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术界对是否应赞同“人类中心主义”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形成了“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也称“非人类中心主义”)和“走入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看法。两者的争论固然反映着观点的分歧,但也有不少是起因于语义上的不清,以至于廊清了语义,分清了用法,有些分歧也就自然化解。 一、什么叫“中心”? 理解“人类中心主义”的含意时碰到的第一个语义问题就是什么是“中心”。《现代汉语词典》列出了“中心”的三个意思:(1 )跟四周的距离相等的位置;(2)事物的主要部分(如“中心思想”, “中心问题”等);(3 )某一方面占重要地位的城市或地区(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等)。 显然,这里列出的是日常语言的用法,但基本包含了“中心”这个概念的两重准确语义:一是几何学意义上有特定空间性质的位置,另一种是人文意义上被关注的枢纽;前者是某种自然性的东西,后者是某种社会性的东西;前一种含意上的中心和非中心之间不存在地位上的不平等,只有空间位置的不同;而后一种则存在着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不同乃至不平等,中心者对于非中心者有着重要的影响,甚至是支配和控制的作用。 所以在《韦氏英语大词典》(Webster's Third New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中,将这一重含意归结为“关系到一项指明的活动、兴趣或情况的最为重要的某点、某部分、某人或某事。”在《辞海》中对这一层意思也作了类似的概括:它是“居于中心地位的,起主干作用的”。由此也引伸出,非中心者对中心者通常是服从、服务乃至“敬畏”的,在利益上,前者是“围绕”后者“旋转”的,后者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 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所涉及的“中心”显然都不是几何学意义上的“中心”,而是人文学意义上的“中心”,都把中心看作重要的东西。但对于这种重要性的深层理解,即作为重要部分的中心和非中心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相容的还是排斥敌对的等等——则隐含着歧义,这是后面我们要具体加以分析的。 二、人类是什么的中心? 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试探:(1)人类是宇宙的中心;(2)人类是(人化)世界——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总对象所构成的世界的中心; (3)人类是自己的中心。这是范围逐渐缩小的三个层次。 人类显然不是宇宙的中心,宇宙是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撇开无限的时间无从谈论中心不说,就是无限的空间也无法确定其中心。因为有中心的空间(范围)必定是有限的,虽然现代宇宙学提出了“有限无边的宇宙模型”,从“大爆炸宇宙学”中也推出曾经有作为爆炸之源的“奇点”的存在,这个奇点就可以作为宇宙的中心。但是第一,这种宇宙模型是人类所认识到的宇宙还是本来宇宙的全部,仍是悬而未决的;第二,即使“奇点”存在过,也不是人类所处的时空,也不能据此推断出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因此,第一层含意可以排除掉,似乎现在也没有人主张这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主张只是在托勒密的“地心说”中被“论证”过,随着哥白尼“日心说”的“胜利”,人类在空间上处于宇宙中心的观点便成为历史。 谈论人类是自己的中心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超出人类的范围的话,我们所谈论的中心只能是某一部分人(例如国家或阶级或别的什么利益集团等等)可能起到的中心作用,这多少是争论不休甚至引起国际争端乃至世界大战的一个政治性话题,固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所要涉及的领地。否则“人类是人类自己的中心”就只能是一种同意反复,所以第三种含意也可以排除。 那么人类是不是人化世界的中心呢?这才是争论的焦点。这里的“人化世界”,即人生活的周围世界,尤其是与人的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生态环境;这里的“中心”,也显然是地位上的主次关系,是利益上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受到尊重(甚至被视为“至高无上”)、保持和促进的主体。无论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也好,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也好,似乎都是集中在人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上,谁是地位更高、作用更大、从而更应受到尊重的一方,由此决定了另一方的服从、服务和“敬畏”的地位。 但是,这里实际上又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人和周围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中,究竟是“谁是中心”,还是“谁应是中心”?换句话说,即使我们承认人类中心主义,那么人类又是什么意义上的中心? 三、人类是什么意义上的中心? 如果“人类中心主义”正确的话,那么同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比,人类“本来就是”中心呢,抑或本来并无所谓中心,只是“应该”把人类作为中心来“看待”?换句话说,“人类中心”描述的是一种事实,还是一种价值?这一问题同样也可以用来询问“非人类中心主义”。 对于人类从事实上是不是中心,两派观点似乎都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可能也无法回答,还可能是无需回答,因为人类和自己的“周围环境”(这个词是人给定的,他本身就带有把人作为“中心”的意味,但在这里我们假定不带有这种意味),并没有事实上的目的论关系,自然界并不是为了要产生和供养人类才存在的,人类也不是为了要消费和保护自然界才产生存在的,两者的存在虽然是相互关联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就没有两者的关系。人尽管可以运用一定的实践手段支配一定的自然力,甚至对环境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来达到为自己服务的目的,但那也是在自然规律和物质环境制约下的一种“反作用”而已,他并没有在真正的意义上成为“主宰”自然界的“主人”,甚至他所能对自然界施加作用的程度(包括他的聪明程度),也不过是自然界对他的造化程度的表现。人和自然界在真实的存在和运动中,只能是相互作用的关系,甚至连“主——客”关系也不存在,因为那也是“主体”一方“一厢情愿”定立的。因此在人和“周围环境”的关系上,不存在事实上的中心,事实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都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