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正在全球蔓延。根据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2020年4月26日公布的数据,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达到2911209例,死亡病例达到203412例,疫情已在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蔓延。①在这一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的紧要关头,伦理学责无旁贷地需要担负起凝聚全球公共健康共识、保护全球健康、协调多元文化、超越意识形态分歧、推动全球公共健康治理的历史重任。然而,在国内外伦理领域,围绕着“全球伦理”等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全球公共健康困境,超越已有的争论和分歧,我们需要使用新的概念工具分析问题。“全球公共健康伦理”(global public health ethics)或许可以成为这样的新工具。 既有文献在提及全球健康问题时,通常使用诸如全球健康(global health)、全球公共健康(global public health)、国际健康(international health)、人口健康(population health)以及全球化时代的健康(health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等概念,当人们试图从伦理角度讨论这些问题时,常用的概念主要有全球伦理(global ethics)、全球健康伦理(global health ethics)、全球生命伦理(global bioethics),所讨论的问题大致包括:全球健康不平等(global health inequalities)和全球健康公正(global health justice),以及从全球伦理视域对于易受伤害性(vulnerability)、健康责任、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流行病监测、健康大数据等问题的分析,尚未见到“全球公共健康伦理”的提法。本文认为,这一新概念不仅有助于从理论上超越既有关于“全球伦理”和“全球生命伦理”等问题的争论,从全球公共健康视角整合既有研究,亦可更具针对性地锁定研究“靶点”,以一种伦理新视角思考如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团结国际社会共同抗疫。为此,本文试图探讨全球公共健康伦理概念,并基于这一概念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进行三个维度的思考——伦理目标、价值观和伦理原则,期待着这些思考有助于促进关于全球团结抗疫伦理共识问题的研究。 概念界定:全球公共健康伦理 在伦理理论中,概念至关重要。人们需要用概念概括、提炼和分析意欲研究的问题。廓清和建构概念不仅包含着人们对于问题的概括、认知和解决的期盼,也体现着对不同方法论的选择。因而,每个概念都应具有三个功能——揭示出问题的本质、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达到所期待的结果。② 在多元文化背景下,什么是“全球伦理”?什么是“全球生命伦理”?“全球伦理/全球生命伦理”是否可能?这些都是在当代伦理学领域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全球公共健康伦理”概念必须首先面对这些争论。 (一)从“全球伦理”到“全球生命伦理” “全球伦理”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1990年,德国神学家孔汉思在《全球责任》一书中率先提出这一概念。在他看来,全球伦理便是达成对于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在这样一种急剧变化的全球形势下,人类需要有一种远见预想和平地共同生活,预想不论人种、伦理群体和宗教如何都能共同地分担照看地球的责任。”③然而,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引发了一场持续30年的争论。赞成者认为,全球伦理形成的原因在于全球化趋势和由此产生的人类共同利益,以及人类的共同人性、理性和逻辑思维法则。这一概念及其理论有助于应对西方社会现代性的道德危机。西方社会现代性主要有三重内涵:个人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支撑这三者的核心理念便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人权观念。它们不仅导致西方现代社会和文化的内在分化和价值冲突,也形成了人类自我中心主义。全球伦理是解决这些分化和冲突的唯一方法。而反对者认为,“全球伦理”无法形成,其理由在于:其一,全球伦理的客观条件是人类共同体形态的形成,但由于道德的多样性和政治的多极化,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其二,全球伦理作为普遍的价值体系,本身就存在着对于这种普遍性是否“合理”的追问,而对于“谁的正义”“何种合理性”等问题始终不存在统一的或者唯一的答案;其三,由于利益主体和价值观念不同,全球伦理在实践中也难以推广;其四,全球伦理隐含着文化霸权的可能性。 为了避免上述分歧,近年来,国内外一些学者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廓清“全球伦理”的内涵方面,并形成四种不同理解:其一,全球伦理是为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所需的共同的或者普遍的伦理规范,如生态伦理、核伦理和国际关系伦理等;其二,全球伦理主要指不同伦理之间具有共性的普遍价值,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东西方文化中都有相似的表达;其三,应当以“全球意识伦理”来取代“全球伦理”,前者是人类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为维持全球社会生态系统的平衡、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全球性问题、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一种时代需要;④其四,应当以“人类共同伦理”(human common ethic)来替代“全球伦理”,而且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前者的建构具有可能性和现实性,如儒家伦理在这一理论的形成中便具有重要意义。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