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在对21世纪中国哲学走向的展望中,我们无可回避地面临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什么将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西方哲学展开“对话”、交流和互动的交汇点呢? 笔者认为,尽管答案的选择可能是多元的,但是,交往实践观必将是其中极其重要、甚或是主要的答案。究其根据,无非有二:其一,交往实践观既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色,又是现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的趋向,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视界,因此它是三大思潮内在贯通点、融汇点。其二,交往实践观是21世纪全球主题的辐辏点、时代精神的凝聚点。因此,交往实践观必将成为21世纪中国哲学三大思潮对话的主题,融合视界的交汇点,进而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走向。 一、交往实践观: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色与走向 21世纪中国传统哲学之所以要走向交往实践观研究,是由它的本性、本色或底蕴使然。要追问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色、底蕴,莫过于重审先秦哲学、“返本而开新”。先秦诸子思想,蔚为大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在当代中国学者视野中,先秦诸子哲学思想,无论是儒、道、墨,还是法、兵家等,均被冠之以“人文化”、“人伦化”并具有“实践精神”、“实践理性”的文化。其实,在笔者看来,所谓“人文化”、“人伦化”,是指这一类哲学文化指向日常生活世界,指向人世的社会关系,即指向“主体际(Intersubjective)”。即是说, 先秦哲学具有高度的“主体—主体”交往关系指向性,这甚至成为中国哲学的主要向度。虽然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在探索自然界,究天人之际方面曾取得过举世瞩目的成就,如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列出的近百种“世界第一”,但这些成就只是为了铺垫、衬托“主体际”人伦交往关系的一种“末学”工具而已,它们从未取得过象西方近代科学那样即成为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地位。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人文理性”、人伦大端,即主体际意识。谓之“实践理性”,是指其哲学思想的重心不在“超世”,而在于“在世”,即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孔子所言:“天何言哉!”(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526页。)“六合之外,存而勿论”,重心始终放在人伦向度,做“笃行勿失”的功夫。这种主体际化的又是实践理性化的哲学取向,正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色——传统交往实践观。为此,我们不防对先秦诸子哲学稍作分析,以便看得清楚些。 孔孟儒学,作为中国哲学的主脉和正统,其实是以伦理包装的传统交往实践观。它运思博大,至少有以下三方面内容:其一,关于传统交往实践本性、内涵及其取向性的学说;其二,关于交往主体、活动方式、外在形式、总体结构的学说;其三,关于交往实践的意义论、辩证论和求知论,等等。如果对之作系统研究,非本文所能及,在此仅撮其大要而言之。 仁——孔孟儒学的核心范畴,亦是传统交往实践观的本性之所在。仁者释义,在“爱人”,从人从二,主体际或多极主体之义,交往实践行为之功。《论语》中曾记载着孔子针对不同资质的学生问仁给予了不同的释义。如“仁者爱人”(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504页。)、“孝悌”(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457页。)、“克己复礼”(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502页。)、“忠恕之道。(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471页。)、“由己及人”(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502页。)等等。尔后,孟子曰:仁为“恻隐之心”(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749页。)、“仁,人心也”(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752页。),都将仁界定于“主体际”之道。汉董仲舒说:“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注: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也将仁定为“人我关系”。当然,仁之“泛爱众”是从属于“亲亲”原则的,而不是社会化的主体际范畴,正是在这一点上,儒、墨的主体际观有根本的差异。孔孟仁学奠基于血缘宗法关系之中,因而仁即“伦”。仁、伦合一。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注:《十三经注疏》上,2771页。)“亲亲”是仁、伦之源,也是主体际的基本界域。 义——交往实践观的内在规范向度。义之繁体字为“羲”,从羊首(意指公正、正义),从我身。我,古为兵器,衍伸义为执利戈的兵士,在维护交往的公正规则,从事执法。孟子曰:“仁内义外”、“内圣外王”。庞朴先生在《儒家辩证法研究》中也认为,义与仁是对立统一的。“仁者”能“爱人”也能“恶人”,而要“恶人”就需用“义”。义,宜也,古有杀人以匡扶公正(仁的交往规范)之意。(注:庞朴:《儒家辩证法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1页。)它实际上是仁之交往取向的内在规范化。 礼——交往实践外在规范、礼仪,是仁义的外化。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466页。)即是此意。礼虽不同于政,但却是为政之本底,它遵行“尊尊原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有礼数,不能错位。“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502页。)交往行为中的一视一听、一言一行均要符合规范,切莫失礼。政,不过是由礼向政治的外扩,是出于仁而入于礼治的。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注:均见《十三经注疏》下,第2723页。)礼是“周公之典”,可成为交往实践的行为准则。乐、法,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