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类文明的天性。公共价值共识基础上的美好生活追求,表征的是错综复杂的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特质,是人类生存、发展与进步不竭的内在动力。着眼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特定历史实践和发展的具体形态,不难发现在应然性、规范性意义上,贯彻、渗透其中的一条主题性线索,正是对于公共价值信念与美好生活理想之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探索。美好生活的理念与实践,一定是基于对某种具有最大公约数的公共价值集体性认同的结果,是以特定制度共同体的方式对于此种价值的不懈追求和坚定践履。 正确理解公共价值,提供了人类美好生活所以可能的最为基本的理念和原则,规定了美好生活的性质、内涵、限度、边界和方向。公共价值是美好生活规范性理念的支撑和诠释理据,而美好生活则是公共价值信念的制度性实践。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作为马克思哲学变革与发展一以贯之的主题,是其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鲜明标识,体现的是这一哲学的内核和高远境界。关涉此哲学理念深层关切的宏大主旨与合理性真蕴,规定着其范式创新的理论特质、价值目标和实践方向,启示并引导着人类未来哲学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一、启蒙现代性价值信念的弊端与后果:共同体根基的消解与生活世界的分裂 公共价值的有无,以承载着其相应价值诉求的特定共同体的存续及其生活为前提。“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不是纯粹抽象的理论建构,作为对于既定现实的超越性期望,是人类历史实践的产物。就二者关系而言,原初形态的美好生活本身,就是一种规范性的公共价值,由特定共同体提供并为其成员所认同和接受。近代启蒙运动是个人觉醒、个体理性无限张扬、个体价值强势确立并不断扩充其空间的时代运动,这是一个社会公共价值遭遇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私人化生存逻辑严重扭曲的过程。启蒙现代性的实践,伴随着原子化自由个人与共同体价值的严重分离,及其个体生活信念的私人化与全面异化后果的发生。 (一)启蒙现代性与社会公共价值的沦落 以俄国当代著名学者斯拉文之见:“我们有理由认为马克思正是通过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的民主建制、城邦国家权力的公众性质和市民的高水平的休闲方式看到了未来社会的某种历史雏形。”①事实的确如此,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所有城邦共同体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某种善而建立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者政治共同体。”② 在理念和范式意义上,从古希腊开始到马克思哲学诞生之前,欧洲思想家有关此一论题的认知、理解,集中表现为两大基本形态:一是基于“公共善优先于权利”的信念,如希腊美德伦理学所主张的“德性本位的美好生活”观。阿伦特指出,“至少自古代城市国家产生以来,与家庭和政治领域相应的私人生活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始终是两个截然有别的、独立存在的实体。”③希腊人对于“价值”与“生活”关系的理解,是以“公共领域”为参照的。依亚里士多德之见,为希腊城邦所认可和推崇的“美好生活需要”,既包括神性规约的“自足”形态的生活(通过对超验的神圣世界的沉思获得),也包括来自共同体的规范所规约的“德性”生活(在世俗的城邦共同体中以公民身份践行正义等获得)。在这样一种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范式中,城邦确立的公共价值与公民个体的美好生活信念之间具有内在一致性。公共领域所内蕴着的“公共性”与共同价值,外在地规定或者直接就是城邦公民日常生活的信念,此乃城邦共同体得以存续、繁盛的深厚根基。二是近代以来启蒙现代性依照自由(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伦理原则,基于个人权利优先于公共善信念所确立的“权利本位的美好生活”观。近代社会是一个普遍契约关系取代身份依附关系的“个体化”的社会。个人权利是否实现,利益是否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成为评判美好生活的唯一标准。这样一种生活价值观念承认每一种生活方式选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而近代政治制度在理念和实践上,也对这种开放性、多元性的生活信念持一种肯定、默认和赞赏的态度。近代以来,“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政治”和“道德”的分离,以及自然法权作为现代国家合法基础的确立,导致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关系发生裂变。公民个体的美好生活变成了“私人领域”的事情,来自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价值并不天然代表也无法为所有公民提供美好生活的指导,“美好生活”追求不再具有任何政治的或者公共价值的意义。现代社会生活赖以存在的普遍性、整体性意义上的公共价值的疏离,导致个体生活价值的无根化、个体化、离散化。对此,麦金太尔指出:“价值行为者从传统价值的外在权威中解放出来的代价是,新的自律行为者的任何所谓的价值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内容。各个价值行为者都可以不受外在神的律法、自然目的论或等级制度的权威的约束来表达自己的主张……”④由此,价值的私人化,即从个体自我的角度对价值作出独立理解和诠释,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近代欧洲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市民社会摆脱了价值问题上的抽象情怀,把凝聚着人类生存之全部意义和追求的、内涵丰富的“价值”本身,以及与之相关的整全性“生活”本身完全“现实化”(工具理性主导下的对于财富的无度攫取和贪婪占有)了。在这样一种狭隘功利化的情景中,价值就是人之为人的生存权利,价值就是追求、创造、实现、占有财富的能力,价值就是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生活方式的可能。由此,资产阶级个人意志及其私人利益至上的价值观获得确证,而从事真正生产劳动和财富创造的无产阶级的生存境况,其对于美好生活的吁求,却完全被忽视了。 (二)资产阶级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话语逻辑及其诠释方式的狭隘性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作出了对“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合理论断:“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⑤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受资产阶级自由个人主义话语权的强势主导,公共价值的理据与美好生活的实践采取了一种抽象的形式。其依托的是体现资产阶级生存意志和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话语逻辑和诠释范式。黑格尔以清醒的历史理性意识指出,市民社会由于自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绝对“自利性”,必然会被以“普遍利益”面目出现的政治国家所取代。首先,黑格尔指认了市民社会生活的反公共性本质:“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⑥马克思非常赞赏黑格尔的这一论断,并作出新的修正和诠释:“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⑦显然,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无数利益相互冲突的自利性个体的一个松散的聚合体。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从根本上破坏社会共同体成员赖以结合的根基。其次,黑格尔发现并充分肯定了“劳动”在催生以普遍联系为特征的社会公共生活出场中必不可少的中介作用。劳动是现代社会个体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基本生产活动,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产生了个体之间相互沟通、相互依赖以及相互满足的需要,从而导致了促使一种普遍联系的生活状态客观上取代了自然状态。黑格尔指出:“在劳动和满足需要的上述依赖性和相互关系中,主观的利己心转化为对其他一切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有帮助的东西,即通过普遍物而转化为特殊物的中介。这是一种辩证运动。其结果,每个人在为自己取得、生产和享受的同时,也正为了其他一切人的享受而生产和取得。”⑧劳动是现代政治国家得以产生的桥梁。以黑格尔之见,现代政治国家所以是公共价值的最集中体现和公共生活演进的最高形态,政治国家作为“伦理观念”的最大现实,是以普遍性的形式,天然地整合了市民社会的个体的特殊性需要和私人目的性。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表达了自己具有时代高度的识见:“现代国家的原则具有这样一种惊人的力量和深度,即它使主观性的原则完美起来,成为独立的个人特殊性的极端,而同时又使它回复到实体性的统一,于是在主观性的原则本身中保持着这个统一。”⑨