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的历史回溯 共青团作为青年人的组织,在服务青年婚恋中走过百年:从婚恋价值启蒙、婚姻法规制定、婚恋方式引领、婚恋联系服务、婚恋平台搭建、婚恋服务监管、婚恋权益保障等多个层面,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生活。 五四运动时期,青年领袖和先进青年从“人的解放”角度思考婚姻问题,在批判旧式婚恋实质的基础上,以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反思旧式婚姻的逻辑,对婚恋自由的本质与内涵、伦理价值与实现途径等进行了探索和建构,启蒙思想和更新观念,对当时的青年群体产生了深远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共青团协助党和政府引导青年婚恋,以立制普法和文化宣传途径将合法婚恋、自主婚恋和文明婚恋全面覆盖到中国的城市和乡村,成为全社会的基本规则。婚恋服务也初见端倪,共青团组织通过组织联谊等方式,将青年团员们聚在一起,在谈人生、谈理想的过程中增进了解,在共同干革命、干事业的过程中发展感情。一方面,婚恋公开化举措从根本上将青年从旧制中解放出来,为独立自主的婚姻提供了前提和路径;另一方面,共青团为广大青年婚恋提供了桥梁和媒介,“组织介绍”为这个历史时期青年的婚恋加上一层光荣的官方背景,青年婚恋由此走出家庭,成为“国事”的组成部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使青年婚恋经历了从风格统一到多元取向的嬗变。在这个多元发展时期,共青团的青年婚恋工作开始了从教育引导转向专业化服务的探索。其一,团中央及全国各地团组织积极主动地通过不同方式为青年婚恋牵线搭桥、提供保障,以其独特的组织优势,在青年婚恋中默默承担着公益婚介的角色。例如,2003年,共青团中央为50对因抗击非典而延误婚期的新人举办了“祝福英雄儿女”集体婚礼,在全社会范围内宣扬健康向上的婚恋。其二,共青团相关学术研究的发展也推动了婚恋服务的专业化进程,《中国青年研究》《青年探索》等共青团背景的学术期刊相继创刊,青年婚恋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从价值观念、态度意愿到行为模式,从青年主体到环境影响,从法律权益到文化时尚等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地描述和阐释青年婚恋。其三,共青团组织还在大学课堂普及系统的青年婚恋主题教育,也通过举办学术讲座、组织爱情名著阅读等深度促进青年婚恋观念成熟。 二、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共青团的青年婚恋工作在新时期实现了服务及制度的转型和跨越。新时期,婚恋作为青年的实际需求,被明确列为共青团青年工作的主要领域之一;共青团也完成了对青年婚恋工作从引导帮扶到全方位服务的转型。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我国第一个《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1](以下简称《规划》),将服务青年婚恋列为促进青年发展的十大重要领域之一。2017年9月,共青团中央牵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2](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贯彻《规划》关于青年婚恋服务的工作部署。该意见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青年婚恋服务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形成了共青团牵头、社会力量齐抓共促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了婚恋价值引领、行为规范、健康保障和权利维护措施的具体落实,至此,共青团全方位服务青年婚恋的体系具备雏形。 1.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的突出优势 青年婚恋服务既是社会事业,也是经济事业,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近些年涌现出许多新的商业服务模式。下文将比较当前主要的商业婚恋服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的价值和措施。 当前主要的商业婚恋服务模式,包括了不同媒介(以人为媒、以组织为媒、以网络为媒等)、不同服务类型(筛选型、定制型、猎取型等)以及不同组织形式(学习型、活动型等)的婚恋服务模式,有两个特点。 一是婚恋服务市场化。有需求就有交易,中国正经历一轮波涛汹涌的单身潮,婚恋服务是一个有庞大需求的市场。据估计,传统婚介产业年产值在50~80亿元之间,包括线上交友、线下红娘服务等;处于产业下游的婚庆市场产业规模大约有6000亿元[3],提供婚恋筹划以及相关婚庆内容的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个规模实际可能更大。市场化提供了很多便利,但也带来了商业化的负面效应。从婚恋机构的收入结构来看,情感匹配是首要任务(占整体收入比96.85%),包括自助式约会、红娘服务以及相亲等,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情感建立和流动。甚至,不少商业化的婚恋服务以“阻断沟通”为手段进行节点性收费,“说句话都要付费”,发信息、打电话、每次见面等沟通节点犹如公路收费站,其盈利的迫切性已经远远超越了服务的初心。 二是,婚恋服务网络化。80后、90后是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更习惯于使用互联网服务满足个人需要,互联网成为他们交友择偶的主要方式。青年通过互联网交友的黏性和惯性成熟,“互联网+”也渗透婚恋服务行业的每一个细胞。调查表明:网络婚恋在整个婚恋市场的占比在40%以上,其中70%以上的网络婚恋用户群正向移动端转移[4]。尽管网络服务提供了很多便利,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如网络婚恋服务的有效性低、存在欺诈现象、虚拟化沟通容易导致“见光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