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理论研究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自己虽然熟悉但是却又并不真知的对象,尽管人们对这些事物或理论的议论由来已久,但是,他们所作的评价却往往并不具有合理性。怀疑论,就是这些对象之一,尽管这种独特而悠久的哲学学说自出现之日起,就以各种富有挑战性的论式对人类认识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是,人们对它的认知和评价却往往并不科学、合理。笔者认为,学术界在对怀疑论的涵义、种类、地位、功能等问题的理解上,至今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的误解,本文将对此作些初步的探讨。 一 提到“怀疑论”或“怀疑主义”(Sccpticism),人们常常会想起古希腊的皮浪和近代的休谟,他们曾因其系统的怀疑主义理论而闻名于世。在我国,长期以来,怀疑论被公认为一种臭名昭著的哲学怪论,这种反映腐朽没落阶级思想意识的哲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阻力和怪胎。由于唯心主义的本体论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怀疑论必然危害巨大而无任何积极意义,而它的荒诞不经则决定了它在生活中必然处处碰壁,因此,怀疑论是不经一驳甚至不值一驳的。 然而,怀疑论在世界范围内时伏时起的事实说明:怀疑论的诘难并非都没有科学根据,怀疑论也并不是从来就没有合理性的。在哲学史上,怀疑论的确与众不同,它以克服独断论为目的,以人类既有认识为反思对象,以人类特有的哲学思辨和抽象思维能力为基础,是一种经过艰辛的探讨而形成的怀疑客观世界真实性和获得客观真理的可能性的哲学学说。怀疑论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既是人类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人类思维有了相当进步而又发展相对不足的必然结果。在西方,从智者派的早期怀疑论,到皮浪、恩披里可等人的古典怀疑论和休谟、康德的近代怀疑论,再到现代形态各异的怀疑主义理论,怀疑论自产生以后,一直以非连续的方式伴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和深化。对怀疑论的传统理解之所以会陷入失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把怀疑论过于简单化。由于把怀疑论视作一种恒定不变的理论,人们对怀疑论的传统批判显得过于笼统而缺乏应有的针对性。 事实上,怀疑论是一个统称,由于怀疑性质、论题、程度等的差异,它包含众多的流派和各式各样的论辩,而这些流派和论辩既可能相互辩护也可能相互冲突。因此,要真正了解怀疑论的立论依据以及这些论辩究竟在谈什么或有何意义,就必须从一定的角度对怀疑论进行分类分层研究。 首先,从性质角度看,怀疑论主要包括三类,即怀疑客观世界真实存在的“本体论的怀疑主义”,怀疑获得知识或真理的可能性的“认识论的怀疑主义”和把怀疑作为达到真理性认识的一种工具或方法的“方法论的怀疑主义”。众所周知,西方近代哲学发轫于对宗教神学和教条主义的方法论怀疑,笛卡尔式的“普遍怀疑”是其典型代表,他反复强调,为了达到对于事物的一种坚实的、可靠的认识,有必要怀疑一切,以清除那些可疑的、不可靠的旧见解;与此不同,近代怀疑论的最大代表休谟对物质实体、精神实体及理性的怀疑,则既是本体论的怀疑主义,也是认识论的怀疑主义,但不是方法论的怀疑主义。自称被休谟的怀疑论打破了“独断主义的迷梦”的康德,一方面试图回答休谟对传统认识的质疑,考察科学的形而上学如何可能,希望以此来恢复被怀疑论所破坏了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另一方面,他也否定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及其认识工具,并认为一切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的衰落时刻业已到来。尽管康德穷尽毕生精力批判考察人的理性,但他最终还是把科学的形而上学如何可能、一般的形而上学如何不可能等大量认识问题留给了后世,康德的不可知论主要是认识论意义上的。 其次,就论题而言,怀疑论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认知怀疑论,它主张知识是不可能的或某些知识是不可能的;第二类是信念怀疑论,它针对人们的生活信念、宗教信仰、人生理想等进行怀疑;第三类是理解怀疑论,它怀疑人类对事物或理论进行合理理解的可能性,并认为某一事物或命题既然不可理解,人们也就无法知道它是否为真,更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它;第四类是行为怀疑论,它不对“哲学的怀疑”进行探究,而是在行为模式、行为态度、行为准则等与价值相关的领域进行怀疑。古代怀疑论者对哲学的怀疑是不感兴趣的,他们并不攻击知识,而是抨击信念,他们希望引起的是日常的、非哲学的怀疑。正是由于联系到他们怀疑的实践的必然后果,古代怀疑论者才经常推荐自己的哲学,他们宣称,怀疑主义能把人们从日常信念中解放出来。从而去掉人们生活中的忧虑,保证人们的幸福。由此,西方一些学者把古希腊怀疑论者的怀疑称为“实践的怀疑”。休谟看出古代怀疑论者的这一声称过于自信了,他的怀疑论证“既十分明显地非难合理信念的概念,也非难那个受限定的领域中的知识的概念,因为它坚持认为,在被观察的东西中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尚未观察的东西。它丝毫没有触及理解概念;休谟似乎赞同认为我们能够理解关于被观察对象的命题,尽管他实际上颇有见解地论证这些命题多半是假的”〔1〕。在《人性论》、 《人类理解研究》及《自然宗教对话录》中,休谟曾特意把怀疑主义分为精密的怀疑主义与粗鄙的怀疑主义、理论怀疑主义与生活怀疑主义,他批评了“粗鄙而愚昧的怀疑主义”,主张自己的理论是“精密的哲学的怀疑主义”;同时,休谟反复强调严格区分理论与实践,不能将理论考察的结果与生活实践的主张混为一谈。可见,休谟的怀疑哲学是典型的认知怀疑论和信念怀疑论,是含蓄的理解怀疑论,但并不是行为怀疑论。 第三,从程度上说,怀疑论又可分为局部怀疑论(Local sceptic-ism)和普遍怀疑论(global scepticism),不完全性怀疑论和完全性怀疑论。局部怀疑论主张,即使知识在其他地方是可能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理由,它在某个或某些特定的领域却不再有效。在伦理学、宗教和未来领域,局部怀疑论较为流行,人们常常怀疑道德判断的合理性、上帝存在的确实性以及超前认识的可能性。但是,局部怀疑论要使自己囿于有限领域而没有扩张主义倾向,是非常困难甚至几乎不可能的。相比较而言,普遍怀疑论一般说来更令人信服和富有成效,对一切事物的真实性及人类所有知识和信念的合理性或合法性提出质疑,它认为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只因为一切都不是不可怀疑的,而对任何一类问题的彻底怀疑最后都会过渡到对所有信念的怀疑。因此,它拒绝承认局部怀疑论成立的可能性。不完全性怀疑论并不排斥一切断定,相反,它的怀疑要么只是以相应的否定或肯定为前提,要么它的怀疑的结论就蕴含着某种否定或肯定;而完全性的怀疑论则力图将怀疑主义原则贯彻到底,避免作出任何肯定或否定的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