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的内在尺度及其进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颜晓峰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北京,100856

原文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依据马克思人的“内在的尺度”有关思想,试图阐明实践活动中主体的需要与规定性,即人的内在尺度具有自觉性、整体性和发展性;人的内在尺度是在主体对象化、对象主体化的实践过程中,在人与社会关系、社会文化的相互塑造中不断进化的;人的内在尺度进化经历了从“认识你自己”到“人将重新掌握自己”的历史过程,是人的自觉意识在历史运动中的实现与展开。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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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的内在尺度是人的存在规律和本质要求

      人在实践活动中依据两种尺度,一种是外在对象的尺度,即客体的规律,一种是人的内在尺度,即人的存在规律和人的活动方式构成的主体的规律。两种尺度的统一形成实践观念。

      人的内在尺度是通过与动物的生产相比较显示出来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150、37、37、127、97、123页。)在动物那里,对象的尺度和自身的尺度、 生产活动和生命活动、生活手段和生活目的是混沌不分的。因此,动物的世界极其狭隘,动物的进化极其缓慢。人则能够在观念上把对象的尺度和自身的尺度区分开来,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利用各种事物的规律,并且了解和把握自身的本性和需要;能够在实践中把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统一起来,使人的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使自然规律为人的需要服务,实现人和自然的统一。

      人的内在尺度是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规律构成的有机整体。单独抽出人的某一方面的要素或规定性,都不能作为人的完整规定,而只能反映人的本质某个侧面或人的进化某个阶段。“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150、37、37、127、97、123页。)人的实践活动,绝不是像旧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只是为了满足人的感官需要、趋乐避苦的活动,也不是如浪漫主义所憧憬的,审美功能成为支配整个人类生存的原则,而是依据人的自然、社会和精神存在规律,诸要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综合尺度。正如F ·卡普拉所说:“看来不存在一个单一标准使我们能把人类和其它动物区别开来。人类本质的独特之处在于各种特征的结合,这些特征以低级进化形式所预兆,但却整合并且发展到仅存在于人类物种之中的高度复杂性。”(注:费里乔夫·卡普拉:《转折点——科学、 社会和正在兴起的文化》,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85页。)

      人的存在规律表现为人的有层次的需要,这些需要可以归纳为生存和发展两个层次的基本需要。生存需要并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需要,只要是以“人的方式”生存,就不能没有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发展需要也并不仅仅是精神生活的需要,只要是人的发展,就包括人创造的物质财富和建立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不是时间先后的序列,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为前提、交错上升的。

      人的内在尺度作为人特有的活动方式,表现了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特性和功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历史积淀和集中体现。一般把劳动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作为“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这种方法能够说明人对自然力控制和利用的程度。当人对自然的关系还处在有限的局部范围内,这种控制和利用与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当人对自然的关系具有普遍的性质,造成了人的活动的异化时,这种方法就不能完全表明这种控制和利用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人的实践能力并不仅仅是无限地开发自然,而是能够控制生产力向有利于人的方向发展,实现自然规律和人的规律高度统一。两种尺度的统一,既是人依据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改造自然,使其成为对人“应如何”的活动,也是人依据对自身规律的认识改造人本身,使其成为对自然“应如何”的活动。人的内在尺度是人的实践能力的内部标志,它表明人自身的发展程度和人对自身发展的控制程度。人的自由自觉性就在于人能够对自己的物种尺度进行调节,促成自身的进化,实现两种尺度的双向适应。

      人的内在尺度是进化的系统。人的内在尺度不是先于历史的存在物,而是人在逐渐脱离动物的劳动过程中的自我建构,是人自己的历史产物。“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74页。)这种不断改变的性质是进化的前提。进化系统是高度相关的:只有人—自然—社会系统的共同进化,才有人的进化;人对物的尺度的发现和运用,是和对人的尺度的建构和把握协调发展的;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不可能某一项内容脱离其它方面孤立地进化。

      二、人的内在尺度是社会实践的创造物

      实践表现为以工具为中介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人的内在尺度是在这种运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实践是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自身的潜力得到了发挥,自身的能力得到了锻炼,不仅改造对象,而且自我创造。“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6页、 上册第30页。)通过这种主体对象性活动的双重效应,人赋予了自身新的素质、新的力量和新的需要。人是万物之灵,就在于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把自然界的本质的丰富性逐步转化为人的本质的丰富性,造就了人的感觉、理智、意志、情感等的丰富性。人类实践具有继承性和不可逆性,属人自然的扩大化,是主体活动广度和深度的增加,是人的普遍性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实践的结果,又进一步提高了自然人化、人自然化的程度。对象的愈益发展,成为人愈益发展的条件。这种良性循环,使主体的自我塑造过程具有不可穷尽的源泉和动力,使人的内在尺度进化有了“自身的自然”基础。实践的目的是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这些需要是通过对象主体化,即产品经过消费返回自身实现的。消费也是生产,是生产主体的过程。消费的内容和性质,影响和制约着人的进化程度。在物质消费中,对象满足人的生理需要,为人的生命提供物质和能量,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物质基础和人的“无机的身体”。随着物质产品的丰富和分配关系的改变,消费不再仅仅是动物式的需要,而真正成为人的需要、人的消费;消费的作用不再仅仅是维持人的生存,而是提高人的质量,促进人种的优化。在精神消费中,对象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为人的智力发展提供信息,使精神产品转化为人的文化素养。随着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精神产品的不断丰富和人的精神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的文明在普及,文明的人在塑造。所以,“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只是由于消费使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复的需要达到完美的程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6页、 上册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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