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企业和个人纷纷捐款捐物,贡献自己的力量,用爱心汇聚起强大的战“疫”合力。 为鼓励企业进行捐赠,同时减轻捐赠企业和个人的财务负担,2020年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下称“6号公告”),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9号公告”),针对公益性捐赠行为制定了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梳理、分析了政策细节注意点,对公益性捐赠税务处理提出建议,并对相关具体事项做出提醒,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捐赠相关的税收政策,从而合规、充分地实现税前扣除。 “物资捐赠情形不同,捐赠后续的税务处理也是不同的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公告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公益性捐赠作了更大的税收优惠规定。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有4项优惠政策。 第一项,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为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去,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要注意的是,捐赠款物要专项使用。 第二项,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允许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要注意的是,捐赠给医院的物品要专项使用,同时捐赠人须取得受赠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第三项,捐赠物资免税。即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要注意捐赠必须是无偿的。 上述3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第四项,境外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为支持境外捐赠,对境外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一政策实施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一、直接捐赠和间接捐赠均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9号公告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也就是说,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物品(如口罩、防护服等),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捐赠仅限于物品,直接捐赠现金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其中,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需在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同时,9号公告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相关国家机关,间接捐赠的现金和物品,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向受赠单位索取合法票据,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的,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印制公益性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通过政府进行捐赠的,应取得由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直接捐赠给定点医院的,应取得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企业取得的捐赠票据必须符合前述要求,如企业仅取得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的转账凭证、收据,将导致捐赠支付无法在税前扣除。同时,鉴于目前直接向定点医院捐赠尚无细化的规定,为避免将来扣除时发生争议,建议企业在捐赠时与定点医院签订捐赠协议。 二、同是捐赠,外购或自产税务处理不同 在捐赠实务中,企业捐赠的物资既可能是外购的,也可能是自产的。外购物资捐赠情形不同,捐赠后续的税务处理也是不同的,这点务必引起注意。 一是捐赠外购物资的税务处理。 例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外购10万只口罩,含增值税价款共计113万元,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口罩无偿捐赠给湖北承担新冠防治的一家医院,并取得医院捐赠接收函。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甲公司税务处理分捐赠支出和视同销售两部分:税法规定,企业对于捐赠支出应以捐赠物品的公允价值作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金额。由于甲公司捐赠口罩是外购的,因此,其公允价值按照购买价格确定。甲公司捐赠符合新冠公益性捐赠条件,并取得了捐赠票据,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于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列支视同销售成本。甲公司外购物资用于捐赠,其视同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都是113万元,并没有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捐赠自产物资的税务处理。 假设乙公司基本条件与甲公司相同,不同的是乙公司捐赠的是自产口罩,乙公司将自产的10万只口罩无偿捐赠给湖北新冠防治的一家医院,取得医院捐赠接收函。自产口罩含增值税总价为113万元,成本价为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