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对概念形成一定的认知,是一个学科前行的基础。乡村作为乡村地理学的核心概念,其复杂性不言而喻。对乡村概念形成怎样的认知,指引着乡村地理学发展与进步的方向。张小林于1998年发表了《乡村概念辨析》一文,指出“乡村地理学在我国人文地理学分支学科中发展比较薄弱,一些基本概念的模糊、理论体系的欠缺最为突出”[1]。该文从职业的、生态的、社会文化的多重侧面对乡村概念进行了剖析,指出乡村概念界定的困难在于其本身的动态性、不整合性以及相对性,并在中国地理学界首次提出了以乡村性定义乡村的设想,为后来乡村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1]。21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又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转型与重构,乡村的面貌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诚如张小林所强调的,乡村概念应该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阶段拥有不同的内涵,不能拿过去的乡村定义当代的乡村[2]。中国乡村地理学经过多年的发展,相关实证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国家的乡村建设事业贡献了学科智慧[2-5]。但目前学术界缺乏的并不是实证研究,而是对学科元理论和基本概念的充分讨论。 乡村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近年来,针对乡村转型发展的多元化路径与乡村多功能性的研究逐渐增多[6-9],乡村概念的内涵不断被乡村发展的现实所突破与颠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新时代的中国乡村发展更是体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10-11],以往对乡村形成的基本认知亟待转变和拓展。值此时代背景之下,希望能够借此文章对乡村概念的认知进行一定的深化讨论。本文首先总结了乡村概念在西方学术界的演化脉络,然后梳理了中国乡村地理学自人文地理学复兴以来对乡村概念的认知过程,最后从动态性、不整合性、相对性三个方面对乡村概念进行再认知,以期进一步丰富乡村地理学的理论基础,拓展乡村地理学的研究方向。 2 西方学术界乡村概念的演化脉络 2.1 城乡概念的二元划分:基于传统与现代的对比 乡村和城市在本质上都是人类生存的聚落,乡村概念是通过与城市的对比而形成的。对乡村独特性的认知起源于19世纪晚期的社会学研究,诸如T
nnies、Durkheim等早期的社会学家,其中,T
nnies阐述了人类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即“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schaft)”[12]。“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建立在自然情感一致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密,具有情感性、同质性的特点。“社会”则建立在外在利益合理的基础上,人们的社会联系以契约、交换与计算作为基本形式,具有理性化、异质性特点[11]。T
nnies认为,乡村和城市分别是“共同体”和“社会”的典型代表,相比于“社会”,“共同体”的团结性和人情味已经消逝了。Durkheim认为乡村是一种“机械团结”,人与人之间基于同质性非正式地联系在一起;城市社会组织建立的基础是个体差异,劳动分工明确,是一种“有机团结”[13]。与T
nnies不同,Durkheim强调“有机团结”比“机械团结”更为优越,城市为个人的自由发挥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Wirth则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提出“城市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著名论断,指出城市与乡村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密度、规模以及由此二者所导致的社会异质性[14]。 然而,乡村与城市都是内涵丰富的复杂系统,很难用单一概念概括。Sorokin等认为乡村与城市的概念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边界,他分类比较了各方面的城乡社区特点,并通过这些特点的差异程度探索构建了“城乡连续体”(urban-rural continuum)[15]。由于“城乡连续体”的相对完整与缜密,该模型一经形成便成为社会学科的经典理论,得到了广泛普及。无论是二元划分的城乡概念还是“城乡连续体”,都建立在城乡概念对立的基础之上。在“现代化”的语境下,早期的学者普遍认为城市是现代化的象征,乡村则是传统的代表,在这样一种二元主义的建构中,将乡村和城市在概念上进行明确划分暗含着现代化就是乡村向城市逐渐演化的过程。 2.2 被质疑的乡村性:现代化语境的进一步发展 对城乡概念二元划分的质疑始于Pahl对“城乡连续体”的批判[16]。Pahl研究发现,很多地方并不在“城乡连续体”的解释范围之内,一些人虽然身在城市却不属于城市(城中村);反之,一些人属于城市又不在城市之中生活(城郊村的通勤者)[16]。因此现代化不一定意味着社会特征由乡村到城市的转变,乡村也可以承载现代化,城乡有必要放置在一个现代体制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分析,要重视“国家—地方”的互动关系,尤其是阶级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17]。Newby最早研究了农业社区中农场主与农业工人的阶级关系[18],并逐渐将乡村研究带入到政治经济学主导的时代,将乡村和农业看作等同的概念,认为乡村本质上只是一个经验描述的范畴[19-20]。Copp甚至质疑乡村与乡村经济的存在,他认为乡村概念仅仅是研究的一种措辞手段(rhetorical device),然而我们却倾向于将乡村作为独立的分析单元,并没有将其放置于经济社会整体框架中进行分析[21]。 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可以被看作“现代化”语境的进一步发展,“乡村性”受到更为彻底的质疑,乡村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析范畴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社会背景与学术氛围[22]。20世纪70年代,激进主义地理学在人文地理学界异军突起,刚再生(rebirth)不久的西方乡村地理学于80年代早期进入以政治经济学为主导的阶段,将乡村定义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过程的产物,存在着强烈的一元论的结构主义倾向[22]。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试图寻求一般性规律,总结普适性解释,构建一个可以描述资本主义体制整体的宏大理论结构,势必要打破城乡概念的差异性。在此过程中,乡村概念所具有的独特性被不断削弱,乡村研究逐渐被简化为农业研究,忽视了对乡村产生深刻影响的复杂的社会文化因素。同时,激进主义地理学也深刻影响着城市地理学的理论生产,尤其是“星球城市化”(planetary urbanization)的理论逐渐显现[23]。Lefebvre将城市视为一种“过程”而不是有界的空间来解释城市在全球的扩张现象,他认为城市功能的扩散导致城乡界限模糊,全球最终会整合为一个系统[24]。乡村不再是有别于城市的另一个空间,而是作为城市的发展腹地(附庸)。因而,在城市中心主义的语境中,乡村是未开发的、边际的地区甚至是落后的概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