、科学的自然观。时下正流行的“实践唯物主义”解释系统突出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但这一“实践”必须建立在“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被视为科学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或实践的科学唯物主义。至于“历史唯物主义”解释派别则认定历史唯物主义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而这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不过是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尤其是资本社会的科学解释,依马克思的说法是“实证的科学”,或曰是唯物主义的科学实证观点。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顽固的知识论立场和强烈的科学化倾向,近年我进行了集中的思考,并认定超越这一知识论立场,突破这一科学化倾向是合理解释马克思哲学性质的关键所在,由此我发表了几篇论文,集中表达我反对把马克思哲学归结为唯物主义科学实证观点的见解。今年又发表了《马克思哲学是对实践的人道批判》一文(载《广州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表达了我的哲学解释立场,即实践的人道主义立场,亦即把马克思哲学的本性归定为对人类的社会实践的人道主义价值评价,是马克思为国际劳动者和进步人类所设计的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念。顺着这一思路,我针对传统的和时下正流行的解释系统进一步提出如下几个问题,目的是想将这种研究再深入一步。 一、马克思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或宇宙观吗? 传统教科书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世界观”,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严密完整的科学体系”。而“世界观(亦称宇宙观)就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整个宇宙,包括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统统在内的根本观点。”(参见肖前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0页,重点号笔者加,以下引用不再说明出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结为解释宇宙存在的总规律的“超级科学观点”,是概括和总结一切知识的“超级知识”。于是科学和哲学的区别则是有限物质层次的科学知识和无限物质层次的科学知识的区别。问题首先在于哲学要把握的这一所谓无限宇宙的本原、本质及普遍的、一般的总规律,这可能吗?我与郝宁湘发表了《主客体的无限性和可知不可知论》一文(转载《新华文摘》95—6期),从当代科学和数学角度阐明了如下观点,物质客体的无限是不可数的完全的无限,而人类主体的无限是可数的不完全的无限,这是两类有本质差别的无限,所谓无限的人类不可能把握无限的宇宙。所谓无限宇宙的总规律并不是一个可解的未知项(从计算机科学角度讲,涉及无限的一些可解的项其解需要无限次操作,实际上是不可解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一个未知项,或者说该问题是否有解本身就是不可知的。相对古代的本体论和神学本体论,康德的不可知论是谦虚的,他把本体问题拉到道德和信仰领域是明智的。到现代,科学和数学尚有自知之明,不再去追求无限规律的总规律、总本体,专事有限规律的揭示。而我们的解释者恰恰把无限的宇宙规定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将自己理解的哲学规定为“科学的宇宙观”,这类科学的形而上学实质上是不可能的!它所可能的只不过是用主观想象去虚构无限宇宙可能隐藏着的最终秘密和普遍规律,但这不过是些纯属假设的看法而又被当成解释一切事物的普遍原则。而这类原则又都是先验的无可实证的(如宇宙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就是一个不可实证的命题),故这类自称彻底唯物的哲学则成了彻底的主观臆断!我认为,到了当代,哲学不要再凌驾科学之上去充当超级科学的角色,必须自知到哲学不能描述超出科学所能描述的事情,哲学并无从所有科学中概括出所谓“科学宇宙观”的能力。 问题还在于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科学世界观”,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对旧哲学和自己的新哲学的划界。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哲学时如是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种“解释世界”的旧哲学到现代是该终结了。如果说在科学尚不发达的过去,哲学曾充当过解释世界的角色尚能提出一些有启发性的看法,那么到了科学在各个领域取得辉煌成就的当代,哲学再去充当解释世界的科学角色则是不伦不类的“多余的东西了。”现在哲学应干什么?马克思敏感地把握了现代哲学的走向,即回归到人自身、专事人应该如何“改变世界”,即让现存在人的实践中得到革命的改造使之更符合“人类社会和社会化了的人类”之本性。我曾一度赞同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哲学”,现在我觉得,这种理解很难与“技术”划清界限,因为“技术”正是如何改变世界的理论,是实用的理性。而马克思强调的是实践的革命性、批判性、合理性,这是对实践的价值评价。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掌握方式,实质上是对实践的主观评价,所以我提出马克思哲学是对实践的人道主义批判,即它不是所谓的科学宇宙观、世界观,而是实践的价值观。 二、马克思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和科学的认识论吗? 传统教科书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科学世界观又相应规定为科学方法论,将其规定为物质本体论又相应规定为科学认识论,即规定为科学的总方法和认识的总理论。这实质上是把哲学的科学化由解释存在推广到研究存在和认识存在,即推广到科学求是的方法和科学认知的理论。 我首先想问,这种研究无限宇宙的总方法、总认识可能吗?前者谈及,研究无限宇宙的总本体、总本质、总规律从而获得科学宇宙观是不可能的,那么,此类研究的总方法和总认识也同样是不可能的。 其次我想追问,马克思的哲学方法就是科学方法吗?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专门阐明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即把握事物总体本质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思维方法,但这仅仅是科学理论的掌握方式,进而马克思指出:“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5页)这里马克思界划出人脑掌握世界的四种专有方式。马克思明确讲,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逻辑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这里讲的科学的方法,并未说这是哲学的方法。那么,马克思的哲学方法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联想到康德对“实践理性”的批判,再联想到马克思把应该如何“改变世界”视为自己新哲学的主题,我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方法就是对人的实践(包括指导实践的精神、实践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符合“人类本性”的辩证否定性的批判、扬弃、超越,由此获得新的理想性的实践精神以指导未来的实践来创造合理的美好的未来。到这里我进一步认为,应该把科学的辩证法和哲学的辩证法、科学的认识论和哲学的批判论界划开来,研究、解释、表述自然、社会、历史及思维的辩证方法均是科学的方法,只有批判实践及现存的方法才是马克思的哲学方法,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