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在高校“三全育人”中的角色与定位  

作 者:
朱平 

作者简介:
朱平,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安徽 芜湖 241002)。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三全育人”的基本要求是全员协同、全程贯通、全面覆盖,其必要性是由“育人”相对于“育才”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等特点决定的。全员协同有两个基本路径:一是不同育人主体和岗位之间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外在协同;二是同一主体同一岗位围绕学生成长需要的多角色多职责的内在聚合。辅导员集教育、管理和服务这三大高校岗位的全部职责于一身。辅导员是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关注者、陪伴者和引导者,是名副其实的全程育人;辅导员是高校在“育人”上投入时间和精力最多,内容和范围最广的岗位,是真正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学期假期等全时空关注、全方位覆盖者。辅导员身处“育人”一线,在“三全育人”中应承担起整合协同、落地生根、跟踪反馈的角色作用。高校要为辅导员更好地发挥在“三全育人”中的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20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20)03-0086-06

      “育人”在一般意义上,包括育德与育才,但“三全育人”、“十大育人”体系中的“育人”则特指“育德”。因为“育德”与“育才”至少有一个不同,“育才”常常可以由某一教师(师傅或教练)在一段时间内独立地、专一地、突击地强化训练,而“育德”不行,这正是“三全育人”提出的一个重要根据。所以,本文所用“育人”主要指区别于“育才”的“育德”。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三全育人”特别是“全员育人”与专职“育人”的高校辅导员(当然不只是辅导员)是什么关系?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育人”队伍的专职与兼职、“育人”形式的显性与隐性的关系。本文仅就高校辅导员在“三全育人”中的角色地位对上述问题做些分析和讨论。

      一、辅导员在“三全育人”中的角色分析

      辅导员在高校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岗位,就与“三全育人”的关系说,最显著的一个特殊性在于,辅导员自身就是一个名副其实且独一无二的“三全育人”岗位。从全员角度来看,辅导员身兼教师与管理者双重身份,扮演教育、管理、服务这三大岗位的全部角色;从全程角度来看,辅导员是从学生进校到毕业的全程关注者、陪伴者和教育引导者;从全方位来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了辅导员工作的具体职责,其角色承担、职责范围以及在“育人”中的精力投入,无论从范围还是从时间上都是最广最多的。

      1.辅导员是聚全员育人于一身的角色担当

      在“十大育人”体系中,除了科研育人外,其他都直接或间接与辅导员密切相关。辅导员要承担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这些均为专门的“育人”课程,这是直接的课程育人;辅导员要组织和指导班级的各种集体活动,包括迎新、文体、节庆、竞赛、党团、社团、志愿服务乃至专业实习等,这是实践育人;辅导员要通过线上线下指导学生建设勤学互助、健康文明的班风学风与寝室文化,这是文化育人和网络育人;辅导员除了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外,还需配合与协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大学生心理普测、团体辅导、个别咨询等工作,这是心理育人;辅导员是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的管理者、指导者,这是组织育人和管理育人;辅导员还是大学生最贴心的服务者,服务的内容涵盖学生的学业、生活、交往、恋爱、消费、就业创业等各个领域,这是服务育人;辅导员还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这是资助育人。

      可见,全员育人有两大路径:一是“十大育人”体系强调的不同人员、岗位、路径、职责的外在协同;二是同一岗位同一主体(如辅导员)“全科医生”[1]般的多种角色与职责集于一身的“一身多任”。“全员”从字面上,很容易被狭隘地理解为人或岗位,其实,还应包括角色与职责。“课程育人”与“科研育人”主要不是指不同的育人“主体”,而是同一主体的不同“职责”。“育人”工作至少需要有心(意愿)、有数(熟悉学生)和有力(精力和能力)。辅导员队伍因总体比较年轻,通常是有心、有数但常显力不足;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教辅后勤人员等的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管理和服务育人等,通常是心、数、力均有限,尤其是对学生远不如辅导员那般熟悉和了解,完全寄希望于“全员育人”是不现实的。更何况,“育人”之力常需用在紧要处、关键时和准确的对象。由于德育相对于智育、体育等有着更多更大的反复性、曲折性、长期性等特点,尤其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受到来自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线上线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育人”仅靠少数专职德育工作者也是不够的,这正是提出“三全育人”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从这样的视角看,“三全育人”的精神实质是协同(全员)、贯通(全程)和覆盖(全方位)。其中的协同既包括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十大育人”路径之间的协同,也包括针对学生健康成长需要、特点和接受规律,与作为育人“一线”的辅导员的协同。这一专职与兼职、显性与隐性“育人”的协同是合作共赢的过程。“三全育人”为辅导员“借力”育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而辅导员的专职和一线的岗位设置也为“三全育人”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可能。前者有助于解决辅导员“育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后者有助于解决“全员育人”之“为谁育”、“育什么”等育人对象、内容的针对性、准确性与适宜性等问题。

      2.辅导员是全程育人的专设岗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当家长把子女交到辅导员手中的时候,辅导员、学生和家长三方事实上都“签订”了一个长达3-5年的稳定的“心理契约”。在学生大学求学期间,辅导员成为家校联系和协同的主要纽带,更是全班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关注者、陪伴者、咨询服务者和教育引导者。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和角色是与固定班级制、班级授课制等学校人才培养方式相联系、相匹配的。班级授课制也许会随着教育信息化、学习自主化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而发生改变,但稳定的班集体作为学生走向社会的“缩影”所发挥的“模拟育人”功能,在可预见的未来是难以被替代的。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我们的青少年是作为集体的成员成长起来的,只有在集体组织里才能培养集体主义。”[2]辅导员就是这一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指导者,也是通过以班集体为主要载体“育人”的设计者、实施者。班集体是辅导员抓“育人”工作的“牛鼻子”,是班干部锻炼社会能力的“演练场”,班风学风还是全班同学浸润其中的“泡菜坛”,班级治理更是辅导员与学生合作的“大平台”。所有这些功能和作用,都源自班级与辅导员及其相互关系的稳定和认同,以及这一稳定和认同带来的情感和心理互动的连续性、累积性和发展性。这正是全程育人所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辅导员就是利用这一条件实现以班集体为对象的“全程育人”的责任担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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