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历史既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又渗透着人类自觉的价值追求。因此,要理解社会历史发展,就必须研究历史必然性的实质以及人类价值活动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考察历史规律与价值选择的关系。 一 历史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组成社会的人,都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意志和目的的。人们的动机和目的或者彼此冲突而难以实现,或者付之行动即导致某一历史事件的出现。表面看来,历史似乎受着一些偶然因素、主观因素的支配,但实际上,正是在这些主观因素和偶然因素的背后,存在着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进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1〕在社会历史中, 人们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任何具体的、现实的人,都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不仅成为人的活动不可逾越的前提,而且其自身的发展也具有客观规律,成为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规律。〔2〕其中, 生产关系是人们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它当然要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构成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人类社会按着一定的规律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成为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透过各种光怪陆离的历史现象,社会发展总是在不断地展示其丰富性和复杂性的同时体现出遵循一定客观历史规律的实质。因而,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而必须受着一定的历史规律的制约。这就是唯物史观所揭示的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即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本质。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既肯定历史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本质,又承认历史发展不能独立于人和人的活动之外的主体性特征,是一种辩证的、能动的决定论。 既然历史规律并不是外在于人的神秘之物,它必须通过人的活动而形成和发生作用,而人的自觉活动总是追求着一定价值目标,并不断进行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的过程,这就不能不使历史发展具有主体性、价值性的特征。历史规律区别于自然规律的独特品质,正在于它有价值的参与。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3〕因此, 在社会历史领域,价值实际上成为历史发展的因果链条中的必然因素。价值的因素在历史发展的存在及其作用,也反映了人类不断超越历史宿命论的愿望。“既然人类出现了这类愿望——它本身便成了他的智慧发展史上的一个事实,而规律便应该包括这个事实,而不是和它冲突。当我们还容许这种冲突的可能时,我们还没有弄清规律的概念,那末我们不可避免地将陷于两种极端之一:或者我们抛弃规律性的观点而站在愿望的观点上,或者完全抛弃愿望——更正确地说为某一时代人们所愿望的——而给规律某种神秘性,将它变为某种宿命。”〔4 〕如果我们不愿使规律变成某种神秘的东西,就应该肯定价值因素的参与,研究历史规律中所包含的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以及价值因素如何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程度和方式。表现于社会发展过程的内在必然性,本身也表明发展的主体性、价值性和目的性的存在。而价值因素的参与,说明历史规律不可能是封闭的、预成的逻辑体系,它以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为前提,展开其丰富的、复杂的历史进程。由此,社会发展就突破纯粹的自然性和神秘的自在性,具有主体活动所特有的主体性、价值性,即合目的性特征。 历史必然性的独特本质正在于它离不开人和人的活动,也离不开价值目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但是,价值选择并不是脱离历史必然为所欲为的东西,价值选择越是反映历史必然性,就越成为内在于历史必然性的东西,成为历史规律发生作用的重要因素和必然环节。相反,不符合历史规律的客观本性,甚至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背道而驰的价值选择,即使在个别历史时期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改变历史进程,但最终必将为历史必然性所抛弃。价值必须在反映历史必然性的基础上获得自身存在的合理性,才能与历史必然性相一致而发展和实现。因此,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进程,本身就体现着合规律性的前提。黑格尔曾说过:“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现实并不等于现存,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凡是合理的东西,都表明自己存在的必然性;凡是必然的东西,都会表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人类价值实现的过程,同时也是必然性在现实展开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价值关系本身就体现着主客体之间合乎规律的内在联系。反之,历史愈是按某种必然的方向发展,就愈表明主体价值参与的自觉性。人类自觉的价值参与,不仅不会与历史必然性相违背,而且使历史发展更能摆脱纯粹偶然性的摆布,使历史按自身固有的必然性发展。“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进程,愈是越出人们的自觉的控制,愈是越出他们支配的范围,愈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愈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5 〕而人类在把握历史必然性基础上自觉的价值参与,最有助于不断消除历史发展的自发性因素,使历史由“自然史进程”向“真正人类史进程”过渡。因此,历史必然性与价值选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渗透、互为前提、相辅相承。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就使历史呈现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发展过程。 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体现着人类对终极价值,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追求。这一价值追求,以某种必然的历史力量表现出来。所谓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归根到底,是指历史发展自觉不自觉地趋向于符合人类自身发展要求的价值方向。马克思认为,“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6 〕人自身的全面自由发展是历史必然性固有的价值内涵。人类这一终极价值追求,在其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可能以隐蔽的甚至否定的形式出现。人类进步的终极价值可能会与某一阶级、阶层或集团的价值追求相矛盾而未能成为该社会一致的价值取向,但符合人类本身发展要求的价值始终是一股必然的和不可遏制的力量,正是这股力量推动着人类的进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人本身的否定,造成人的异化,表面看来是对历史必然性的背离,但正是以这种否定,即“恶”的形式,为人类终极价值的实现准备了必要的前提条件,成为总的历史进程的必要环节,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资本主义对人的发展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它在总的历史趋势上包含着对人的发展的肯定性因素。因而,不管社会发展在某一个历史阶段上是否有着自觉的、进步的价值追求,从人类历史的趋势来看,总有一种追求进步的、符合人本身发展的本性的价值力量。这种价值力量可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隐蔽的甚至歪曲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在历史发展的总过程,却是一种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力量。一个社会的发展程度愈高,就愈能在发展上体现人类这一终极价值目标,愈能自觉地利用这一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动力,因而在发展上也就具有更为自觉的合目的性特征。当然,任何现实的东西都有其存在的必然,都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都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是,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结果的那种必然性,又只能是反映人类终极价值追求的那种必然性。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这种生产方式时就指出:“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7 〕人类对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价值的追求,最终必然会扬弃异化劳动这一“暂时的必然性”,而选择更符合人类自身本性的生产方式。人类对终级价值的不懈追求,就使历史发展的总过程呈现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