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形式,贯穿在人的认知过程的每一层面,延伸于创造活动的各个领域,在科学认识和创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人们不懈地揭示直觉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它已成为哲学、思维科学、心理学、美学、脑科学和人工智能等学科共同研究的对象。 一 关于直觉的研究,先哲们为之付出了辛劳,也为我们留下宝贵的精神遗产。 在西方哲学史上,古希腊的哲学家首先提出了直觉概念,并就此发表了意见。柏拉图阐述了理念的直觉是突然的顿悟的思想。他认为,理念的直觉是直接知识的形式,是作为以智慧的长期准备为前提的突然顿悟而来的。从而把理智的直觉与灵感连在一起。亚里士多德认为,直觉就是对原始真理、原始前提的了解,而科学知识是从原始真理中推演出来的,二者都是真实的,但直觉比推论更可靠,直觉是科学知识的根源。他说:“科学知识和直觉总是真实的;进一步说,除了直觉外,没有任何其他种类的思想比科学知识更加确切。”〔1〕 中世纪的欧洲,宗教神学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其哲学形态是经院哲学。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从他们的神学体系出发,也大量地论述了直觉问题。奥古斯丁提出了人类靠直觉认识神圣和观念的观点。他认为,人类应该具有的知识是关于上帝和自我的知识,要得到关于上帝的知识,其来源除了自然知识外,就是要“信仰神圣的启示”。他说:“理性必须首先确定天启是否确实已经降临。当信仰领悟了天启以后,理性就力图了解和解释它”〔2〕。托马斯·阿奎那认为, 人类行动的最高形式是思索或沉思,思索的最高目标是上帝;人的最大幸福在认识上帝的过程中。认识上帝的途径有三条:理性、启示、直觉。而第一条认识上帝不够确实;第二条认识上帝缺乏自明性;只有第三条才能得到“关于上帝的最高级的知识”。当然,在中世纪的漫漫长夜中也不乏一些向神学冲击的勇士,罗歇尔·培根就是这样的一位佼佼者。培根集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于一身,基本思想是唯物论的唯名论。他对直觉问题也进行了探究。他认为,认识必须依靠经验,但经验是双重的:“一种是经由我们的外部感官获得的”;另一种是“接受内在的启发”而得到的。这里面所讲的“内在的启发”就是直觉。 到了近代,直觉问题受到了自然唯物主义者的重视。像洛克就明确提出了靠直觉可以得到关于我们存在的知识的论断。洛克把知识分为四类:同或异;关系;并存或必然联系;实在的存在。每一类知识又分为三个等级:“直觉的知识”;“证明的知识”;“感性的知识”。洛克认为,在知识的三个等级中,直觉的知识是最高级的一等,“这一类知识是人类脆弱的能力所得到的最清楚、最可靠的知识”,“我们全部知识的可靠性和明确性都依靠这种直觉。”〔3〕不过, 在近代对直觉论述得比较多的仍然是唯心主义哲学家。譬如,笛卡尔认为,直觉是一种理智活动,通过直觉能发现作为推理起点的无可怀疑而清晰明白的概念。他说:“我所理解的直觉的意思,不是对不可靠的感性证据的信念,不是对混乱的想象之靠不住的判断,而是智慧之明确和细致的概念。它是如此的简单和明确,以致于它对于我们所思维的,或者智慧的同样明确和细致的可靠概念不存在任何怀疑。”〔4 〕斯宾诺莎把直觉看作是理解事物本质的最可靠和最重要的认识能力,认为直觉既高于经验,也高于推理,人们可以凭借直觉直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把握真理。 直觉问题也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内容。康德明确宣称:感性直观是知识的基本来源之一。康德认为,知识的基本来源是两个:第一是接受观念的能力;第二是借助于这些观念来认识对象的能力。前者指的是直观的能力;后者指的是概念的能力。“因此,直观和概念是构成我们一切知识的要素。”“既没有在某些方式下和直观不相应的概念,也没有和概念无关的直观能产生知识”〔5〕。 费希特认为,“理智的直觉是能动的和绝对的”,人只有在理智自发的活动和自愿的行动即理智直觉中来认识自由和绝对,“最高的自我意识是哲学家的自我意识,是理智的直观。”〔6〕在谢林的哲学体系中, 直觉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他甚至认为整个哲学就是“一种持续的自我直观活动”〔7〕,“没有直觉,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活动。”〔8〕“没有理智直观,一切哲学也都会是绝对不可理解的。”〔9 〕费尔巴哈也十分强调直观(直觉)在认识中的作用。这个“直观的唯物主义者”指出:“哲学的工具和器官就是思维和直观”,“思维是学派和体系的原则,直观是生活的原则”,只有使直观和思维相结合,“才有生活和真理”〔10〕。 在现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其中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中,关于直觉的问题倍受重视,但同时也被涂上了更加浓厚的神秘主义和信仰主义色彩。譬如,德国唯意志主义哲学创始人叔本华认为,直觉充满了整个世界,渗透于一切存在物,“只有那种从直觉中产生的东西……自身包含有生长出新颖的、真正的创作的胚芽”。直觉是存在的“自在之物”的纯粹知觉,直觉能力是确定人和他的活动的本质的能力,整个世界是“以直觉世界作为自己基础的”〔11〕。直觉是真理的源泉,通过直觉才能达到绝对真理,这种直觉不要抽象概念和理性思维的支配。生命哲学的代表人物柏格森把神秘的“生命之流”看作是世界的本质,认为世界不过是永动不息而又不知疲惫的“生命冲动”——一种精神性生命的“创造进化过程”。在生命之流面前,理性、科学的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它们不能认识生命之流,只能获得作为假象的自然知识,人们只能靠直觉来认识和把握世界,只有凭借直觉的努力才能获得“绝对真理”〔12〕。现象学奠基者胡塞尔认为,所谓现象就是“纯粹意识内的存有”,这种现象不仅包括事物及其性质,而且包括一切“主观体验”,要认识这种现象,只能通过“本质直观(本质直觉)”。 关于直觉问题,在中国的哲学史中也得到了充分的研究。著名中国哲学史专家张岱年教授说:“中国哲学中,讲直觉的最多。”〔13〕譬如,早在墨子开创的墨家哲学中,就对知识论中的直觉问题进行了研究。宋代大哲学家张载在论及知识时,把知识分为两类:一是“见闻所知”,一是“德性所知”。所谓“见闻所知,即由感官经验得来的知识。德性所知,则是由心的直觉而导致之知识;而此种心的直觉,以尽心功夫或道德修养为基础。”〔14〕当然,在中国哲学史中,还是对直觉的方法论研究见多。有人认为,中国哲学的一般方法主要有六种:“验行”、“体道”、“析物”、“体物”、“尽心”、“两一或辩证”。其中的“体道”与“尽心”就是直觉的方法。具体来讲,墨家哲学将人类认识外界事物的方法分为“唯五路知”和“不以五路知”,这里面的“不以五路知”——不凭五官而直接认知的,就是直觉的方法。老子的“玄览”——“心玄冥之处,览知万物”〔15〕;庄周的“见独”——“丢弃好恶爱憎之感情,忘却生死得失之区别,最后便大彻大悟,如朝阳初启,一切皆明,而后能见绝对之道”〔16〕;孟柯的“尽心”——用思的功夫自省于心,然后便能知天,“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则知天矣”〔17〕;以及邵雍的“观之以心”、“观之以理”,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陆九渊、王守仁的“反而思之”、“求理与吾心”,我国佛教的“禅定”和“顿悟成佛”等等,也是直觉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