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作为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劳动学说是在批判继承他的前人的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的。而马克思以前的劳动学说最杰出的代表当首推古典经济学家和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有鉴于此,本文试对他们的劳动学说作一述要。 一、古典经济学家从探寻财富的源泉出发, 对劳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劳动客体(对象)到劳动主体,从劳动特殊到劳动一般的过程。 考察经济学说史,我们发现,早期重商主义把财富看成是完全客观的东西,看成是外在于自身的、存在于货币中的物,即只承认贵金属是财富的唯一存在。他们认为,国家拥有货币的多寡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标准,因而主张绝对地少买以积累货币,故又称为货币主义。晚期的重商主义稍有不同,他们主张通过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发展对外贸易,建立贸易顺差,以赚取更多的货币,从而积累财富。这样,他们就开始把财富的源泉从纯粹的对象物转到了主体的活动(主要是商业活动),这是一个进步。不过,他们主要考察的是流通领域的这种取得货币的活动,与真正的生产劳动还有相当的距离。总的说来,重商主义者象偶象崇拜者和拜物教徒那样对待货币这种财富的特殊形式,他们的活动不外是为了货币而积累货币,而不注意生产本身。 与此不同,重农学派以农产品为财富,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农业劳动看作是唯一创造财富的劳动。在他们看来,土地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即通过农耕才给人提供财富,因而土地和农耕是纯收入的唯一源泉。也就是说:“财富的主体本质已经移入劳动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4页,)但是, 重农主义者只承认农业劳动这样一种特殊的、与土地结合在一起的劳动,这种劳动还只是人的活动的特定的、特殊的表现。他们还不理解具有抽象普遍性的自在自为的劳动。虽然如此,我们看到,重农学派毕竟以一种特殊方式肯定了财富的主体存在即劳动是财富的本质,他们把研究重心从流通领域转到了生产领域,注意到了生产活动本身。马克思指出:“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有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76页)由此可见,在对于劳动的认识上,重农学派既然宣布劳动为财富的本质,也就彻底否定了外在的、仅仅是对象性的财富,从而实现了从特殊到普遍的一个进步。这是他们的一大功绩。 英国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亚当·斯密,在前人的基础上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抛开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具体规定性,直截了当地把劳动提高为财富的原则,视为财富的普遍本质。在斯密看来,商业劳动、农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并无区别,构成财富本质的,不是跟某种特殊要素结合在一起的,某种特定的劳动,而是一般的劳动。于是,劳动一般或谓一般劳动,作为财富的唯一真正的源泉,被提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马克思对此予以高度评价,指出:“这一步跨得多么艰难、多么巨大,只要看看斯密本人还时时要回到重农主义,就可以想见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1页)马、恩也因此把亚当·斯密称作“国民经济学的路德。” 确实,从斯密开始,以后的经济学家就完全打破了把财富看作是存在于人之外的,与人无关的外部对象这样一种拜物教的幻想,使财富的能动方面——劳动成为本质的因素,从而彻底扬弃了所谓存在于人之外、不以人为转移的对象性的财富。这样就使人们对劳动的认识真正进入了一个比较科学的阶段,即从劳动的对象性存在转入劳动活动本身,从特殊形式的劳动转向一般的人类劳动,从而使人们开始能够对劳动的本质作抽象一般的考察,为科学地揭示劳动活动的奥秘创造了基本前提。 由此可见,古典经济学家对于劳动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与阐述,在劳动认识史上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也吸收了他们的一些合理思想。然而,古典经济学家毕竟是经济学家,他们注重是劳动范畴的经济内容。他们主要是从劳动作为价值的源泉,创造物质产品和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来论述劳动的。以劳动价值论为标志,体现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和认识程度。但是,从更加宽广的视野去看,劳动不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也是一个哲学范畴。因此,对劳动的研究不仅要从经济上进行,更要从哲学上考察。可以说,在劳动的认识史上,真正把劳动当作一个哲学论题进行研究并卓有成就的,黑格尔是第一人。 二、黑格尔对劳动的辩证分析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家中唯一认真研究过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人。他受斯密的影响,十分重视对劳动这一课题的思考和研究。古典经济学家重视劳动而轻视人,并没有真正发现劳动的主体,而黑格尔则大大丰富了在斯密及其他古典经济学家看来仅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的劳动的内容,把劳动与人、与人类自身的发展联系起来,提出了“人的本质是劳动”的著名命题。他从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联系这样的哲学高度,来论证劳动;着重考察了劳动的主体——人通过劳动不断地证实、改造和发展自身的过程,对于劳动的本质和作用作了较为深刻的哲学论述。 在黑格尔看来,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必须通过实践与外部自然界发生关系,“人类有了种种需要,对于外界的‘自然’结着一种实用的关系,为着要靠自然来满足自己,便使用工具来琢磨自然。”(注:黑格尔:《逻辑学》下卷第438页)这就是说, 在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人们能根据自然对象的性质而发明、制造工具,用以作用于对象,改变对象的形式,并赋予它新的形式,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对自然物进行加工改造,即“赋形”的活动,就是劳动。由此可见,黑格尔看到了劳动标志着人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充当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中介。”(注:黑格尔:《法哲学》第189页)在这里, 主体和客体、特殊和一般就通过工具的使用而结合起来。黑格尔特别重视工具的作用,认为创造工具是人类具有理性的表现,人因使用工具而能有意识地改变自然,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与劳动的结果即产品相比,工具甚至是更为重要的。“人以他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自然界的威力,”(注:黑格尔:《逻辑学》下卷第438页)同时, 工具又是对劳动对象的客观适应,因而它又是客观的。在人的劳动活动中,工具的这种特殊作用显示了人的劳动与动物活动的根本区别。黑格尔进一步指出:“通过工具,劳动的主体被提高到普遍的水平,任何人都能模仿劳动主体,并以同样的方式劳动;在这一点上,劳动主体是劳动的永恒尺度。”(注:转引自卢卡奇:《青年黑格尔》第173页)总之, 他在这里已经触及了劳动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劳动的对象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