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证据的价值与干净的实验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定夷,1936年生,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讨论实验哲学中的一个价值学问题——检验证据的价值评价问题。作者建构了一个关于检验证据的价值评价的模型,其公式为:V(E)=φ(B[,E],S[,E],I[,E]);作者讨论了函数φ的性质, 以及B[,E],S[,E],I[,E]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指出E的可信度B[,E] 对于V(E)值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作者又从科学实验的一般结构与逻辑的角度专门讨论了如何做出“干净的实验”,指出了“干净的实验”所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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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文的主旨是要研究实验哲学中的一个价值学问题——检验证据的价值评价问题。当然,为此还不得不研究一些认识论问题,特别是关于“干净的实验”的结构与逻辑的问题。

      尽管迄今已有的实验哲学研究,大都集中于实验、观察中的认识论问题。但是,真正地说来,价值学的研究实际上是比认识论研究更为根本的;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认识论的研究是为价值学研究服务的。作者虽长期从事实验观察的认识论问题研究,但是愈是深入,就愈感到价值学的研究更根本。这种感受,正好与传统哲学(至少是从逻辑实证论以来的科学哲学传统)的观念或倾向相反。

      正因为传统哲学不重视价值学的研究,所以,迄今为止,价值学的研究远不如认识论的研究成熟,甚至可以说,它迄今仍停留在十分粗陋、混乱和表浅的水平上。这种情况,无疑大大增加了本课题研究的困难。但是,毕竟已经有一些思想敏锐的科学哲学家洞察到了这样一个无可避免的研究方向。L.劳丹在《进步还是合理性?规范自然主义的前景》一文中明确地指出:“……科学研究的价值论是认识论中很不发达的部分,它的简陋的发展状态同它的关键核心性质很不相称。没有价值论就没有方法论。”(注:原载《美国哲学季刊》1987年第1期, 中译文载《哲学译丛》1992年第1期。)

      为了讨论检验证据的价值评价这个困难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对检验证据的某些认识论性质预先作一些探讨,其中特别需要对科学中作为新的检验证据的“新事实”的发现与“新理论”的发明之间的关系预先作某些探讨。作者曾在《问题与科学发现:事实的发现与理论的发明》(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第5 期)一文中对这一问题作过较深入的讨论,其总的结论是:

      (1)对科学理论的任何一种新的检验,都意味着知识的扩张。 这种扩张,不但增加了事实的知识,而且增加了或改变了理论的知识;因为对理论的任何一种新的检验,都意味着一种新的事实的发现;而任何一种新的事实的发现,都伴随有新理论的发明,它必须以新理论的发明为前提。

      (2)检验过程具有复杂性, 它决不像庸俗认识论所试图告诉人们的那样,以为科学理论的检验只是以“客观事实”为准绳去检验出理论的真假。以往分析已经表明:对于任何科学理论的检验,一方面固然是通过实验观察手段以获得科学“事实”(科学事实陈述)来检验理论,但另一方面,在科学实验观察活动中,对任何新的科学事实的判定和发现,都要依据于背景知识中已有的已蕴藏于实验观察活动中的许多理论和假说,因为实验观察中所使用的仪器,本身已蕴含有许多假说和理论: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要依据一定的假说和理论;仪器所提供的信息的判读,误差处理,也要依据一定的假说和理论。当我们相信仪器所提供的信息时,实际上意味着我们预先相信它背后的一大堆假说和理论。而且,作为新的检验证据的新事实的发现,还要依赖于新理论的发明。由此可见,作为科学理论的检验证据的实验观察事实本身,决不是独立于任何理论的,相反,它已融注了大量理论,具有了非常沉重的理论负荷。由此,当然地引申出了对于科学活动中实验观察事实的可靠性评价(或可置信度评价)这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对于科学理论的检验,我们理所当然地要求依据于可靠的实验观察事实,然而对于实验观察事实的可靠性或可置信度评价,却又离不开对它所负荷着的那些理论或假说的可靠性或可置信度的评价。

      (3)仅仅从以上这些分析出发, 就已经迫使我们不得不接受整体主义的结论。这种整体主义的结论,可以用蒯因的一句话来刻画:“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陈述不是个别地,而是仅仅作为一个整体来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的。”(注:蒯因:《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从逻辑的观点看》,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8—39页。)从整体主义出发,所谓科学理论接受经验的检验,决不只是理论与外部世界两者的关系。由于经验的背后也蕴藏着理论,所以,这种检验活动,至少在部分的意义上(甚至在很大的程度上)也包含着理论之间的相互比较。科学发展的重大目标导向之一固然是要求它的理论与经验相一致,但是,当某个受检理论与某个(或某些)经验不相一致的时候,所应当受到指责的并不必然是理论,也可以是经验陈述;通过指责它背后的观察性理论,就有可能把指责的矛头指向经验陈述,并通过修改经验陈述的方式保护住那个受检理论使之免遭“证伪”。骤然看来,科学理论的检验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要检验出那个受检理论的真假,但作深入考察后却能发现,把科学理论诉诸实验观察的经验检验,其实并不能实现这一功能。然而,对科学理论的检验却又十分重要,它构成了科学活动的最基本的特征。因为正是通过这种检验活动,在科学理论必须与经验相一致的基本价值目标的导向之下,一方面,通过科学理论之间的相互比较而不断地作出修改和调整,使之不断地趋向相互协调、一致或融贯;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种修改和调整,使得科学的总体在愈来愈趋向协调和融贯的同时,愈来愈趋向于涵盖愈来愈多的经验,并具有愈来愈强的解释力和预言力,以致于发挥出愈来愈强的指导实践的功能。

      二

      传统科学哲学不研究价值论问题,它原则上只是科学逻辑或科学认识论。逻辑实证论更是明确地认为价值问题仅仅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对于它们是不可以作理性的讨论的,因而明确地把它们拒之于科学哲学的论题之外。但是实际上,价值问题又是传统科学哲学研究的一种逻辑结果。波普尔曾经依据于严谨的逻辑,批驳了逻辑实证论的可证实原则,指出作为普遍性陈述的理论是不可证实而只可证伪的。然而,通过对科学理论的检验结构的进一步分析,却又表明:企图通过有限数量的检验证据(而科学中检验证据的数量总是有限的)证实一个理论固然不可能,而要想明确地证伪一个理论同样是不可能的。这种见解,由于它有着坚实的逻辑和认识论基础,所以自蒯因、库恩和拉卡托斯之后,几乎已被当代科学哲学家们所一致接受。如果承认这一点,那就必须承认,已往科学哲学所热衷于讨论的科学理论的真假问题,由于它包含着一个无意义的预设(我们能够确定一个理论的真假)而必须转向研究评价科学理论的优劣,以便从相互竞争的诸理论中选择出较优的理论并努力创造出更优的理论,从而推动科学的进步。而这就意味着,我们已从传统哲学中的“真理问题”而合乎逻辑地转向了作为传统哲学之引申的“价值学问题”。实际上,这样的问题转向早已发生。拉卡托斯在本世纪60年代指出科学理论既不能被证实又不能被证伪时,就已看到:科学理论的评价问题已成为了当代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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