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7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297(2019)06-0029-09 201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在过去20年里,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和经验,不仅经济社会发展繁荣稳定,澳门居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而且实现了人心与主权同步回归,爱国爱澳成为澳门主流价值,澳门各界国家认同感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正如2019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澳门新当选并获中央政府任命的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时所指出的,“20年来,在何厚铧、崔世安两位行政长官带领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传承爱国爱澳的核心价值观,促进澳门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稳定和谐,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1]。毫无疑问,“一国两制”澳门模式的成功就在于其不仅实现了主权回归,更是实现了“人心回归”。在回归的20年时间里,澳门社会传统的爱国爱澳的“本土意识”与“国家认同”得到了和谐统一,而且从历时性角度看,爱国爱澳作为核心价值观在青年当中实现了很好的传承。而能够实现这样一个目标,青年政策的作用功不可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就必须“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2]。这既是对未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要求,也是对澳门20年来实践“一国两制”经验的总结。注重青年全面发展,推动青年政策完善也构成了澳门模式“一国两制”实践可圈可点的闪光之处。 一、青年政策建设对于“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和行稳致远具有战略性意义 价值观是每个人的一种尺度,认同作为个体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与心理现象,它是基于某种价值倾向、价值判断和价值准则的对客体价值发自内心的认可而产生的一种对客体的特殊认识状态和情感归属。国家认同也就是指个体对于自己属于哪一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是怎样的一个国家的认知和态度等心理活动过程。作为“自己与国家之间联系的一种意识”,国家认同是一种巨大的黏合性力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合法性、凝聚力、向心力和驱动力。[3]一个内部存在多元异质群体的现代国家,这种认同作为维系政治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明显。国家认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一方面,“国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包括领土意义上的(country)、民族意义上的(nation)和政治意义上的(state)。我们所说的国家认同显然其语境指向的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问题,即包括了领土、主权、人口、文化的国家共同体及包括了组织、权力、制度于一体的政治权力系统的结合体[4]。另一方面,认同的生成也具有多元复杂性,按诱因可以分为规范性认同、工具性认同、情感性认同、价值性认同等。 受到时代与环境的影响,代际之间存在着某种价值观的代际传承与变迁现象,因此,国家认同的建构也非一劳永逸,而是处于动态发展变化之中,基于认同的国家建构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建构国家认同是从少年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青年期政治社会化的核心内容之一。青年政策是核算青年发展项目预算和投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向青年发展领域进行投入,进而帮助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顺利完成人生全方位过渡和转型任务的公共政策形态。其无论是对于青年思想政治的塑造,对青年成长发展权益的保障,抑或对青年发展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的优化,都对于形塑青年的国民身份、增进其国家认同具有重要影响。 “一国两制”实践是一个复杂性、动态性的过程,是对国家建构理论和实践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国家建构的视角看,除了代表统一国家机器中最核心构成元素的军事和外交权力之外,还有许多刚性的或柔性的因素在维系着“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存在,如共同的市场与经济活动纽带,融通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网络纽带,共同的文化习俗和社会心理的纽带等等。其中,“认同”作为一种支撑“一国”的意识形态,越来越成为民族国家建构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和资源。有学者认为,民族国家甚至“不是由宗教、语言、族群等社会要素决定的,恰恰相反,它是想象的产物”,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5]。这就说明,“一国”作为一种稳固的政治秩序的形成离不开其成员对于民族国家共同体以及共同体成员身份的高度认同,诚如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所言,“一个政治体系要得以维持,必须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必要的能量交换,这种能量交换在输入方面表现为求得社会成员对这一政治制度的普遍认同和支持,而这种对政治制度的普遍认同和支持正是通过政治社会化来获得的”[6]。因此,“一国两制”的发展绝不是仅仅依靠国家对军事和外交权力的掌控就能得以实现,更需要“人心回归”——即体验并认同作为民族共同体、作为国家政权、作为领土文化意义上的“一国”。否则,即使在法理上实现了统一,而在社会之中普遍存在着“离散倾向”,那么“一国”的合法性也难以真正有效地建构起来。从最初将“一国”秩序实现主要依赖于中央在国防和外交事务的权力实现,到“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再到“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对于价值观和教育等非传统国家建构核心要素的重视,都体现出了“一国两制”背景下对于国家建构复杂性认识的深化。现代国家的动态建构过程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具有时间维度和未来向度,青年政策之于现代国家的建构具有积极而又独特的作用,因为整体性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评估体系的建构,是对青年思想价值的教育引导、青年发展权益的保障、青年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的实现、青年发展的政府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社会环境氛围优化等多重目标的系统实现,这就使得青年政策具有全主体、全过程、全方位塑造和巩固国家认同和核心价值的儒化功能,[7]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系统塑造青年对“一国”“两制”及其相互关系的认知、情感、意念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