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观透视社会历史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汤文曙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副教授,芜湖,241000

原文出处:
安徽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历史观中科学性问题与价值性问题的关系,是人类实践和理论上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问题。唯物史观的创立引起历史观伟大变革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使这一问题得到正确解决。以此为视角,可以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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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法分类号 B 03 K 01

      在急剧变动的社会现实中,人们既深刻地认识到,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分析现实,制定指导实践的方针;同时又清醒地领悟到,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及其价值追求,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这两个方面在理论上所提出的问题,就是要赋予价值观在社会历史观中应有的地位。

      一

      科学地认识社会生活、社会历史发展的本质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复杂现象,必须运用科学实践观。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实践不仅是指向一定对象的活动,而且是人通过与外部对象的相互作用而把自身转化为对象的活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明确肯定,人的对象性活动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他指出:“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以往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表现,也就是说,是人的实现或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页。)基于此, 马克思还批判了那种高傲地撇开人的劳动,把宗教、政治、艺术等看作人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论述了工业和自然科学在社会历史中的巨大作用,并认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活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的书,是感性地摆在人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之所以如此,归根到底就在于,工业的历史和工业活动,是人的本质的客观展现。

      人的实践活动,是主客体相互关系的运动。在这一运动中,作为主体的人是这一关系的建立者和推动者,是这一关系的主导活动因素。无论主体对客体的作用,还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无论主体的内在尺度还是客体自身的尺度,都要通过人的活动而显示、运动起来,都要通过人的活动发生影响。人作为在主客体相互关系运动中的建立者和推动者之根据在于,人本身具有与世界、与客体相统一的本性;换而言之,人本身就是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统一的产物和体现。

      人作为主客体相互运动的建立者和推动者,其本性、能力和活动又具有具体的历史客观性。因为,人总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地存在和活动着的人,是具体的主体。这一具体主体有什么样的本性,有什么样的能力,都不是孤立的、偶然的,也不是先天主观的,而是人本身在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制约下能动地活动的结果。

      如果说,人只有在不断的劳动活动中,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把外部自然物质转化为构成自身的有机物,才能生成为人并发展自己,那么,上述关于人的活动、人的主体地位及人的能力和活动的客观性的分析就能表明:人自身就是真理和价值相统一的根据。正因为如此,恩格斯认为:为了认识人类本质的伟大,了解人类一往直前的进步,了解人类同大自然进行的残酷而顺利的斗争,“人只须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这样的话,他就会猜中现代的谜了。不应当到虚幻的彼岸,到时间空间以外,到似乎置身于世界的深处或世界对立的什么‘神’那里去找真理,而应当到近在咫尺的人的胸膛里去找真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 第650—651页。)

      人作为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根据,又必须在实践活动中得以实现。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既“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注:《列宁选集》第4 卷, 第453页。)列宁还指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性(2)。”(注:《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9页。) 列宁不仅清楚地指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强调实践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即价值关系的实际确定者,是人的社会需要与客观现实的条件之间的关系以活动的形式而实现着的动态关系。因此,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对外在客体的需要,必须经过实践才得到满足;人的目的,即他所自觉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实现。而实践又要有科学认识的指导,才能取得成功。

      由上观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人的社会实践,既是创造社会历史的活动,又是创造价值的活动;换而言之,实践既是创造价值的社会历史活动,又是创造社会历史的价值活动。就创造价值的社会历史活动来说,人的一切创造价值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不存在抽象的创造价值的活动;就创造社会历史的价值活动来说,人的一切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活动,都是一定的价值追求和创造,不存在无价值意义的历史创造活动。

      纵观社会历史观的演变,这个结论可以获得进一步证明。

      二

      社会历史观作为关于人类社会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的理论体系,是文明时代的产物。原始人类社会关于社会历史的看法,只是社会历史观的雏形。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标志着人类社会跨入了文明的门槛。

      古代社会历史观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人类对自身社会生活过程及其结果的反思,具有鲜明的时代标志,在社会历史观发展的长河中具有独特的位置,用恩格斯的话说:“在古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8页。)如,古代历史观中有关人的理论,为近代资产阶级人性论提供了思想资料;许多思想家用某些物质原因来说明社会历史现象;普遍重视政治和伦理问题研究,论述了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等。这一切,都反映了当时思想家们对人生、对他人、对社会关系的意义的看法。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新兴资产阶级披着复兴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外衣,开创新文明的革命时期,其间历史观的变化,主要是针对中世纪神学史观进行现实的批判,开创了由神学史观向人学史观转变的新局面。人文主义者对神学史观的批判,不是从对神的存在本身的怀疑开始的,而是从对人自身、对自我本能欲望追求的具体经验感受和认识开始的,并逐步使人性的现实图画愈来愈鲜明和丰富多彩。如,意大利人文主义的第一个伟大代表彼特拉克说:“即使所有那些事情(指经院哲学研究的问题——引者注)都是真实的,它们对幸福生活来说也无关紧要。因为我了解动物、鸟类、鱼类和蛇类的本性,而忽视或蔑视人的本性、人生的目的以及人们的来处和归宿,这对我又有什么益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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