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义先于道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魏犇群,南开大学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心灵哲学。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对于普遍的、不偏不倚的道德观的批判是贯穿伯纳德·威廉斯几乎所有伦理学著作的主题。一般认为,威廉斯的批判可以总结为,不偏不倚的道德观对个人生活提出了过分的要求。对于威廉斯的观点有两类回应:一类是完全否定威廉斯的论证效力;另一类则试图证明,不偏不倚的道德可以为个人生活或者个人视角留出足够的空间。这两类回应都没有抓住威廉斯的批评的实质。威廉斯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人生意义先于道德”,亦即道德的权威必须最终依赖于我们在个人的视角中对自己人生意义的期许。威廉斯无法充分说明道德的规范性,他对于人类心理的刻画并不符合正常的人类心理状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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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20)03-0072-11

       一、威廉斯对道德的批判

       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认为,有两种做道德哲学的方式。第一种旨在描述和反思我们的伦理经验,可被称为“伦理生活的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the ethical life)。具体说来,这种道德哲学会“反省我们(在伦理生活中)相信、感受和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会反省我们应对义务和确定责任的方式,以及内疚和羞耻的情感”①。第二种做道德哲学的方式则是抓住我们伦理经验的一个面向,从而构建伦理理论。威廉斯所说的“伦理理论”并不泛指哲学家关于伦理问题或者伦理现象所构建的一切学说,而特指一套旨在寻找道德对错标准的命题系统。它“如同科学理论一般,一方面为我们(的伦理)信念提供一个框架,另一方面批判或者修正它们”②。在威廉斯看来,第一种方式可以做出好的哲学;而第二种方式则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尤其是简单化了)我们的伦理生活,甚至可以说是哲学对伦理生活的僭越③。威廉斯的工作便在于帮助我们理解和澄清复杂的伦理经验,并以此为根据批判各类伦理理论,尤其是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的伦理理论④。

       依威廉斯所见,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康德主义,都过分地强调了道德的普遍性以及不偏不倚(impartiality)的面向。这种不偏不倚的道德观要求,个人的人生计划一旦与道德发生冲突,道德都必须胜出。但威廉斯认为,“这并不必然是对行动者的合理要求”,有时甚至是“非常荒谬的要求”⑤。然而,这种道德观不仅主宰着19和20世纪的西方道德哲学,而且它也是“几乎我们所有人的伦理观,或者是我们所有人的伦理观中的(与其他部分并)不融贯的一部分”⑥。那么,这种被如此广泛接受的道德观到底有什么问题呢?让我们先来看着威廉斯曾经讨论过的两个例子(E1、E2)。

       E1:植物学家吉姆误入一个南美洲小镇。他发现有20个印第安人被绑成一排,将要被一群武装人员枪决。很快,武装人员的头目也发现了他。一番攀谈之后,吉姆了解到,那20个印第安人是被随机抓来的当地居民,杀他们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震慑其他敢于抗议政府的平民。出于对远方客人的“敬意”,武装人员的头目提议让吉姆杀掉其中一个印第安平民,并说,如果吉姆接受了提议,他就会释放其他19个平民,如果吉姆拒绝,所有20个平民都会按原计划枪决。吉姆极其不愿意亲手杀人,但他应该怎么做呢?⑦

       E2:有两个人处在相同的危险之中,一个是你的妻子(或者丈夫,或者某个你爱的人),另一个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而你只能救其中一个。当然,你会去救你的妻子。但这对于那个陌生人公平吗?或者,你的选择可以被道德许可吗?⑧

       E1是在批判功利主义的语境下提出的。根据功利主义的道德,吉姆应该接受提议,开枪杀死一个印第安平民,让其他19人获救。然而,在威廉斯看来,答案未必如此。假如“不杀人”是吉姆最根本的人生信条之一,“源自其在最深的层次所看重的人生计划和态度,就好像他的生命是围绕着这些计划和态度而展开”,那么,要求这样一个人按照功利计算的要求而牺牲掉自己的“根本计划”⑨(ground project)便是“荒谬的”(absurd)⑩。当然,功利主义者会说,吉姆的人生计划以及这些计划对吉姆所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是被计算人幸福总量的,只是这些损失显然不如19个人的性命对幸福总量的影响大。但在威廉斯看来,这种回应不得要领。因为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当功利主义者把吉姆的根本计划(及其影响)与他人的计划放在一起进行加减计算时(姑且不论这种计算如何可能),就已经把他同他的根本计划割裂开了,就已经“无视了他的某些行为和决定必须被看作是来自于与他的人生最密切相关的计划和态度(这一事实)”(11)。在这个意义上,要求无差别考量任何人的任何人生计划的功利主义道德破坏了个人生活的完整性(integrity)。

       E2则针对康德主义的道德理论。即使康德主义者会认可你救妻子的选择(前提是你并没有担任什么特殊角色,比如负责公共安全的警察或者政府官员(12)),但他们依然坚持,你的选择必须能够得到道德的许可,否则便是错的。而康德主义基本上把道德上正确的行为等同于能够从一个不偏不倚的视角得到辩护的行为。因此,如果你被要求辩护你的选择,仅仅说“因为她是我的妻子”是不够的,你的这种偏私必须以某种方式被普遍的道德原则认可。而威廉斯认为,这完全是“多此一举”(one thought too many)。我们,尤其是你的妻子,想要听到的回答只是“因为她是我的妻子”,而不是“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并且,在此类情形中选择救自己的妻子是被(道德)许可的”(13)。在威廉斯看来,如果我们深爱着某个人,我们的爱必然无法同时表现出不偏不倚的特征,因而必然会在某些时候与不偏不倚的道德相冲突。而要求我们的爱服从不偏不倚的道德,是一种“正直的荒谬”(14)(righteous absurd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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