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2-0141-09 本文尝试探索马克思与20世纪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之间的思想关联。罗尔斯被认为拯救了逐渐式微的当代政治哲学,他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一书,与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等著作一道成为历史经典名篇。罗尔斯对马克思有极高的评价,“鉴于马克思的生活处境,他作为一位理论经济学家和资本主义政治社会学家的成就是非凡的,甚至可说是英雄般的。……比起对马克思不闻不问来,去探讨他的观点还是要有益得多”①。他认为,马克思对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体制的致命缺陷有着深刻的批判,我们理应直面这些批判,尤其要思考如何通过一些根本性的途径变革这种制度。罗尔斯也是如此身体力行地教化学生,这从他的学生撰写的传记中可见一斑,“罗尔斯对前人思想的借鉴,是通过将作者的思想从其写作的语境中剥离出来。例如:他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出亚里士多德原则,从霍布斯那里得出假设的与历史无关的社会契约理念……从边沁和马克思那里得出对于社会制度的关注,还从马克思那里找出对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的兴趣”。② 但是,马克思与罗尔斯之间的思想关联在双重意义上是被遮蔽的。其一,《正义论》虽然直面资本主义严重的社会经济不平等,但几乎没有直接援引马克思的作品。联想到罗尔斯对马克思的极高评价,这多少让人觉得讶异。而他们二人最直接的“相遇”,莫过于20世纪80年代罗尔斯在哈佛大学所作,后经整理收录到《政治哲学史讲义》中的“马克思讲座”。在全部三讲内容中,罗尔斯重点讨论了马克思的正义观念。遗憾的是,他只是重述了伍德(Allen Wood)与科恩(G.A.Cohen)等人的论争,并没有提出多少原创的看法,更没有比较他与马克思在正义问题上的异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马克思与罗尔斯的思想关联是被遮蔽的,需要为之探寻。 其二,不少西方学者认为,在马克思眼中,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充其量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说辞”,马克思与罗尔斯之间有着显而易见的分歧。③这种论调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的。必须承认,从总体目标上看,马克思希望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彻底推翻资本主义;罗尔斯则倾向于用温和的方式改变不平等的状况。从变革程度来说,马克思认为只有消灭了异化和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才值得追求;罗尔斯却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可行的,只要它有益于社会中最不利者。从实践范围来说,马克思的革命预言是世界性的,他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实现全人类的解放;罗尔斯则明确反对一种世界主义的正义方案,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只适用于部分国家。然而,以此否认马克思与罗尔斯具有思想关联,却过于武断。因为我们依然能找出他们二人很多的共同之处:譬如他们都深切的关注作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制度,他们都对财产的再分配抱有浓厚兴趣,他们都专注于更好地保障人们的自我实现。 所以,探讨马克思与罗尔斯之间的思想关联,要比简单地将二人作武断地割裂要有意义得多。当然我们应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尽可能澄清和还原他们的真实立场。过去不少学者都尝试过探讨二人的思想关联,但其中出现不少误解。本文正是借助于重述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相关立场,以及回应部分学者的误解来展开讨论。 一、原初状态中人的观念及其批评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通过设定虚拟的原初状态,让人们能够一致同意地选择出正义原则。为了保证原初状态中的缔约各方在公平的程序中进行自由选择,无知之幕承担起屏蔽人们特殊信息的作用,这样就没有人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阶级出身、经济政治状况,也不知道自己生活在哪一个世代,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天生资质和自然能力,以及自己的善观念和特殊的心理倾向。每个人都被认为是自由与独立的,拥有平等的道德地位。由于缔约各方的差别都不为他们所知,世界的偶然性可以得到纠正。作为思想实验的重要部分,原初状态规范了人们达成公平合作条款的背景制度,也对缔约各方的推理施加了适当的限制。 针对原初状态,有人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提出了批评。他们指出,罗尔斯将个人设定为抽象孤立的个体,这正是马克思要谴责的状态。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自由只有通过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被体认到,人们无法在脱离社会关系后继续做出自由与合理的选择,无知之幕成为人们深入他们所生活的历史和社会环境的阻碍。④ 还有批评者认为,既然罗尔斯所说的缔约各方是集平等与自由、理性与合理于一身,也知道人类合作是必需的,那么这些原子式个体又怎么会对彼此的利益完全不感兴趣呢?例如,在阶级社会中,一个人的存在必须依赖于另一个人的劳动,要求这个人对他人的利益无动于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米勒(Richard Miller)批评说,罗尔斯既然意识到阶级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事实,原初状态中的人们要是知道自己属于统治阶级,他肯定会对财富和权力有更大的“需求”;要是知道自己是被统治阶级的一员,则会拒绝接受这种更大的“需求”。由此,在对抗性的阶级冲突之下还要求人们遵守“正义的责任”显然不合理。⑤麦克弗森(C.B.Macpherson)也有类似说法,“如果原初状态中的个人知道并接受马克思的阶级学说和剩余价值理论,那么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分配原则都是愚蠢的”⑥。因为一旦接受罗尔斯对正义环境的限定,即正义产生于资源适度稀缺的环境,那么除非人们全都是资本家,他们只需按照自由市场的规则行事,而不关心诸如失业和贫困等社会后果,否则在剩余价值都是由产业工人创造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要求产业工人选择罗尔斯的分配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