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历史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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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铁道师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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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的悖论境地乃在于:一方面,如果人们不改变社会不发达状况,必然导致由不发达带来的沉重代价继续泛滥、恶化;另一方面,如果人们通过加速经济发展来消解这种代价,在这个消解过程中又会引发一些新的代价,可能恶劣程度更甚。可见,代价意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日益凸现。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一直置代价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尽管所着笔墨甚少,但内含的方法论原则却颇启人思。

      最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于1844年在转入政治经济学研究时提出的两个问题:

      “(1)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 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

      “(2 )主张细小改革的人不是希望提高工资并以此来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就是(象蒲鲁东那样)把工资的平等看作社会革命的目标,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误?”〔1〕

      这两个问题字面上看来与代价无关,实质上蕴含着深刻的社会发展的代价思想及其理解代价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个问题,是就历史理性而言的。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的发展不是使工人越来越富裕,而是使工人越来越陷入贫困的境地。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产品与工人自身相异化,工人又与劳动本身相异化;进而工人与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这里的异化可以说是一种由历史进步带来的代价。因此,历史每前进一步,大多数人即为此付出艰辛的代价,不仅牺牲幸福,甚至于被榨干生命。那么,这种历史进步伴之以代价究竟对人类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如此惨重代价的支付,是大多数人的命中注定,还是理性偏执之误,还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一句话,人类社会的发展为何以社会主体的巨大牺牲为代价?

      第二个问题,是就价值理性而言的。代价的付出,是对历史进步、价值进步的一种否定。那么,这种异化代价作为一种价值如何被扬弃?大多数人的悲惨命运如何得到解放?改良主义者仅仅把提高工资或要求工资平等当作社会革命的目标,能否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价值原则?马克思尤其关注,共产主义者该如何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如何使被异化的、“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2〕

      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的提出,其意义在于:这里包含着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历史原则和价值原则相统一。马克思是把代价概念置于历史理性和价值理性相一致的哲学基础之上而加以审视的。诚然,马克思没有给后人提出非常具体的结论。但是,他的这一独特视角,却正是我们据以立足之点,正是我们在现代社会发展理论背景之下来检阅代价概念的一个出发点。

      二

      以历史原则观之,代价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现象,社会发展的代价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数千年的文明制度的建立,是以原始平等的丧失和纯朴道德的失落为代价的。”〔3〕所以说,任何事物的发展, 都是以付出一定代价为前提的,并且,代价内含于发展实践过程的始终。代价是历史进步的必然伴随物。那么如何具体理解社会发展的代价的必然性呢?

      首先,从社会分工方面来看。分工的发展意味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4〕因为使社会整体有序化、协调化, 造成生产能力的极度增强,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在于,分工又使个体活动固定化、畸形化,“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5〕,进而形成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专门化、片面化,造成城乡、 脑体、工农等三大差别和阶级对抗等历史性代价。

      其次,从社会需求方面来看。每一个时代,人们会碰到本时代大量的社会问题,生出许多基本的社会需求。由于人类生命的有限性和认识能力的历史局限性,他们只能选择最为根本的社会问题加以解决,选择最为迫切的社会需求加以满足。这样,他们只是抓住了问题的主导方面,优先地满足某类需要。由此带来的消极后果就是忽略、否定其他合理的社会需求,甚至否定符合人性发展的要求,产生代价。

      迄今为止,历史进步是在片面的社会需求的价值选择中实现的,这种片面性导致物质财富的增长以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人与人关系的紧张为代价。尤其是在社会生活中,某一集团需要的满足往往以另一个集团需要的牺牲为代价。所以,历史的进步与代价是交错并存的。这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

      再次,从社会变革方面来看。每一次大的社会变动,其深层的客观原因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其直接结果表现为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原先起支配作用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有可能在动荡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丧失其主导地位,丧失其得利地位,新崛起的社会利益集团取而代之。新的利益集团在追逐自己的利益时必然要否定、夺取其它集团的利益。这样,从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角度看,新利益主体(集团、阶级)的涌现和主体利益的实现必然要以牺牲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其它主体的利益为代价。“人‘类’的才能发展,从一开始就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才能实现。”〔6〕

      也有可能,新生的利益主体由于势小力弱,虽然代表历史进步的方向,符合历史主体能力的发展趋势,但是它暂时会被旧的利益主体所压制或扼杀,这也是一种代价。这也正表明历史发展的残酷性,表明历史进步的取得必须付出巨大的历史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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